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回 静夜潮涌,飞涛掩天避日。
饭食落定,杯盘狼藉,餐堂一片残烛轻飘,外头是寂夜沉沉。 这一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光。 有的,是无尽的黑暗,黑得吓人,黑得诡异。 这种天色,仿佛是已经为夜行宵小之辈准备好的,预示着今晚,将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 潮声汹涌,隔岸几里仍可清晰闻得,这宜兴城,夜幕笼罩之下,却已是没有分毫生人之色,完全静了下来,只有涛声隆隆,虫鸣啾啾,相互应和,参差不齐。 秦艽躺在床榻之上,和衣而睡,思想正自混沌之际,忽闻得窗外风声犀利,隐有人声飘过。秦艽并未睡熟,听了,连忙一跃而起,然而身无佩剑,却不好追去,只得随便拿了跟木根,施展轻功提纵术,几个起伏跳落,便在夜色茫茫中追了去。 秦艽在这府内也转了两圈儿,却并未发现什么人,挠了挠头,喃喃道:“难道是我多虑了,看来这几日精神不太好,是得好好休息下了!”正想扭头回去,却突然脑后风声呼啸而过,秦艽心中大惊,“糟了,有人偷袭!” 秦艽来不及回头,也不知那人士刀剑还是拳掌,内功如何,只得将木棍后翻,紧随之,双指夹棍,纵身翻旋,便在空中翻了几个跟斗,倒是将来人逼退了一丈有余。秦艽趁此连忙夺步上前,已是与那黑衣人隔了三丈之远。秦艽回头看那人,满面黑衣,不识真容,手中无有兵器,竟是单凭双掌。秦艽怒喝道: “你是何人,为何要来这定湘镖局行刺?” 秦艽话音还未落,那黑衣人竟已是如一只大雁一般,翩然而归,不知去向。秦艽正待疑问,迎风飘来,竟有一股血腥味儿。秦艽嗅到这种味道,便很不好受,遂向来处寻去,到了不远处墙角尽头,竟是赫然一具尸体横卧在那里,瞧那样貌,正是莫云天莫前辈。 秦艽看后,不禁大惊,心中也骇然不已:“怎么会呢,莫前辈他······” 就在这时,四周人声大躁,却是数十人围了上来,俱是些府内镖师护卫,为首者正是莫云天的儿子——莫正清。莫正清手中举着一把通明火把,瞧了躺在地上的父亲的尸体,不禁悲痛怒道:“秦艽,我父待你不薄,今日还宴请你们一行人,没想到你胆敢下毒手!” 秦艽一时心惊,听了此言,更觉骇怒,也反驳道:“不是我,我是跟着一个黑衣人来到这儿的!”秦艽说到这里,才反应过来,“一定是,你赶快下令把府内上下都给封锁,万不可让凶手逃脱!” 莫正清怒声道:“哼,”他摆了摆手,“我自不会让凶手逃了,来人呀,给我把他拿下!”说着便有数名兵卫涌了上来,将秦艽围在中间。 秦艽想要反抗,却是使不出力来,正在这时,远处走来数人,正是公孙离殇、许文漪和张灵婵。公孙离殇喝道:“府内贵客,事情没弄清之前,怎能随意便将人扣押!”说话间已是来到了近前。莫正清冷色瞥了他一眼,冷然道:“公孙公子,你乃家父贵客,更是碧落山庄少庄主,我并不是不给你面子,只是我这家中事,你毕竟是外人,更何况为父已然逝去,无论如何,他都是嫌疑人,我定不会放了他!” 秦艽此时已是不再想着反抗,而是脑海之中思索着这件事的来回大概,但觉得扑朔迷离,难以捉摸。秦艽心中想道:“那黑衣人并非想要杀我,他一开始的目标并不是我,然后凑巧遇到我,便将这事儿栽到我身上,可是这是为什么呢,他又为什么要杀莫云天前辈呢?” 公孙离殇抬起手,说道:“诸位莫急,”公孙离殇走到莫云天身旁,开始检查尸身,“莫少爷,莫前辈的尸身如今已然转凉,而且伤口乃是刀伤,刀口层次分明,婉转便是一枫叶之状,这应是落枫刀无疑,所以这凶手······” 莫正清喝道:“来呀,搜身!”说着便上前几人搜了秦艽上身,便拿出了那把落枫刀,递呈给莫正清。莫正清拿了刀,交给公孙离殇,说道:“公孙公子,你瞧是否是此刀所为?”
公孙离殇拿着刀,轻轻摩挲一番,轻笑道:“是落枫刀没错,但是秦艽手中这把,积日累月在布中包着,故而这刀片儿刃口便有布匹丝线在挂,更何况杀人并不会不见血!” 莫正清说道:“那他若是将血迹擦干,又有何不可?” 公孙离殇摇了摇头,说道:“莫前辈伤口血液凝固,死去最低便有三个刻钟了,如此长的事件,若秦艽是凶手,完全可以离去,他又何必在此羁留呢?”公孙离殇叹道,“依我看,便是凶手在杀了莫前辈之后,匆忙而去,无奈被秦艽撞见,凶手便借机将杀人之故推在他身上!” 许文漪和张灵婵听了,也俱觉有理。张灵婵说道:“肯定不会是秦大哥杀得,再说莫前辈他武艺高强,秦大哥一个初出江湖的少年,又怎么能杀的了他呢?” 许文漪淡淡道:“不知莫公子可知,令尊近日可结得仇家?”许文漪又续道,“或是近日定湘镖局内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莫正清听了许文漪之言,略现不安之色,但还是摆了摆手,说道:“你们都退下吧,将家父好生更衣换装,先暂放在‘魂归苑’中。”莫正清说道,“诸位,关于近些事情,略有繁琐,进屋吧,我细细与你们说明!” 众人便来到了府内正堂之厅,厅内灯烛摇明,一片光照,似是白昼。 众人皆落座,莫正清坐在中间的宽绰大椅上,缓声说道:“你们没事都下去吧!”话音落定,那侍奉的奴婢仆役便都退了下去,这偌大的正堂之内,便只剩了秦艽一行三人与那公孙离殇和莫正清了。莫正清说道:“其实这些天来,定湘镖局也发生了不少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