第一章 新月陨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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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黑暗。不远处角落里若隐若现的昏黄微光,对永夜中徘徊的罪人来说不啻天堂之光。 林小仙犯下的第一个错误是痛呼出声。 这当然不能怪她,腹部和下体千刀万剐般的刺痛,再加上猛然冲入鼻腔的腐烂臭味,猝不及防之下,大脑本能地命令声带开启反应机制,任你的意志如何坚定,也无法阻止。 而她犯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撑直身子,向后退了几寸。 仅仅几寸,右手便压到了某个冰冷的硬物,从轮廓来推断,那是一张死人的脸蛋! 尸臭味、死人、堆积如山的尸体、暗室,所有已知的现象都揭示了一个共同的事实:此处是一间停尸房。 他们显然以为林小仙已经死得透了才将她丢进了这里,但他们始终是低估了一件事情:最强猎人如果这么容易死掉,又如何称得上最强?话虽如此,现在的林小仙极度虚弱,她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失血过多,其次,是慢慢逼近的灯光。 看尸人干这个活已经干了六年有余,自从在六年前的一次猎杀中丢了一条腿,他便从第一线退了下来,隐居于此为死去的同行们祈祷——虽然明白自己的想法既天真又幼稚,可他始终觉得,这样做是对的,孤单的旅途需要祝福,哪怕是在旅途的终点。事实也证明了祈祷的效用,六年来死者们都相当安静,从未闹事过,但今天除外。 今天是将堆积的尸体集中火化的日子。原本他正半眯着眼静待运尸车的到来,停尸房深处却蓦地传出一声轻呼,而后,是轻微的地板摩擦声。声音很轻,但也足以让他从昏昏欲睡中惊醒。历经无数次拼死搏杀的洗礼,看尸人的听觉远比一般人更灵敏。因为在黑暗的战场,单靠眼睛看绝对不会仅仅失去一条腿。 他当即起身,一手提灯,一手拄着手杖,往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 据说枉死的猎人有时会不得安息,残存的怨念寄宿在尸体周围,随时准备着缠到某个迷路的倒霉鬼身上,将其逼至发狂。这种说法看似荒诞,倒也有一定道理,至少为日益严峻的猎人发疯事件提供了一种通俗的解释。他的导师,老猎人加文,就是在去年月圆之夜莫名其妙地疯了,以至于被教会派去的修士当场处决。 他还记得加文死时的惨状,整条巷子就像引爆了一颗鲜血凝成的炸弹,老旧的石墙被触目惊心的红色粉刷一新,倒在血泊里的物体已经不能再称之为人。修士硬生生将加文的皮剥了下来,留下一具通体赤红的扭曲人形,浴血的骷髅死死盯着迟来的看尸人,嘴角竟突然露出了一丝狞笑。 净化仪式——陷入疯狂的猎人不可避免的终局,残忍、冷酷、高效、绝望。 剥皮是为了彻底放血,防止其中的污秽和邪恶传播开来,是为“疯狂之血”。不过这种方法是否真的管用就另当别论了,至少看尸人并不这么认为,导师临终前诡异的非人笑容,即使时隔一年仍清晰得令人头皮发麻。 而现在,轮到他了吗? 看尸人缓缓吸了口气,他无法掩盖手杖敲击地面的声音,索性便不再掩饰,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防守上。停尸房狭窄的门廊此刻就像是通往地狱的洞口,无情嘲弄着他一瘸一拐的身姿,并随时准备将粗心大意的冒险者一口吞没。 这段路看尸人已经走了无数遍,每具尸体都被他依序排好,稍有变动即可轻易察觉。积年养成的习惯本意是为表对死者的尊重,却在这时派上了用场。 不出所料,编号127的尸体不见了,脏兮兮的担架上留下了一大滩乌黑的血迹,一直蜿蜒到墙角。真蠢。看尸人暗暗冷笑,看来就算怨灵附身,也果然只是一具无脑的尸体,连自己的行踪都不懂得隐藏。 血迹尽头的角落里蹲着一个人。 