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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贵少爷,海毛虫

    龙瑞的船夫从来没有换过,一直都是四年前的那个人,这一点任宸霄能够肯定。

    和龙瑞认识,正是四年前的那个时候。

    四年前爷爷刚刚去世,任宸霄还在为爷爷守孝,但是守孝也要吃饭。

    一天,天色已晚,任宸霄才发现家里没什么可以吃的了,无奈,就决定在东海湾这些渔民手里购买一些。

    曾经爷爷和任宸霄的生活穿用,都是让一些渔民帮忙去建邺城购置的,这次没有提前说,但是家里没有了,任宸霄只能去他人家购买了。

    这些渔民朴实善良,这点小事他们还是愿意的,也有过几次了。

    然而出门,任宸霄就在东海湾沙滩上看到了龙瑞,这也是两个人第一次见面。

    一群来自建邺城的地痞无赖团团围住龙瑞,显然是看龙瑞年幼好欺负。

    当时任宸霄就看到了,四年前龙瑞就是这么一身装扮,穿金戴银,扣子都是红珍珠,要知道,这一颗红珍珠的扣子,几百两银子都有人买。

    这明显就是一个富贵家族的大少爷,一个人出门游玩,还不带家仆。要知道一颗扣子就值几百两银子,这群地痞无赖能不红眼?

    想着龙瑞他身边也没有人,他们一不做二不休,准备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部抢走,大不了之后远走高飞,这一件衣服足够他们挥霍一辈子了。

    然后刚要动手,任宸霄巧不巧就出门了,看到这一幕,那肯定不会袖手旁观,任宸霄教训了这群地痞无赖,带着受惊的龙瑞回到了家里,在渔民那里换来食物,给他做了很多好吃的。

    不知道是因为任宸霄救了龙瑞,龙瑞心存感激,还是龙瑞太贪吃了,完全被任宸霄做的饭菜征服了胃,当时龙瑞非要认任宸霄为大哥,不然就哭给任宸霄看。任宸霄无奈摇摇头,同意了这件事,然后就多了这个小弟。

    龙瑞在任宸霄家里住了两天,任宸霄还挺奇怪的,居然没有一个人找他。

    按理来说,一个富贵家族的少爷丢了,是个家族都要着急,这个少爷看起来也不像是家族置之不理的人,这一身装扮多值钱。然而事实上就是如此,这个少爷完全没人管。

    直到第三天晚上,龙瑞自己突然就和任宸霄说自己要走了,七天之后才能再过来。

    说罢他就出门了,任宸霄怕他出事,跟着他去了。

    任宸霄跟着龙瑞来到东海湾的海滩上,只看到海面上一个船夫撑着一艘小船在这里,并没有其他人。

    一个如此富贵的小少爷,接送他的人就是这个戴着斗笠穿着蓑衣寒酸的船夫?任宸霄不相信。

    待会让任宸霄大跌眼球的是,还真的就是这个船夫。

    这是任宸霄第一次看到那个船夫,当时龙瑞甜甜的冲着船夫笑道:“夜大叔你来了,那宸霄哥哥我走了。”

    后面一句话是对任宸霄说的,那船夫一句话没说,任宸霄就看到龙瑞轻车熟路的跳上了小船。明显是完全很熟悉这个船夫,对他有着充足的信任。

    这时任宸霄才正式打量了船夫,从下往上,看到船夫的手脚还没事,一看到船夫脸的位置,任宸霄感觉自己脖子被人大力扼住一样,都不能呼吸了,目光始终抬不上去,整个心吓得怦怦跳。

