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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大漠行

    第十四章,大漠行

    黄沙漫漫,旭日东升。

    晨曦间传来几声尖锐的鸟鸣,飘荡在这大漠苍穹,为这本应寂寥的黄沙世界添上些许难得的生机。

    一行七人,行走于一座座沙丘之上,蜿蜒的沙路暂且留下了他们的些许脚印足迹,然而,大漠的风沙却在他们身后一步步的吞噬其行踪,将一切改变,又将一切复原。这便是大自然的伟力,区区人类,又与之怎相抗衡。

    纵然是清晨时分,可沙漠骄阳却没有“懈怠”的意愿,毫无吝惜的释放着炽热的光芒,照耀天地,烘烤大漠的黄沙,乃至是空气。沙漠之夜遗留的阴寒转瞬之间被驱散,再一次化作人间火炉。

    穿行大漠,绝非易事。在沙漠的烈日下,若说不生出退却之意,却是假的。只是,风沙掩盖了来时的足迹,已是退无可退,唯有向前慢行。

    或许,他们将来到大漠的尽头,望见森林,望见人烟;也或许,他正慢慢步入沙漠的腹地,等待着绝望的深渊。

    “已经这么热了?!明明昨天还没有这么夸张的……”小狐狸踉跄几步,又是走不动道了,一时间欲哭无泪。这才刚入清晨,天气已经这般燥热难耐,待到午时岂不是要人性命?

    撑不住的,自然不止她一人,同是阴阳颠倒的林峰与约翰,也明显表现出体力不支的倦态。三人本身还算健康的青少年,在体力上虽不比秦昆,可也不至于像今日这般不堪。反倒是一行中唯一的“原装”女孩林婉儿还尚有余力。

    “好热啊……”沙漠的可怕直到此时才慢慢显露。

    “我,我要喝水……”叶可凡口干舌燥,忙取下随身水壶,拧盖饮水。可舌尖刚刚尝到那份清凉甘爽,却已经滴尽最后的甘凉液体,脸色不由一阵发苦。

    在那岩山古洞之中,虽然补充了水源,但所能携带的分量终究是有限的。所幸当初野炊之时,各自都带有大号水壶,加上空掉的矿泉水瓶再行灌满,所带的水也不少。照原本的预算,每个人都有三天的分量,不想,叶可凡一晚上急行军,加之清晨的小片刻,竟已饮尽水源。

    叶可凡又可怜巴巴的望向周围的友人,原本被骄阳晒得通红的脸颊,似乎突然更加红艳了。本想给些教训,但见她这幅模样,又实在不忍心。

    一行人中,童化最为严重的便是叶可凡,年纪十岁左右的身躯,比其他人更难以经受黄沙世界的万里乾坤。

    再瞧瞧同样累似狗的林大美人与金发洋妞,便更提不起责怪的心了。同伴们不过是自幼生活在东南沿海的年轻人,何曾尝过缺水的滋味。

    秦昆一身叹息,递过自己的水壶,眼见叶可凡忙不迭的饮水,思量了片刻,转身与众人商议:“要不,我们专门挑晚上、清晨、傍晚的时段赶路,其他时间都尽量休息如何?再这样走下去,我怕咱们都会中暑。”

    在沙漠中中暑,其危险程度远胜于缺水,会在无形之中夺人性命。依照叶可凡等人的状况来说,若是在继续前面,怕是用不了多久便会中暑,到时候更是死路一条。

    “可是,不继续走下去……”林婉儿欲言又止。确实,在沙漠中多呆一刻,也就多一分危险。

    真是进退两难。

    黄天阁与徐东旭一瞧三个特殊的女孩儿,虽有皱眉,却并无责怪之意。眼下的状况不得拖延,但友人终究是最重要的,岂能不管。

    叶可凡喝饱了水,自然是听到了众人的商议,不由暗恨自己此时此刻的娇弱无力。林峰与约翰亦是满脸尴尬,不想自己已成了累赘。三人只是低着头,也不参与他们的谈话。林美人的脸上泛起愁容,教人怜惜;约翰柔美的金发下,一张小脸面无表情。

    “我看,前面有一处乱石堆,我们暂且去哪里避避署吧。”徐东旭言未毕,身子已是不容拒绝般抬手从林峰手中接过她那一袋行李,自顾自的向远处的乱石堆行去。

    虽说如释重负,但我们的林美人却愈发羞愧。黄天阁哑然一笑,亦提起约翰的背包,又拉起小狐狸,在约翰千恩万谢中,跟上了徐东旭的步伐。

    秦昆一手仗剑,呼出口腔中的热气,扫去心中的些许阴霾,向还愣在原处的林婉儿伸出自己的手,笑道:“婉儿,走吧。”

    沉稳的嗓音,似乎又有几分难得的释然。

    是啊,这才是朋友,生死之交。少年人如是想道。

    林婉儿望着自己朝思暮想的心上人伸出的手掌儿,心中却突然没来由的泛起一阵苦涩。她明白,眼前的这个男子对自己,自是尽一位友人的情谊。

    你还是如此……无声的哭诉,林婉儿强挤出几分淡然微笑,牵起秦昆的手。

    ………………

    以至晌午,炎阳依旧。七位自星河彼岸而来的年轻人,齐齐躲在一处乱石堆的阴影中,妄图避过炽热阳光的暴晒。只是,即便身处阴影中,这温度仍旧是高的惊人。

    这片沙漠倒是颇显奇特,明明四周俱是黄沙,又未到荒原,缘何会有这么一处乱石林立的石堆?显然,这并非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小狐狸叶可凡躺在林婉儿的怀里,任她抚摸自己的发丝。难得的机会细心思路来的快,去的更快,眨眼间便抛之脑后。也不知为何,这林婉儿自叶可凡变作这番模样后,就颇喜欢如此抚摸她,莫不是下意识的将其视作小动物不成?

