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贵族衣冠
还是那条熟悉的铁角巷,还是那股熟悉的麦酒味。 绿林佣兵团大包小包地回到“麻雀”旅馆,老家雀依然每人请了一杯麦酒,然后挤眉弄眼地低声问道:“路,这次弄到什么好东西没有。” 路憨厚地笑笑:“老地方,等我收拾下就来。” 过了一会儿,路和杜尚每人背着着一个比人还高的大皮袋子下楼来。 老家雀看到皮袋子里的货色,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两条皮袋子里各装了一条泛着冰花的掘地虫。摊开后足足有15亚矩长。 老家雀用手掐了一下掘地虫的皮,湿漉漉地充满了弹性,就像刚刚被狩猎一样新鲜。 许久,老家雀得意地发出一阵狂笑:“好,好,这玩意一定能卖大钱。” “麻雀”旅馆的常客听到老家雀那公鸭似的笑声,都知道这老家伙又用低价收到好货了。 从老家雀的仓库出来,路和杜尚的身上各多了1万米拉。路带着佣兵团的其他成员,再次去小铁匠那里补充武器。路却去了佣兵团员从未去过的城市商业中心。 “普文尼斯,果然是座小城市啊”杜尚站在商业街的中心广场上,四处张望。这里既没有综合百货商店,也没有大型导力商店。虽然导力革命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45年,对这座城市的普通人而言,仍然是一个遥远的传说,除了家家户户的导力灯,其他常见导力器都尚未普及。 这个世界正处于科学大爆发的年代,可以自动填充的动力,带来了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以及让地球人羡慕不已的永动动力,不过,对于这个魔兽横行的世界,导力革命的主要成果,都被用于军工军火的加强,导力器的民用被严重忽略了。 对于外来户杜尚来说,最不习惯的还在于娱乐设施的贫乏,诸如地球上随处可见的电视、广播、网络和电影,在这里还停留在专家的理论专著之中。杜尚每每念及,便不由得发句牢sao:“真忒么不科学” 杜尚随便选了一家成装店走进去,导购小姐的眼神倍儿尖,知道这是一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佣兵,连忙热情地拿起一件冒险夹克推荐:“您好,这边的专柜都是各式野外服装,衣着舒适又简练,还不影响战斗,最适合您这样的勇者。” 杜尚瞥了导购一眼:“我要看的是男式正装礼服” 正装礼服原来是一位大人物。导购员急忙把店里最好的礼服拿了出来,让杜尚一一试穿。在杜尚看来,这个世界的时装,实在是有些过于浮华花哨,他选了店里面最简洁的一套黑色礼服,吩咐把领口内那一圈多余的白花边去掉,又买了相配的衬衣,鞋子,老板又额外赠送了袜子和领花。 穿上正装后,杜尚对着穿衣镜,仔细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镜中人的形象,与杜尚穿越前完全不一样。眼前的青年身材笔挺,鼻梁挺直,绿色的瞳仁中闪烁着锐利的光芒,肤色有些苍白,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神秘和高贵气质,就连杜尚自己看上去,都觉得无比陌生。 时空速递员并没有按照杜尚“生前”的躯体为他重塑金身,这具躯体的构造完全是为了与灵魂达到完美匹配。至于发色和肤色神马的细节,时空速递员才懒得管呢,用了最省资源的选择。 如果他征求杜尚的意见,杜尚一定会指出,别的也就算了,这头银发一定要换色,这不是给自己竖flag吗 杜尚不满意地四处挑剔,导购小姐的眼睛却冒起了小星星。在这个粗鲁的城市,天天都是些肮脏粗鲁的男人走来走去,何曾见过一个拥有如此高贵肤色的年轻贵族。 在一片异性的赞叹声中,杜尚满意地收下了这身衣服。 临出门,杜尚的嘴炮天赋又不自觉地发动,和老板开始了讨价还价。他灵机一动,编造了一个勤工俭学寒窗苦读终于被某学院录取的寒门子弟的故事,让老板听了心甘情愿地给了一个大减价的折扣,以7000米拉拿下了全套时装,包括皮鞋,以及老板赠送的白手帕。 不讨价还价不行啊,照原价,哥兜里就分文不剩了。杜尚在心里感慨着钱不够花,朝着今天的真正目的地走去。 普文尼斯虽小,按照政府的规划,也有一个市政图书馆,而且是对公众开放的。 在这个随处可见枪炮子弹的城市,图书管理员的工作实在是不能再轻松。 杜尚来到这里,自然是为了补充知识储备的。 “办理图书借阅证,需要带帝国公民证件和100米拉,每借阅1本图书需要2米拉。”图书管理员说。 杜尚听了心里叫苦,他哪来的身份证明。突然他灵机一动,说:“我到此地只不过是暂住,办理长期借阅证不划算,能不能临时交钱,让我在这里看书呢。” “当然可以,不过在这里看书,每天需要缴纳5米拉,图书馆下午5点关门,在此之前都可以随便翻阅开放书架上的图书。” 杜尚欢天喜地地交出了一个5米拉的角子,走到书架间,开始一本本翻阅书籍。 导力革命、午夜怪谈、冒险者必须知道的1000个常识、森林里的女巫、贵族食尚、埃雷波尼亚家常菜谱、垂钓的乐趣、东大陆异闻录、帝国时报、大陆植物志 图书管理员闲来无事,瞥过那个图书馆里唯一的阅读者。只见他每次从最近的书架抱一摞图书到座位上,一页一页地快速翻过,每三分钟就能翻完一本书,然后换一本再翻。 “真是奇怪可疑的行为啊”图书员感慨。 到下午5点图书馆关门时,杜尚已经翻阅了上百本图书。玩家系统升级后,数据处理系统功能大为增强,这些书都被他“扫描”进了脑海。 不过,这样做可是很费精神力的,连续几个小时做这样简单枯燥的工作,让杜尚觉得疲惫不堪。离开图书馆后,他背抄着双手,懒洋洋地在街上,一个店铺接一个店铺地逛了下去,放松身心,同时再补充一些物价信息。 托这身服装的福,店铺的伙计一位接一位地,笑着送走了这位差不多把店里所有东西都详细问了一道,却什么东西也不买的年轻人。 可能是有怪癖的贵族吧,无论如何还是不得罪为好。店铺小伙计在杜尚身后嘀咕着。 等杜尚以这样一种特别的慵懒气质,穿着一身贵气的正装,背抄着双手走进“麻雀”旅馆,就连老家雀都没有认出来。 他从柜台后冲出了,一脸谄媚地说:“像您这样的贵族少爷,竟然光临我们这样的小店,真是蓬荜生辉。不过,本旅馆虽然门面不起眼,顶楼却也还有豪华套间,包您满意。” 杜尚一脸享受地听完这么长的推销,懒洋洋地开口说:“不用了,本少爷在2楼有豪华大通铺。” 老家雀听完,看了杜尚半天,一脸诧异地说:“你你你” 杜尚打断了老家雀的话:“什么你你你,行了,您老柜台后面歇着去吧,本少爷要回房睡个回笼觉了。” 老家雀满脸堆笑:“不急不急,我请你喝一杯。” 杜尚拉了拉领花:“有穿着正装喝麦酒的吗” 老家雀急忙赔笑:“不是麦酒,是我珍藏多年的红酒,绝对1182年的限量米纳斯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