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人头换酒
秦长风的想法自然是成立的,否则主脑也不会特意开启基础雕刻这个能力,试练塔从来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更何况那个1%的异变概率已经无形中的说明了一切。 不知不觉中,大堂内的光线愈渐黑暗,原来是外面的天已经快黑了,不过这时来客栈的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还有增多的迹象,因为谁都知道冬天的夜晚很难熬,赶着时间来到镇中过夜,哪怕在大堂里坐一晚,也比在冰天雪地里留宿要好得多。 猛然间,客栈的大门被人推开,一股冷风便夹着风雪猛吹了进来,让几个喝了酒就逞能,敞开胸膛表示自己不怕冷的汉子嗷的一声发出叫声:“哪个杀千刀的,还不把门关上,想冻死爷吗?” “你是哪个的爷爷,再说一遍?”来人显然也是不好惹的,总共三人,衣领上用金线绣着不知是老虎还是狮子的图纹。 “是金狮镖局的,咱们惹不起,还是算了吧。”几个大汉中,很快就有人认出了三人的身份,其中一人嘀咕了一句后,连忙起身朝门口三人拱手赔罪。 “算了,没必要和几个泼皮为难,下次招子放亮一点,别惹了不该惹的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也就是我诸葛雷不愿与人为恶,否则今日绝没有你们的好果子吃!”说话的是门口三人中站在中间的那个,他声音很大,而且诸葛雷三个字特意加重了语气,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大名鼎鼎的某人一样。 “原来是疾风剑诸葛雷前辈当面,我等有眼不识泰山,万请见谅。”人家自报了名号,那几个大汉不管心里怎么想,却也不得不起身再次恭敬的道歉。 哪知那诸葛雷理都不理他们,与同伴兀自逼走一个独坐的旅客后,就自顾自的大声谈论起自己这一行的经历来,都是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倒也还真吸引了一些不明深浅的旅客的注意力,甚至有愣头青眼中竟露出了崇拜和向往之色。 角落里,李寻欢看着这一切不禁皱眉,又笑道:“诸葛雷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真不容易。” “是挺不容易的,不过他要是继续如此,说不定很快就要活不下去了。”秦长风同样眯着双眼打量着那三人,只不过目光大多时候都落在了那诸葛雷身边的一个黄布包袱上,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里面就是号称江湖四大宝物之一的金丝甲! 据说穿在身上则刀枪不入、水火不伤,堪称防身至宝,秦长风相信,若能将之带回试练塔,那自己的实力就能瞬间提升一大截,毕竟无论在什么时候,杀死敌人的前提都是先保护好自己,有人说进攻是最好的防御,但很多时候防御也是进攻的前提。 这时,金狮镖局的那三人仍在自吹自擂,尤其是喝了几杯酒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原本低头喝酒的阿飞听到最后一句话,却猛然抬起了头,眼中散发出独狼看到了猎物般的精光,低声喃喃道:“没人比你的剑法更快?这么说你自称是天下第一快剑了……” 秦长风一听这话就知道阿飞不服诸葛雷这个天下第一快剑的名号,想要挑战他了。 不过还不等阿飞起身,诸葛雷那边的笑声就忽然停顿了,只见那客栈的大门再一次被大力推开,厚厚的棉布帘子随之被风卷起。 随之两条人影,像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进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型状,同样高矮。 客栈内的人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象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但他们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