    毛茸茸的尾巴自七分裤中不自主的钻出,一摇一晃,惹得约翰盯了许久,恨不得再上前捏一把。

    “现在倒觉得,避过正午才是对的。”林婉儿看着巨岩阴影之外,那被阳光烤得好似冒烟般的砂砾,不由一阵畏惧。

    徐东旭闻言,咂咂干裂的嘴唇,总算了恢复了平日里的些许常态:“当初看‘贝爷’在沙漠里走来走去,还以为没什么大不了呢……自己果然还是‘图样’了。”

    还有几分气力,至少能开开玩笑哩。

    “哼,你早该反省了。”林峰亦提起了几分精神,竟调侃起了徐东旭。这只是玩笑,自然是不当真。

    “哟!敢问我们的林大美人,可有见教?”徐东旭故作惊讶。

    “呃……这个……”看林峰一脸的茫然,原来是“五十步笑百步”,颇有些滑稽。

    秦昆盘坐于沙地上,侧耳倾听友人们的嬉闹,不由洒然。少年人正细细的端详自己的“宝剑”。是的,那一柄锈如废铁的古剑。

    虽说,在古洞之际,秦昆曾反复端看这柄古剑许多回,自认对于剑上每一寸都牢记于心。可今次自布鞘中擎出,却忽然瞥见剑脊末端两面都烙有同一行金文古字,依稀能辨认出“虹方”二字。以此二字为限,剑刃这一处的锈斑淡去不少,被锈迹隐藏的光泽也似乎欲由此迸发而出。

    “难不成是铁锈脱落了?”年轻人尚有些不知缘由,可也不去细究,“原来这柄剑叫做‘虹方’,好名字,果然是好剑!”既是这般想罢,自然是免不得再端详一番,感受着剑与人之间的那份奇妙感应。

    突然,叶可凡却挣脱了“温柔乡”,恋恋不舍的爬将起来。皱起眉头,往四周嗅一嗅,一股常人难以觉察的怪异气味直入琼鼻。

    “嗯?”众人好奇的看向四处乱嗅的小狐狸。

    “有股怪味,你们没有闻到吗?”面对友人们疑惑的眼神,叶可凡亦是显得颇为不解。

    “哈?”徐东旭一挑眉毛,显然是全无感觉,“能有什么味道?难不成是有人放屁了?”果然是三句不离本性,这便又开始扯淡了。

    不消说徐东旭一人,便是其余众人也颇显茫然。

    叶可凡一阵羞恼:“你才闻到屁了!”

    骂完徐东旭,也逗笑了友人们。随后又解释道:“是一阵类似鱼腥味的气味,明明很明显的!”正说间,又猛吸一口气,更觉得那股异味刺鼻哩。

    然而,众友人仍旧是面面相觑,愈发茫然。小狐狸虽说的简单,可一行人却是真的不曾闻到异味。

    “难道说,是可凡的嗅觉变得灵敏了?”黄天阁盯着狐狸女孩脑袋上不时抖动的漂亮狐耳,皱起了眉头,“毕竟,动物的五感大都强于人类。”

    “唔……”

    众人闻言,亦不免多看了一眼叶可凡的狐耳狐尾,竟皆是莫名其妙的暗道一声“原来如此”,一副释然模样。

    至于叶可凡,听闻黄天阁如此说,又见友人们这番神情,只得抽抽嘴角,暗暗吐槽:我说,你们这释然的表情究竟几个意思?

    当然,这番话也只得在心里吼吼。

    “怎么可能?”虽然觉得有几分释然,但更觉不符合正常的生命规律,约翰挺了挺胸脯,忙猜测道:“这里是沙漠,不可能会有鱼的……呃,难道说,我们已经接近水源了?!”

    稍稍思量,可不知缘何,侥幸心理便在心中噔噔作祟。

    徐东旭闻言暗暗无语,这万里黄沙,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能见到河流湖泊。便是有,估计也不太可能有鱼类存活。

    可是如此类推,叶可凡又如何能闻到了“鱼腥味”?

    徐东旭想到这番,不由一愣。是啊,参照以上的思路,如果小狐狸真的五感已强于其他人,那么,闻到的“异味”,或许,是超越了众人常识的存在也说不定。

    再一看友人,果不其然,不论是慧眼少年,还是仗剑的秦昆,皆是皱起眉头,尚在疑惑,想来也是觉察到了些许不妥。

    一种不祥的预感,却忽然直上心头。

    而其余几位女孩儿的注意力尚在叶可凡身上,看着她四处乱嗅,初时的困惑已然全不在意了,警觉大减。

    不好!!

    预感愈发强烈,然惊呼尚在喉间未能及时喊出,在约翰身侧两丈远处的砂砾爆起,四溅而开,只见得一道模糊的黑影直扑向金发女孩的后颈!

    说时迟,那时快!

    自沙中飞射而出的黑影势如闪电,便是徐东旭亦未能反应。

    危险突来,生死只在一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