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利刃华尔兹
无论是曾经的“贪狼”还是现在的“夜鹰”,出动人手的时候通常都是两人一组或者是单人行动。 杀手这个职业,注定不能是多人结伴同行。 而两个人一同行动既能解决有时候战斗力不足的窘境,也可以互相照应。 而这“两人小组”绝大多数时候是不会出现任何变动的,这也给了他们非凡的默契。 所以往往只是一个眼神,他们就能读懂彼此的想法,根本不需要任何多余的言语。 前面漆黑的路口只有两个方向,他们两个人分头行动,足以封死姜哲任何“退路”。 两人一左一右散开,其中左边的那个家伙战力相对来说要高上一些,信心也是更加充足。 再加上“狼王”人头所带来的巨大利益诱惑,此刻的他甚至有一种感觉,或者是错觉。 那就是即使正面硬刚狼王,他也不虚! 很快他便快速奔跑起来,即使瓢泼的大雨不停地从他的头顶浇下,他的脚步也没有任何滞缓。 他已经飞奔了很久,可是前方依旧是一片黑暗,压根就看不到姜哲的影子。 这甚至让他生出了一种错觉,那就是眼前这条小胡同就好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无底洞,永远也不会有尽头一样。 这让他感觉有些心急了,而这一点,正是杀手这个职业的大忌。 长时间深处黑暗的环境之中,会让人失去对方向位置的感知。 此刻的他甚至有一种错觉,自己可能正朝前奔跑着,却忽然撞上南墙一样。 不过多年的杀手经验告诉他,“狼王”和他那巨狼宠物肯定是分头行动了。 而虽然那头宠物巨狼的头颅肯定也价值不菲,但归根结底肯定还是比不上它的主人。 而能否抢先拿到“狼王”的人头,更是决定了他在此之后能否金盆洗手,坐拥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金盆洗手是不能说的,这也是一大忌讳。 不知有多少江湖高手就死在了“金盆洗手”的前夜。 这个词语或者说是想法,就仿佛是一个致命的诅咒一般。 也许就连飞速奔跑的黑色雨衣人兄弟自己也没有感觉到,在上一秒的某一个瞬间,他的勃颈处已经裂开了一个小口。 而下一秒,他的脑袋和脖子就已经完全分家了! 鲜血就像是美丽的喷泉一般从他勃颈处的断裂口中喷洒出来,就连瓢泼的大雨都被染红了几分。 他飞起的头颅无声地落在了地上,贱起了几多鲜红的血花。 而头颅落地的声音,也立刻就被暴雨砸下的啪啪声给完全掩盖住了。 那头颅上的一双眼睛至死都大大地睁着,仿佛直到此刻也没有明白自己是怎样丢掉性命的。 他的身躯甚至在原地又站立了几秒钟,才缓缓倒下。 可惜他已经没有机会看到,一根细若游丝的银线就悄然立于小道正中央,就像是晾衣服的铁线一般。 而在雨滴映照下的银线闪着微弱的光,上面有一道细微却又鲜红的惹眼的血线。 这银线的位置不高不低,刚好在普通人脖颈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