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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偶遇夺妻案

    很显然,比起亲人的安危,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像马六这样自私的人,胜男前世见得多了。哼,如果他真的顾念家庭,那也不会轻易和山匪搅在一起。再说了,李大头许诺的事情,老爹李正义也能做到,甚至比李大头做得更多,所以,马六没有理由再替李大头遮掩。

    “……还有李家集的老秀才,他们家有一个祖传的白玉酒杯,被李班头强弄了来,送给了王主簿……还有还有王家庙的孟屠户,他家屠宰的都是一些收来的病猪。可因为月月给李班头孝敬银子,李班头就强派辖区的酒店从孟屠户那里进rou……还有还有还有……”

    被胜男攻破心理防线的马六,把自己当捕快以来,亲眼见过以及没有见过的种种李大头违法乱纪的事情,通通告诉了李胜男。小到收保护费,大到为了勒索财物诬良为盗,絮絮叨叨的说了大半宿,直到天开始蒙蒙亮,才把李班头的种种劣迹说完。

    胜男拿着一支自制的炭笔,不停的在白纸上以表格的形式记录着:1.时间,2.地点,3.受害人,4.简单经过,眼瞅着手里的白纸都有十几张了,马六才停住了嘴。

    “哇塞,看不出来呀,这个李大头还挺能折腾的呀?!”

    胜男数了数手上写满黑字的白纸,真是很佩服这位李班头的胆量和贪腐。

    “……李捕快,该说的我都说了,您看——”

    马六嘚啵嘚的说了半宿,嗓子都有点哑了,他眼巴巴的看着胜男,催促她赶紧兑现承诺。

    “呵呵,很好,”胜男把白纸卷起来,然后塞进怀里的紫葫芦,接着又从紫葫芦里摸出一个土黄色的干葫芦。打开瓶塞,从绿葫芦里倒出一些生命水加进去,“马老六,这些呢是一位游方的道士所赠的‘神水’,一滴就值千金呀,我看你说的还比较靠谱,就多给你一些。”

    “谢谢李捕快,谢谢李捕快,那什么,你能不能再给我一点儿,我不白要,我用黄金百两来换,如何?!”

    马六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黄葫芦,见胜男只给灌了半瓶就停下,忙把葫芦拿到手里,先倒了几滴在胳膊的伤口上,伤口渗出的血丝慢慢消褪,隐隐的灼痛感也没有了,他兴奋的把葫芦又伸到胜男面前,热切的商量。

    “黄金百两?”胜男装作无意的瞄了一眼他干瘪的包袱,微微嘲笑道:“你有吗?”

    “有。我在县城还藏着一些金银,如果你再给我一些‘神水’,我就全都送给你!”

    比起不能吃不能喝的金银,马六更想保住小命:再多的金银,那也要有命去花呀。

    “哦?!”胜男看了看依然熟睡的侯刚,便拿过葫芦把里面的水加满,然后凑在马六身边,“说吧,你藏在哪里了?”

    “……”马六小声的咬着耳朵,把自己隐藏的最后一笔金银全部送给胜男,说完之后想起家里的老弱,他又腆着脸哀求道:“那个,这些本来是留给我弟弟娶媳妇的,您看,我走了以后,您能不能帮忙照看一下我娘和我弟弟?!”

    胜男鄙视的看了马六一眼,就说嘛,这种人超级自私,“你放心吧,只要你说的都是实情,你老娘和弟弟,我爹会帮忙照顾的。但是,如果你小子有一句谎话,呵呵,辽东虽然远,可是我爹当差这么多年,兄弟朋友还是不少的,到时候就别怪小妹没有提醒你!”

    “明白,我明白。”马六爱惜的把葫芦藏进怀里,连连点头:“小五meimei,你放心,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如果你们想要人证,可以去找快班的孙传德,他虽然刚进衙门不久,却是李大头的亲信!”

    “孙传德?!恩,我知道了。行,你睡吧!”

    胜男听到了头遍鸡叫,便打着哈欠说道。

    “还有,小五meimei,”马六想了想,还是提前和胜男说:“到了辽东卫,你能不能帮哥哥通通关系,让接手的官差照顾照顾我!”

    胜男看了他一眼,点点头,“呵呵,没问题,我会交代他们好好‘照顾’你的。”

    天亮了,胜男和马六一脸疲惫的坐在饭桌旁,心情却都非常好;而安睡了****的侯刚,则感觉哪里似乎不对劲。他看向胜男的眼神也多了一抹探究。

    吃过早饭,他们开始讨论今天的安排。昨天下船的时候胜男顺便问了问,今天上午没有去天津的客船,最早的一班也要中午,那么今天上午他们需要呆在临清。

    胜男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次出差的任务已经完成大半,心里的重担算是卸下许多,她便想趁着今天上午的空闲去周围转转,临清是运河古城,肯定有不少旅游胜地和特色农作物,她也来个公费旅游。

    侯刚却表示他和马六要留在驿馆。头上时不时的晕眩,让他越发怀疑昨天夜里的事情。而且马六和胜男也很不对劲,看他们的神情貌似打成了某种协议。这种感觉很不好,让侯刚觉得事情已经偏离他的掌握,他要单独询问马六。

    马六无所谓,他现在该说的秘密也说了,能得到的保证也得到了,就等着押送到流地。

    胜男见他们都不想出去,便找来驿馆的差大哥,问了问临清有什么好玩好吃的,然后便自己出了驿馆。

    从宝葫芦里放出悍马和馒头,一人一猫一驴,便开始了千年古城半日游。

    “喵呜!”这是什么?

