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没有受伤,洗澡
任宸霄可没有发现绣锦感动而无奈的眼神,还在想着自己的事情,实在是想不清楚自己身体怎么变得如此强大,简直不可思议。 就像曾经只能提起一桶水,走路还摇摇晃晃的人,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自己可以抱着一缸水健步如飞的感觉,这是神迹吧? 想不通的事情就不想,这是任宸霄一贯的做法,也少给自己找很多麻烦,现在最关键的是解决狼群,任宸霄没有纠结这么多了。 擒贼先擒王。 任宸霄盯上了狼王。 …… 绣锦内疚的看着任宸霄,任宸霄满身都是鲜血,灰色的侠客服破破烂烂,全部都被染红了。 这狼群过来,很大原因是绣锦的错。 它没有凡间生活的经验,但它毕竟也是一只兽族,知道野兽嗅觉灵敏,是会被鲜血所吸引的。 它猎杀猎物,是用爪子的,破开了猎物的脖子,猎物的鲜血全部流出来了,这狼群就是被它所抓的猎物的鲜血吸引过来的。 然后就让任宸霄受伤了,绣锦可是亲眼看到,任宸霄刚刚身上不知道挂了多少只狼,都是用牙齿紧紧的咬着任宸霄。这狼群太多了,它们一拥而上,任宸霄身体也不知道被狼爪挠了多少次。 任宸霄衣服破破烂烂,满是鲜血,肯定是受伤了,绣锦内疚不已。 任宸霄把已经染红的剑插在地上,周围满是狼的尸体,堆起来像是一座小山一样,鲜血浸红了这一片地,血腥弥漫,久久难以散去。 刚刚来的所有的野狼都死在了任宸霄手上。 一开始任宸霄就杀了狼王,没想到这群狼居然没逃跑,反而拼死和任宸霄战斗。 若是以前,杀这么多狼,哪怕是这么多鸡鸭鱼,任宸霄都会累个半死。但是今天,一点疲惫感都没有,体力好像也增强了很多,气都不喘一下。 尽管很多野兽都闻到了这里的血腥,却是没有一个野兽敢过来,他们被任宸霄的气息所威慑到了。 任宸霄拿起了自己的酒葫芦,也不在乎双手满是鲜血了,酒葫芦挂在腰间,早就被鲜血染红了。 拔开酒塞,任宸霄仰起头倒了一口。 咦,这酒怎么这么好喝,就像在血珊瑚里面泡了很久一样。 任宸霄喝下这一口,汗毛都舒爽的竖了起来。 任宸霄忍不住怀疑起来了,自己昏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就是五雷咒的麻烦,一使用,自己昏迷期间什么都不知道。 摇摇头,任宸霄觉得自己总会知道的。 “绣锦,这么这个表情?”还是节省的只喝了一口,任宸霄把酒塞盖上,酒葫芦重新挂在了腰上,看到绣锦内疚的表情,任宸霄有些不解问道。 “吱吱。”绣锦指了指它打来的野鹿,又指了指自己。告诉任宸霄,这群狼群之所以到来,是自己打的野鹿惹的祸。 自己肯定是没有留下什么好印象吧。 绣锦低着头想到,耳朵焉耷耷的。 绣锦的表达能力太强了,任宸霄看它的神态和动作,居然猜到了它所想,蹲下了揉了揉它的脑袋说道:“没事,我又没有受伤。” 绣锦也不嫌弃任宸霄满是鲜血的手,或者说它身上也被染红了,不在意这些血液了。它指了指任宸霄被撕的七零八碎鲜红的衣服,这哪里没有受伤? “真的没有受伤,这都是狼血,他们破不开我的防御。”任宸霄把衣服破破烂烂的袖子撕了下来给绣锦看,手臂确实不知道被野狼抓了多少下,也不知道被咬了多少下,虽然满手都是鲜血,但是身体一点伤都没有。 