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与人约,怪船夫
“百善孝为先,你的孝也是你的善行,就当是我为你的善行而对你的嘉奖吧,多余的为你母亲买一些补品,调养身子。” “那小人就不再推辞了,多谢任少侠。”中年人说着,居然要下跪感谢,任宸霄赶紧扶住了他,让他不必如此。 “那你速去抓药医治你母,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切不可再行那事,被我知晓,有你好看。” 任宸霄说的那事就是中年人偷盗的行为,毕竟现在还在中年人的家里,他母亲躺在床上,也不知是不是真的昏睡着,要是清醒的,被她母亲听到也确实不好。 中年人感激的看了任宸霄一眼,他知道任宸霄此举给他留了一分面子,恨不得掏心掏肺报答任宸霄的恩情,点点头,说道:“小人发誓,永远不会了。” “那就好。”任宸霄拱手告辞,走出中年人的家门。 突然又转身过来,说道:“对了,我有一事问你。” 中年人还说准备送送任宸霄,没想到他突然转身,差点撞上。后退一步,中年人微微欠身,说道:“任少侠但说无妨,小人若是知晓,一定知无不言。” 任宸霄给了中年人一个抱歉的眼神,刚刚自己停下来转身确实太突然了,要是中年人真的撞上,也只能怪自己,这个道歉是必须的。 任宸霄再次拱手,说道:“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对建邺城也不是很熟悉,就想问下你,你知道不知道建邺城哪里还有烤鸭卖,建邺城城东的那家烤鸭店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关门了。” 解决建邺城事后,任宸霄并没有就此住在建邺城,如今还一直住在东海湾爷爷的房子里,建邺城确实很少来,对这里不是很熟悉,只知道一些重要的地方。 “烤鸭?任少侠是说城东王婆那家烤鸭店?”中年人听到任宸霄的话,面色有些古怪。 “对,我记得卖烤鸭的老婆婆好像就是姓王,可惜前些日子不知道为什么关门了,与人有约,要带两只烤鸭给他,那附近找不到其他的烤鸭店了。”任宸霄每旬日都会卖两只烤鸭带给某人,因为他很喜欢吃。 “不瞒任少侠,那王婆正是慈母。前段时日慈母害病,为了照顾慈母,店铺自然关门了,实在是无奈之举。” 中年人他为什么认得任宸霄,因为任宸霄每次买烤鸭的店铺就是他家的,只是他是在后方烹烤,母亲在前方售卖。 任宸霄不认得他,他见过几次任宸霄,母亲提到过,他才知道,原来这就是响彻建邺城的剑侠客任宸霄,所以记得。 任宸霄抬眼看到躺在床上昏睡的老婆婆,刚刚没仔细看,现在看过去,好像真的就是那卖烤鸭的王婆,这也太巧了吧。 “王婆害病,我也能理解,建邺城其他地方可还有烤鸭店?”任宸霄又问道。 “建邺城只有我这一家。” 为什么建邺城只有一家烤鸭店,因为其他的烤鸭店味道都没有他家好,没人来买,开不下去了。 凭借他独特秘方的烤鸭,他的家底其实挺殷实的。要不是王婆生了重病,中年人把家产全部搭进去医治,也不至于去偷窃了。 “那可如何是好,我与他人有约。” 任宸霄猜到了这个结果,一来烤鸭的味道任宸霄尝过,手艺确实不错,二来因为建邺城只有这一家,买烤鸭的人才都会相集于此,很多酒楼的烤鸭都是从他这里定制的。每次去这个烤鸭店,那可真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若是任少侠愿等,小人现在可以为任少侠烹烤。” “如此极好,但王婆病重为急,你把药方给我,我脚步轻快,我去为王婆抓药。” “那麻烦任少侠了。”