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农场与访客
堪萨斯州,一个典型的美国内陆州,天气总是晴朗,洋溢着好客的气息,空气中都有种区别于海岸的味道,虽然不至于像内华达州那么干燥,那么荒芜,但长久居住在哥谭的赛伯,还是有种不太适应,虽然只有几分钟的时间。 生命等级越高,就代表着个体对于环境的适应性越高,实际上,将现在的赛伯扔进岩浆里,他也未必会死掉,只是会活的比较痛苦而已。 “所以,这地方是哪?” 赛伯左手一甩,一个黑色的棒球帽出现在手中,他将其扣在头上,向下压了压,左右看了看,在凌晨的时候,西姆降落在了堪萨斯州边缘的一座大型农场里,剩下的1个小时是赛伯自己走过来的。 毕竟考虑到普通人的接受能力,像是西姆这样的大型恶魔,一旦被发现,就免不了会出现很麻烦的事情,目前神盾局还不知道自己来了堪萨斯州寻找小蜘蛛,一旦事情曝光,托尼那边就会相当的麻烦。 朋友付出风险帮助自己,他就不能让朋友遭受到麻烦,这是他的准则之一。 “朋友,来盒万宝路。” 他走进路边的加油站里,熟门熟路的和商店的售货员聊起了天,后者对于赛伯这种风尘仆仆的背包客也很熟悉了,堪萨斯州虽然没有著名的旅游景点,但这里的旅客同样不少。 “我说,这里到底是哪?” 赛伯手里把玩着香烟,他还没疯到在加油器点火抽烟,他装作一脸懵逼的看着眼前健谈的黑人销售员,问到:“我坐了一晚上车,稀里糊涂的在前面下了车,这都走了1个小时了,你们这算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人类建筑,我差点以为我被扔到那个见鬼的荒郊野岭去了。” “哈哈,那你肯定是被那些无良的长途车司机骗了!” 黑人大叔哈哈笑着拍了拍赛伯的肩膀:“你是从其他地方来的吧?看你的年纪和肤色,外国留学生?” “恩…算是吧。” 赛伯耸了耸肩:“哥谭市阿卡姆异常人类研究中心的交换实习生,我是来找人的,有个朋友在这里,我要把他带回去,他叔叔婶婶都急死了。” “没听说过。” 大叔果断的摇了摇头,他摩挲着下巴,低声说: “不过如果你要找人,那你最好去附近的警局问一问,你就沿着这条路向前,走30分钟,就是肯特农场,肯特夫人人很好,不过她先生4年前在大龙卷风里去世了,他们的儿子经常不在家,你可以在那里休息,给警局打电话。” “哦?肯特农场,听上去像是个好地方。” 赛伯眨了眨眼睛:“这地方最近的就是那农场吗?” “对,肯特农场和这个半死不活的加油站,是方圆5公里以内唯一的建筑物,老肯特还活着的时候,就是个喜欢清静的人,所以他带着全家搬到了这里。” 黑人销售员一脸唏嘘:“那是个多好的人啊,可惜为了救自家的狗,死在了龙卷风里,真可惜。” “那他们都不怕有危险吗?” 赛伯好奇的问到:“堪萨斯州的治安不算特别好吧?” “关于这个…” 黑人大叔左右看了看,神神秘秘的压低了声音:“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据说有个“幽灵”在庇护肯特一家,还顺带着庇护了整个莫威尔小镇,你知道吗?我们这已经有5年没发生过任何命案了,就连最普通的抢劫案都没有!” “如果美国有一块最安全的地方,毫无疑问,它就在莫威尔小镇!” 这家伙掷地有声的说,唬的赛伯一愣一愣的,他面色古怪的看着这黑人,推了推墨镜,低声说: “开玩笑的吧,伙计,幽灵?这年头还有人信这个?” 听到有人质疑自己,黑人本能的不高兴起来,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赛伯,他总有种特殊的服从感,于是他按下内心的不爽,仔细解释到: “是真的,这个小镇的每个人都知道,还有些上了年纪的老头老太太把那个幽灵当成是上帝的使者一样看待,但我知道,他不是天使之类的玩意,相信我,我亲眼见过!” 这大叔的谈话欲越发sao动,他再次压低了声音,趴在柜台上,兴致勃勃的说: “那是一年前,有一天,有个外地的混蛋,他就跟你身高差不多,也是这样和我聊天,然后突然就掏出一把枪,让我拿出所有的钱,该死的杂碎,我的钱可都是用来供养我儿子上学的,怎么可能给他?所以我就反抗了,那家伙愤怒的想要开枪,结果你猜怎么着?” “恩?” 赛伯哼了一声,后者的眼睛都瞪大了,声音也变得兴奋起来: “就在他开枪的时候,幽灵出现了!就在我眼前,他像是个年轻人,我只看到他的背影,子弹打在他身上,甚至溅出了火花,他只用了一只拳头,没准是几根手指,我发誓,就那么轻轻一甩!” “砰” 黑人惟妙惟肖的模拟出了当时的场景,还自己配音: “那混蛋就被砸在了墙里,你看!就是那,那边被我修整过,但你仔细去看,还能看到一个凹陷,那敢在莫威尔小镇行凶的混蛋被幽灵直接拍断了7根肋骨,现在还在本地的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呢。” 赛伯推了推眼镜,扭头看向一边,以他的视力,自然能看到那些痕迹,证明这个黑人大叔说的不错,虽然可能有点夸张,但基本上属实,这就让赛伯很感兴趣了。 别看赛伯经常一巴掌把敌人砸进墙里,那时出于他非人类的力量而言的,能用一只手做到这种程度的,力量不会比赛伯弱多少,而且如果是轻描淡写的一击,那么就代表着这家伙还没出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