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六章 人生赢家,不留私房钱
当伊莲娜匆匆忙忙跑到大背板前方的广场时,她的心里已经凉了半截。 因为这么大个明星,从那些人的眼前气喘吁吁的跑过,居然都没人肯低头看她一眼。 所有广场前方的人,现在都保持着同一个姿势,抬着头呆呆地望着上方的巨大的电视屏幕,嘴里连口水流出来都顾不上了。 屏幕之中,和路雪正穿着一袭鲜红的长裙,在一个空旷的舞台上尽情纵歌,她的身后,隐隐约约有一群乐师在伴奏的样子,但这些乐师全都半遮半掩的沉浸在黑暗之中,画面说不出的诡异和绚美。 而和路雪的嗓音,更是充满了穿透力和爆发力,当她高歌到“Causeyoursoulisonfire,Ashotinthedark”的时候,全场猛地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太棒了!”伊莲娜听到有人在激动地大叫道:“感觉血液都快要燃起来了,这首歌听上去实在太有感觉了!” “是啊!”旁边有人附和道:“真想跟着一起大声的唱,可惜我才听了三遍,连歌词都还没记住。” 听到这两句话,如果说伊莲娜之前还只是心凉了一半的话,那现在就已经是彻底凉了。 都听了三遍,还这么如痴如醉,这代表了什么? 马特乌斯写给她的那首歌,虽然也堪称是公告牌上的经典之作,但绝对没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 那首歌听第一遍会觉得惊艳,听第二遍之后就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听到第三遍,估计很多人都会明白,这和马特乌斯以前的作品没有什么区别。 华丽,但缺乏实质内容,属于那种匠心之作,但绝对不是灵感之作。 真正称得上经典的歌曲,绝对每一首都有其独特之处,即使在百十年之后人们再次听到,也不会觉得老土或是过时。 而马特乌斯那首歌,很符合当下的时代主流,但如果过几年再听,说不定就会觉得有些过时了。 再加上那首歌并没有创新,和他过去几十年所做的音乐一脉相承,人们听多了,难免就会觉得腻味。 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差别啊! 伊莲娜愣愣的看着前方大屏幕上晃动的那个身影,此时心里既充满了懊恼,又充斥着嫉妒,她在想,要是能够演唱这首歌的人是自己,那该多好啊! 可是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卖,当初是她主动去抱马特乌斯大腿的,结果发现现在那个华国人的大腿比马特乌斯更粗,她哪还有机会转换立场呢? 输了,输了! 如果说伊莲娜的经纪人是个半吊子,对歌曲的认识还很业余的话,那伊莲娜绝对是最专业的歌手,当听到和路雪演唱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明白胜负已分了。 原来那个华国人并不是因为害怕而做了缩头乌龟,他是闭关修炼,要将一切都做到最好才肯把歌曲抛出来面世。 而演唱这首歌的那个女孩儿,无疑也是一名优秀的歌手,如此具有爆炸力的歌曲,就连伊莲娜自己也不敢说能在五天之内就唱下来,但她却完成的很好,不仅如此,她还拍了个MV。 从什么时候开始,华国的音乐变得如此厉害了? 伊莲娜心中有些失落,还有些迷茫,就在这时候,她的经纪人从身后追了过来。 “伊莲娜。”经纪人满脸苦涩的唤了他一声,低着头说道:“对不起,如果不是我怂恿,你也不会主动掺和进这件事里来……” “不,瑞恩,我不怪你。”伊莲娜苦笑着说道:“我知道你也是为我好,其实当时我也是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又怎么会听你的话,主动去找马特乌斯先生呢?不过现在一切都晚了,我们想品尝胜利时候的快乐,就要学会承受失败之时的苦涩,瑞恩,我不相信因为这件事我就再也没办法翻身了,等着吧,米国歌坛,我一定会再回来的!” 说完她提起自己的长裙,就像个骄傲的公主一般抬起头,红着眼,迅速走回了会展中心的舞台。 两天之后,伊莲娜离开了米国,她的第一次米国歌坛之旅,就此画上了句点。 而当在大背板上第一次露出真容的时候,整个米国乐坛都震动了。 输了,歌坛元老马特乌斯先生居然输了? 只要带个耳朵的,都能听出两首歌之间的差距,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再说出任何不服气的话来。 就连马特乌斯,也想一夜之间苍老了好几十岁一样,当媒体去采访他的时候,愕然的发现他眼睛出现了深深地眼袋,以前永远都是挺直的身板,突然之间也变得弯曲了,他的眼神里,带着一种从来未曾见过的迷茫和衰败。 “是的,我愿赌服输。”马特乌斯对着数十家堵在门口来采访的媒体直言不讳到:“那个华国人的创作水准,的确在我之上,这也让我相信他之前的作品,具备很高的水准,或许卡恩和基尔斯特输的不冤,我从没见过一个天赋如此出众的年轻人,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将会在米国乐坛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不得不说,马特乌斯到底是身上流着德意志血脉的人,关于认输这一点,他承认的很干脆。 和他比起来,之前那个基尔斯特就显得有些不堪了。 但其实说起马特乌斯认输,最糟心的不是别人,正是基尔斯特。 基尔斯特坚持认为吴良的不是正宗古典音乐,正因为如此,哪怕他输了也不愿意承认,所以他后来才会找马特乌斯,希望这个老朋友能够利用自己在歌坛的声誉,帮他声讨吴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