中年人从怀里拿出一张药单,还有任宸霄给他的一锭银子。 这上面的药本来就有些贵,而且每天都要喝,这才把他所有家底搭进去了。不过任宸霄给他十两的一锭银子,那真的是太多了,之前他全部的身家也就这么多,所以他才说太多了,现在有了这个钱,足够让王婆的病治好了。 银子?在建邺城,只有达官贵人才用银子,一两银子足够普通人一家老小吃上一个月了,中年人每天卖烤鸭,一只烤鸭也就赚几文钱而已,所以到如今家底也就十两左右,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 为了母亲治病,他家里的宅子都卖掉了,住在这贫民房,其实那家烤鸭店他也卖掉了。他想过卖掉烤鸭的秘方,但是答应了教他秘方逝世的父亲,绝对不能卖掉秘方,逼到绝路上他才要去偷窃。 “这钱你还是放好,我身上还有。” 任宸霄摆摆手,钱乃身外之物,只要吃穿不愁,他从来不在意钱,身上的钱大部分都是救济他人了,现在也不缺这些钱,自然没要。 说罢,任宸霄再次告辞,转身就去了建邺城一家较熟悉的药店。 任宸霄抓来药,那中年人不知从何处购买了两只烤鸭,现在已经处理好了,在中年人简制的烤炉里烘烤。 “这烤鸭要做的好,还需要等待一个时辰的烘烤,任少侠要稍等。” “天色尚早,不急,烤鸭放在这里烘烤就行,你去把药煎了吧。” “多谢任少侠。”中年人接过任宸霄手上的药包,只要母亲的病治好,凭借他自己的烤鸭秘方,绝对能够东山再起。 天色未暗之前,任宸霄提着两只烤鸭回到了东海湾。放下烤鸭,任宸霄在厨房开始做饭,等着晚上那人的到来。 从小爷爷就教任宸霄做饭,到了任宸霄8岁的时候,每天的饭菜都是任宸霄独立完成的,几年下来,任宸霄也练就了好厨艺。 所有的菜摆在了桌子上,太阳也落下西山,任宸霄点亮了油灯。 长剑习惯性背在背上,任宸霄锁上家门,关好柴扉,一个人走到东海,站在海边的礁石上,遥望大海,等待着某人的到来。 月儿上挂天空,一艘小船迈入地平线,看到这艘小船,任宸霄嘴角勾出一丝笑意。 船越来越近,看得到船艄一个人影向任宸霄招手,任宸霄继续眺望等待着。 “宸霄哥哥!”船终于靠近了,一个十二三岁的粉娃娃站在船头大喊,估计刚刚就喊半天了,只是太远了,任宸霄听不到,现在才隐隐约约的听见。 任宸霄看到那粉娃娃,也挥手回应。 这个粉娃娃的个子比任宸霄矮上一截,哪怕比当年12岁的任宸霄也要矮一些。 纶巾扎着头发,头上还戴着一个龙角饰物,身穿海蓝色长袍,眼睛尖一点的人还能看出来,上面有着几个红色的珍珠闪着宝光,脚上穿着一双金缕丝布鞋,一看就是那种身家不凡的贵公子少爷一类的人。 小脸粉嘟嘟的,水灵灵的大眼睛,看起来和一个女孩子一样,但是任宸霄能够确定他是一个男孩。 船还没停稳,粉娃娃就从船头跳了过来,跑到任宸霄身边,和他站在一块礁石上。 “龙瑞。”任宸霄叫道,揉了揉了粉娃娃的头,龙瑞是粉娃娃的名字。 不经意间,任宸霄又瞥了一眼划船的船夫。 船夫没有换人,还是四年前那个船夫,第一次见到这个船夫的时候,任宸霄就很好奇,这个船夫不像是一个普通的船夫。 船夫身材很高大,戴着斗笠,穿着蓑衣,总是低着头,那斗笠遮住他的脸,任宸霄从来没有见过船夫的模样,只是从他的手背看出,他的皮肤十分黝黑。 那船夫也没有直视过任宸霄,一丝打量都没有,只做自己本分的事情,划船。 其实任宸霄也不敢直视打量这个船夫,每次看他,总有一种让自己心惊胆战的感觉。 就像今天,任宸霄看了一眼船夫斗笠下面脸的位置,那种心惊胆战的感觉又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