看尸人悄无声息地推出手杖把手,亮出藏在柄端里密布锯齿的锋利链刃。对猎人来说,随身物件里暗藏的机关组合并不罕见。这不是为了华丽或优雅,恰恰相反,华丽优雅向来与猎人无缘,他们需要的仅仅是实用;为了生存,如野兽般杀戮也在所不惜的实用。 链刃从对方背后直贯前胸,即使对手是一具尸体,看尸人也丝毫没有留情,“先手必胜”是导师留给他的信条,他遵循至今。 被刺中的尸体软软地瘫倒,顺势将链刃压在身下,看尸人意识到不妙时,已经晚了。 一双手以迅雷不见掩耳之势从后方扣住了他的脖子,死命勒紧。看尸人脑袋一黑,反手将提灯往身后砸去。链刃卡在尸体里短时间拔不出来,他能用的只有提灯。这就是他多年来坚持用老式油灯的原因,危急时刻,一盏提灯同样可以当作武器。 但这全力一击却击了个空,偷袭者单膝跪地,提灯顺着他的头发擦过,在黑暗中划了一道炫目的光。随后,另一只膝盖狠狠撞在看尸人仅有的一条好腿上,他再也无法保持平衡,惨叫着倒下,发出来的却只是一连串低低的“嗬嗬”声,偷袭者的双臂始终没有从他的咽喉撤下,并且越勒越深。 看尸人的视线开始模糊,目光所及全是黑暗。漆黑的,深不见底的绝望黑暗,黑暗的尽头是一片血红,鲜血浇成的王座上供奉着老加文被剥去头皮的红色头骨;他望着他,嘴角露出一丝狞笑。 噢,老师…… “喀嚓”。 弦断了。 林小仙推开尸体,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浑身骨头像散架似的咯吱作响。
没有感慨,也没有恐惧,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应当。她杀了人——和在那团白光下将她开膛破肚的家伙穿着同样白色制服的人,看来失忆并没有带走她的杀戮技巧。 很显然敌人不会只有两个,短暂的喘息过后,林小仙开始搜尸。看尸人的身上除了提灯和手杖,就只剩下一盒抽了一半的西洋烟、一部略带油腻的打火机、一张淡绿色在黑暗中微微发亮的磁卡。林小仙捡起提灯,把手杖、火机和磁卡收好,链刃归鞘;这些东西以后可能都会有用,但当务之急是要找针和线。 方才的偷袭完全是赌命,赌的是对方年老身残。先故意留下显眼的血迹,然后趁对方寻来之前与其中一具尸体互换位置,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她赌赢了,但代价极为惨重。事实上,如果不是那场堪比梦境的奇遇,以她现在的失血量至少可以死三次。是的,那个地方似乎能够隔断时间。本该流逝的几小时(抑或几天)在林小仙身上变成了瞬间,使得她仅仅在鬼门关外瞅了一眼,而终究没能跨过门槛。 话然如此,内脏器官长期暴露在外的剧烈痛楚她也已无法忍受,必须动手术了。 林小仙躺在看尸人小房间里的床上,借助床头柜里找到的针线,试图将自己的肚皮缝合。钢针扎穿皮肤的刹那,她才意识到此事远比想象中困难得多。对一个不爱红妆且缺乏医疗知识的人而言,小小的钢针简直比重锤还要难以驾驭,根本缝不出理想的效果。原本以为忍一忍就过去了,现在看来,没那么容易。就像从始至终笼罩在头顶布满血污的黑幕,就像黑幕之上放任而呆滞的冰冷目光。 林小仙的衣衫早被汗水湿透,吊带和裙背与肌肤粘在一起,将两条锁骨衬托得更显柔媚;紧咬的双唇已经渗出血来。穿针、拉线,穿针、拉线,穿针、拉线……她机械地重复着这两个动作,捏住针尖的两根手指微微颤抖。 灯火摇曳下僵硬单薄的身影,斑驳血花在灰白的床单上灿烂盛放,再加上若有若无的低声悲鸣,那情景看上去既诡异,又可怖。 最终,看尸人保养得相当干净的小家被血花完全占据。 林小仙竟然睡着了。 她实在是太累了,连续的命悬一线早已耗干了她全部的精力,她已完全无法抵挡床的诱惑。睡梦中的林小仙满脸污秽,身上的连衣裙也由白变黑,傲人的双马尾沾上鲜血,凝成肮脏的血块,即使如此她的睡相仍称得上可爱:长而精致的睫毛随着呼吸有规律地晃动,因为美梦而上扬的嘴角弯成一轮初月,就像某个慵懒的午后,吃饱喝足趴在窗台打盹的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