    任宸霄赶紧移开了目光,这才缓过来。

    当时大口喘了几下,船夫已经划船离开了,在龙瑞不停招手道别下,任宸霄有点心骇的看了一眼船夫的身影,不敢再看。

    显然龙瑞还不知道任宸霄发生了什么,继续依依不舍道别,任宸霄也只能和龙瑞道别了一声,回到自己家里。

    那种心惊胆寒到窒息的感觉,现在都记忆犹新。

    本以为龙瑞只是自己人生的过客,没想到他还真的每七天来一次,来一次在东海湾和任宸霄玩上三天,又离开了,再过七天又来了,成为了常客。

    基本上就是一个旬日来一次,一个月三次。

    久而久之,任宸霄和龙瑞感情越来越好了,任宸霄也习惯了如此见面的方式,每次都会提前准备。

    现在任宸霄也习惯了这个骇人的船夫,只要任宸霄不看他的脸,他什么都不管,也不说话,只顾接送龙瑞。

    “宸霄哥哥,我快要饿死了,你做了什么好吃的?”龙瑞问道。

    任宸霄看了一眼船夫就赶紧收回眼神,从记忆回过神来,那船夫还是和往常医院,看都没看一眼任宸霄。

    “有你最喜欢吃的烤鸭。”自从任宸霄带着龙瑞吃过王婆那家的烤鸭,龙瑞就一直念念不忘,之后任宸霄每次在龙瑞来的时候,都会提前为他准备两只烤鸭。

    “太好了,最喜欢吃了,那我们快回去吃饭。对了,夜大叔再见。”龙瑞不忘和船夫道别。

    那船夫听到龙瑞的话,还是没抬头,也没有任何说辞,甚至头都没点一下,直接划船离开了,三天后的晚上,又会过来接走龙瑞。

    “夜大叔就是这样,从来不说话,但是他人还是很好的。”龙瑞和任宸霄目送船夫离开。

    “嗯。”确实,任宸霄从来没有听过船夫说过话,但也没有介意什么,四年来已经习惯了,只是他总是好奇“夜”这个姓氏。

    “对了!虫虫!夜大叔,快停下了,虫虫还没下来!”龙瑞想到什么,着急的喊道。

    船夫的船一顿,任宸霄看到他的头稍微动了一下,似乎是看了一眼船上一个东西,拿船篙敲了敲船沿,又划回来了,靠在岸边。

    一只成年人手臂粗细,三尺长,满身尖刺,幽蓝色的“海参”从船上跳了下来。

    这海参可不是真正的海参,而是深海里面的一种怪物,任宸霄也是查一些书籍才知道的,这海参叫做“海毛虫”,一般是背红腹白,满身尖刺。

    海毛虫深居海底,身上到处是宝,可食用、药用。背后的利刺更是一种剧毒物质,特别是尾后最长的一根毒刺,中毒的人将会痛不欲生,全身腐烂而死,所以一般人从海里打捞起来,那是毫不犹豫的放生,只能小心再小心!

    但是还好,并不是所有的海毛虫都有剧毒,只有长了十年,它的尾部利刺才会慢慢聚毒。当然,尾后最长的那根毒刺除外,那天生都是有剧毒的。

    因为海毛虫难寻,又有极好的药效,所以外界出价极高,无论是生是死,最少都是几百两银子。

    也有不乏大胆的渔民,打捞起来海毛虫拿去售卖,富贵一生,但更多是被海毛虫的毒刺碰到,死不瞑目。

    只是龙瑞的这只海毛虫挺奇怪的,看体型是一个幼年的海毛虫,成年海毛虫可是有腰粗,九尺长,那真的是深海恶兽。

    体型正常,但是颜色不正常,书上都写着是红背白腹,任宸霄问过打捞过海毛虫的渔夫,都说是红背白腹,这只海毛虫却是蓝背,腹部都是蓝白色的。

    难道海毛虫幼年是蓝色的?可是听那些渔民说,幼年的海毛虫好像也是红色的啊。

    只能说这只海毛虫是一个异种,任宸霄从来没有纠结这么多。

    龙瑞走过去,完全不惧怕海毛虫身上的尖刺,拍了拍蓝色海毛虫的头,嗔怪的说道:“虫虫,你又睡着了。”

    这只海毛虫是两年前龙瑞突然带来的,说是他老爹给他的宠物,十分通灵性,很乖的。

    那时任宸霄已经知道海毛虫这个物种了,看着龙瑞拍海毛虫满头尖刺脑袋的习惯,看的紧张不已,那手完全碰到海毛虫的尖刺了好嘛!发现龙瑞的手已经碰到海毛虫的尖刺完全没事,让任宸霄松了一口气。

    海毛虫很通人性,这一点任宸霄已经知道了,龙瑞的嗔怪,海毛虫扬起头,蹭了蹭龙瑞的大腿,像是在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