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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一章 商界枭雄

    这人,的确是孟德,在这个世界里,他的真名就叫孟德,而这个孟德,就是曹cao,三国时代的曹cao。

    许锋,复活了曹cao,这一点,让任何人都意想不到。

    很多人会问,曹cao明明是许锋的敌人,许锋为什么愿意复活他?

    理由极为简单,因为曹cao也是许锋的偶像。许锋,是个铁杆魏派,骨子里就十分喜欢曹cao。

    只是,许锋没想到,这个和自己都不曾多见几面的曹孟德,居然记忆苏醒的这么快!

    许锋激动地差点流泪,连忙打开门,冲着外面喊道:“伙计,让主厨烧几个好菜,拿桃园酒来,我要和客人狂饮!不,你等我一会儿,我亲自去烧!”

    孟德很沉稳:“好,我等你,佛跳墙现在吃,滋味也不是最好的。”

    ……

    不依靠轩辕刀,不依靠任何食神厨具,许锋的手艺照样是世界一流,他很快准备了几道曹cao最喜欢的下酒菜,款待他,其中,有一道菜非常非常的普通,但是,是曹cao的最爱。

    没多久,许锋回来了,端着托盘,拿着酒。

    孟德赶紧接过来,许锋关上了门,两个人突然间伸出手,握住对方的手。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流泪了。

    孟德激动的说道:“锋儿,为什么要重生老夫?你不怕老夫和你为敌吗?”

    许锋潸然泪下:“孟德叔,一切的原因,都太复杂了,听我慢慢跟你说吧!”

    说完,许锋倒上了酒,两个人第一件事,却并不是喝酒,而是喝许锋做的汤。

    许锋做的汤,是经过了18次过滤之后而成的上汤娃娃菜,汤头用的是花尾榛鸡、榛蘑搭配在一起熬制的飞龙汤。

    飞龙的营养价值自不必说,本身的极致美味亦是很多人的最爱,过滤之后,杂质尽数去掉,美味却留在了其中,出来的汤,纯净却甘甜,加入任何一种蔬菜,都能把蔬菜寡淡的味道变得鲜活。

    许锋给他盛了一碗汤:“孟德叔,喝汤。”

    “好,好,好!”孟德连说了三个好,这,不仅仅是对许锋厨艺的肯定,更是对许锋人品的肯定,许锋,太会做人了。

    汤,在喝酒的时候,具有和奶酪、鲜奶、酸奶类似的作用,对胃部都能形成保护,而鸡汤更是如此。

    鸡汤的保温效果和温和的程度,能最大程度的护住胃,让人的情绪得到最大程度的舒缓,从而更好的分解酒精。

    今天,许锋准备的桃园酒,并不是蒸馏的,而是蒸馏之前发酵过的,这种酒,是专属于清代之前的酒,口感之中包含着粮食作物特有的甘甜,也是东汉末年的人最喜欢的酒。

    喝完了汤,再喝酒,一杯酒下肚,许锋才把自己之所以穿越时空的整个经过,都娓娓道来。

    孟德听完之后,终于点了点头:“原来如此,来,锋儿,我再敬你一杯,你的人品真的很高尚,你对兄弟没话说了。那位兄弟,我之前也见过了,是个很不错的人,应该是你最好的伙伴。”

    “谢谢孟德叔的对我的肯定。”

    “那现在我要问你,为什么重生我呢?”

    许锋微微一笑:“因为我是铁杆魏派,读三国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曹cao。但是回到了历史长河中,我的任务居然是要成为九州霸主,所以,我只能和老曹同室cao戈了。这是我最无奈的事情。咱们俩从我出生见过一面之后,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但是,神交已久。

    我知道老曹你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去我哥哥家蹭饭,因为哥哥家常年有我送去的美味酱菜和酒,这就说明,你压根不恨我,你恨得,只是九州不平,大业难成。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坑害你?所以,我选择重生了你。”

    “我明白了。”孟德笑了,“锋儿的心胸,不是一般人能够相提并论的,所以,我这一次才会过来。”

    “呵呵,咱俩还打吗?”许锋打趣道。

    “不打了,再打容易被居心不良的货色捡漏。”孟德哈哈一笑,“锋儿,我是来和你谈合作的,我想,你应该需要我的帮助,否则,你也不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那么拼命的积累自己的资源。”

    许锋不由一愣:“为什么?”

    “理由很简单,报恩,你重生了我。此外,你的哥哥许褚,还在我家,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也是我的忘年交,他曾经救过我的命,也帮我一次搞起了事业。”孟德微微一笑。

    “哥哥还好吗?”

    孟德点了点头:“身体很好,你今年多大了?”

    “我24。”

    “他36,比你年长一轮,呵呵,好像是个历史的巧合啊,我记得那个时代,你比你哥哥年纪就大了12岁。而我今年52岁,比你年长28岁,也和那个时代一样。”

    “嗯,是这样的。不过,你没有儿子叫曹丕……”许锋说道。

    “哈哈哈。”孟德说道,“确切的说,我我膝下无子无女。”

    ……

    孟德不是一般,在三国时代,他是雄霸一方的jian雄,而在现实都市中,孟德是一个超级富豪,他没读过几天书,自幼是个孤儿,15岁开始在社会上打拼,曾经走过弯路,在道上混过,甚至坐过牢。28岁的时候,他从牢里出来,做起了洗染店生意,辛苦了3年,赚取了50万。

    那个时代,50万不是小数了,近乎天文数字。

    他用这50万洗白了自己档案,帮自己出了国,而到了国外,他撕了护照,在华人街刷盘子,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学会了英语,很快因为头脑聪明,善于交际,结识了不少朋友,38岁的时候,开了自己的餐饮公司。

    他的轨迹,有点像《北京人在纽约》里的王启明。

    42岁,被最好的朋友摆了一道,公司差点破产,他靠着另一个哥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捞用了3年缓了上来,随后,一次风险投资,让他从千万富翁,变成了亿万富翁。

    随后,他玩起了资本运作,甚至炒过美国的房地产。

    47岁的时候,他的资本已经达到了惊人的50亿美元。他重新杀回了餐饮界,而且主打中华料理,结果在美国一炮而红,很快,整个美洲遍布着他的中华料理饭店。

    现在,他52岁,身价大约在300亿美元左右,在美国都排的上号。

    他,是在一周前苏醒的,醒过来之后就感觉到,应该是许锋重生了他。所以,他开始利用自己的渠道打听许锋,最后发现,许锋也是新近崛起的一颗厨艺界的超新星,他入行时间刚好半年,现在在天州、帝都、天海等数十个城市拥有了自己的烧烤连锁和私房菜连锁,而且和国内知名的汇智集团,国际上非常有名的盛凯集团成为了合作伙伴。

    所以,孟德忍不住了,来找许锋寻求合作了。

    这时候的许锋,真的很希望这样强大的外力推进,孟德到来,可以说是填补了某种空缺。

    ……

    两个“上辈子”都没有见过几面,只是神交的人,一个眼神,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都是英雄,也都是情深义重的商界枭雄,为什么不展开一次前所未有的合作呢?

    ……

    谈开了,酒也就喝得更痛快了,饭吃起来,也更舒服了。

    汤之后的第一道菜,就是下酒菜,是孟德最爱,今年新割的韭菜炒墨鱼须!

    韭菜,并不是普通的韭菜,而是来自战国时代,许锋在自己家后院里种的韭菜,许锋超爱吃韭菜,所以自己种的时候格外静心,这韭菜,翠绿而娇嫩,看上去就让人食指大动!

    而墨鱼,也并非普通的墨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