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俊臣的结局
想当年,来俊臣因犯贪污罪被弹劾,按律下狱当死,但武则天考虑到还要利用此人为自己服务,仅仅是将其贬为了庶民,算是给了法律和舆论一个交待,不久,就将其任命为殿中丞又让他重新当官了。结果来俊臣不吸取教训,很快又犯事了,这回还是贪污(可见他对钞票义无反顾的爱),结果被御史发现,这一回被贬为了同州参军。在此我一百八十个佩服唐朝的御史同志们,这种无赖人你们也敢弹劾,真是敢于和不正之风做斗争呀!而来俊臣在担任同州参军期间,并没有反思,一如既往的“暴纵自如,夺同僚妻”,可即便这样,还是不久后又回京当官了,先是担任洛阳县令,不久便又升为了司仆少卿。 那些被贬的日子只当是挂职锻炼了!阿嚏! 那么这一回,武则天还会毫无原则的放任和保护他吗? 其实,你说你来俊臣罗织谁的罪名不好,怎么放肆到把歪脑筋动在武则天的亲儿子亲女儿亲侄子身上了呢,这不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吗?你这不是放着自在找不自在,蛇吞象活腻歪了吗?一条狗咬人可以,但一旦咬主人就离死不远了,就算是再被主人宠爱,也终究只是宠物而已。武则天此时虽然并不相信来俊臣会反,有能力反,毕竟,男人事业顺当了吹吹牛也是可以理解滴,但鉴于此时儿子、女儿还有侄子已经联合了一批官员向她揭发来俊臣的罪恶(自保反击):欺男霸女、草菅人命、贪污索贿、卖官鬻爵、陷害忠良……“群众”对他的意见很大,所以着实得考虑一下“群众”的意见了,既然石榴裙下的江山已然坐稳坐牢,那像来俊臣这样的酷吏再活下去已毫无任何意义,除了给我贴上“暴君和滥用小人”的标签,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最终,她同意并认可了来俊臣的这些罪状! 这也符合她“小人只可短期利用,不能长期重用”的原则。 这回,该轮到来俊臣进局子了……阿嚏! 697年6月3日,来俊臣被斩首,死时46岁。洛阳的官吏和百姓像过节一样开心,欢呼庆贺,奔走相告,说终于可以睡上安稳觉了。 来俊臣的人头刚一落地,仇家便立即蜂拥而上,争相吃他的rou,剥他的皮,掏他的心,连五脏六腑都挖出来米西了,如果说吃羊下水叫吃羊杂,吃牛下水叫吃牛杂,那么这就该叫吃“人杂”了,或者“人渣”,来俊臣的尸体顷刻间就变成了一副骨架标本,脑袋则变成了梅朝风修练《九阴真经》的头盖骨,死得很难看,要多难see有多难s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