任宸霄知道,不仅仅是自己的速度、力量、体力和精神变强了,就连防御都变强了,这狼群咬在他身上,这么强大的咬合力,居然破不开自己皮肤的防御,自己一点伤都没有。 任宸霄之前还小心翼翼,之后知道自己不会受伤,那还会怕这些狼群,都不带躲闪的直接杀。 任宸霄也知道这狼群是绣锦打来的猎物引来的,但是也没有怪它。其实这场战斗还给了任宸霄极大的帮助,体质突然变强,想要适应不是这么简单的,然而这场战斗让他快速适应了身体的能力,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真的没有怪我吗? 绣锦看着任宸霄的眼神,发现任宸霄眼里满是温柔,高兴的眯起了眼睛,跳到了任宸霄的怀里。 任宸霄连忙接住,摸了摸绣锦被鲜血凝固住的毛发,说道:“走,我们去找个地方洗澡,然后吃东西。” 任宸霄之前扎营的地方就在河边,但是这河水已经被狼血染红了,水里都是血液,短时间是没法在这里洗澡了,只能往上游走,去找上游干净的河水。 绣锦叫了一声,从任宸霄怀里跳下来,带头往上游走。 任宸霄扛起绣锦打的猎物,跟着绣锦去上游。 待会直接去上游烤这些猎物,野狼的尸体就算了,留在这里吧,狼rou不好吃。 没走多远,任宸霄发现上游居然有一个小瀑布形成的水潭。 “就这里吧。”任宸霄对绣锦说道,这里是上边小瀑布冲下来的水,还比较干净。 绣锦点点头,直接跳进了水里。 冷水清洗血液确实快一些,绣锦一跳下去,一小团河水就染红了,还好这是在瀑布下头,水流很快,血液一下子就冲没了,果然是这里最好。 这一身衣服是不能要了,任宸霄把身上的东西慢慢清理出来。 无锋剑,酒葫芦,特使令牌。任宸霄把上面的血液用水冲了冲,洗干净了,放在一边。 布囊包裹里面的一套干净的衣服,哎呀,这布包裹早就被鲜血染红了,血液都渗透到包裹里面了,现在干净的衣服也变得不干净了。 任宸霄很无奈,待会这套衣服也洗一下吧。 布包裹里面的一百两银子,牛大胆给的小瓷瓶。洗洗,先放着。 确定衣服里面没有其他东西了,任宸霄把破破烂烂的衣服脱下来,头巾也解下来,黑色的长发披在脑后,要是没有血液凝固着,会好看很多。 关于自己身世的玉佩,任宸霄是挂在自己脖子上的,就不取了,待会洗澡可以直接清洗。 没有其他东西,任宸霄把破破烂烂的衣服扔在了旁边,跳进了水里。 “呼……”任宸霄从水里钻出了头,“这河水比海水好多了,海水太咸了。” 任宸霄用手清洗着自己的头发,绣锦游了过来。 “绣锦,我先帮你先洗干净吧?”任宸霄说着,把绣锦捞了过来,细细的帮它搓洗身上的毛发。 一开始由彩霜变成的狐狸其实很高冷,都不理会任宸霄。现在绣锦则是很黏人,紧贴着任宸霄不放,这两种性格其实区别很大的。 对于这种变化,任宸霄也看出来了,但也只是以为绣锦是认同了自己才会这样,没有想太多,根本不知道此狐狸已经非彼狐狸了。 动物就是这样,说实话,很多同类动物,有时候根本分不清谁是谁,感觉它们就是一模一样的,最多是毛发的颜色不同,反正任宸霄是认不出来的,以为绣锦就是之前彩霜变成的狐狸,哪怕知道不是,也认同了现在的绣锦。 帮绣锦洗干净之后,任宸霄把绣锦送上了岸,对它说道:“待会要生火,你去捡点柴来。” 任宸霄只是逗弄绣锦,随便说说,没有抱很大的期望绣锦能够听懂,可没想到绣锦甩了甩身上的水,点点头,跑到不远处的树林里面去了。 “它不会真的懂吧?”任宸霄看着远去的绣锦,一脸惊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