    馒头伸着一只前爪,指向路边的一片绿油油的田地。

    “咦?我看看。”胜男顺着肥肥的猫爪子看过去,发现田地里的东西非常眼熟,“好像是西瓜嗳!”

    胜男下了驴,快走几步来到田地边,蹲在地头上看绿叶子间盛开的小黄花,有的花已经谢了,藤蔓下结出拳头大小的墨绿色花皮小瓜。

    “西瓜?!好吃吗?”

    馒头对吃非常执着,它瞪大猫眼仔细的看着。

    “恩,很好吃。”胜男伸手从藤蔓间摸出一个小西瓜,但个头太小了,她掂了掂,再有半个月才能吃。

    “这位官爷,您想吃瓜?!”

    胜男和馒头正对着小瓜发呆,身边传来一个老汉的声音。

    “呃,”胜男抬起头,发现一个穿着土灰色粗布衣服的老农,正怯怯的看着她。

    “哦,我看看,”胜男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然后笑着问道:“老爹,这是西瓜吧,你手里有西瓜子吗?”

    “回官爷的话,是西瓜。”老汉敬畏的看着胜男身上的青衣和腰刀,小心翼翼的回到,“您是说西瓜籽儿吗,去年倒是留了一些种,不知官爷……”

    “哦,太好了,你能卖给我一些吗?”

    胜男兴奋的说道,她前世就听说聊城是有名的西瓜之乡,没想到明朝民间就有大面积种植的。而且看着小瓜,和在梅水镇见到的品种不太一样,她前世就喜欢吃这种小黑皮瓜,皮薄汁多红壤还起沙。

    “卖?!”老农显然没有见过这么客气的官差,有点结巴的说道,“呵呵,不值钱的,不值钱的!”

    说着他转回自己看瓜的草窝棚,从里面找出一个巴掌大的黑布口袋,恭敬的递给胜男。

    胜男拉开布袋的封口绳,摸出几个瓜籽儿,恩,生的,应该可以种。她把布袋收好,然后从荷包里抓出一把铜钱塞给老农,“给,拿着吧!”

    “……这!”老农有点迟疑的接过铜钱,嘎巴嘎巴嘴,不知说什么好。

    “好,走啦!”

    胜男见老农有些不解,也没有多做解释,笑了笑便抱着馒头回到官道上,上了驴,继续赶路。呵呵,没想到这趟公差收获这么多,宝葫芦里的地瓜、玉米粒儿,还有着西瓜籽儿,恩恩,以后自己的菜篮子和果篮子会更加丰盛。

    穿过田地,来到渡口边的小城镇。如今是弘治年间,前世有名的鳌头矶还没有建,不过运河两岸的城镇已经成型,南来北往的客商也格外多。

    “住手,你要干什么?”

    胜男和馒头在喧闹的集市上采购土特产,前面人群中传来吵闹的声音。

    “好你个大胆狂徒,居然敢诱拐良家女子,快把我娘子还给我!”

    “……胡说,奴家根本就不认识你,你放手!”

    胜男把买下的东西随手放进宝葫芦里,挤过人群,来到前面。只见一个高瘦的男子和一对小夫妻打扮的人拉扯着,妻子手中还抱着婴儿,孩子也被周围的变故吓得哇哇大哭。

    “娘子,你怎么可是这样呢,之前是为夫不对,但是你也不该抱着孩子出走呀,你看现在还被人诱拐——”

    高瘦男子伸手要抓藏在蓝衫男子身后的小娘子,嘴里还不住的埋怨着。

    “你,你放手,谁说这是你家娘子,她明明是我的娘子。”

    蓝衫男子显然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他白皙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

    “住手!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

    胜男看了半天,认出眼前的三个人居然都是熟人,是和他们同船来临清的旅客。

    “哎呀,让开,让开,捕快来啦!”

    围观的百姓正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有说男子莽撞的,有说女子失节的,突然看到胜男抽出铁尺,忙四下里散开。人群中一个中年书生也止住步子,饶有兴趣的看剧情的发展。

    “哎呦,差大爷,您来啦,你看看,这个狂徒居然敢诱拐我家娘子,您可要为小的主持公道呀?”

    高瘦男子显然没有认出换了官服的胜男,忙丢掉蓝衫男子,跑到胜男面前喊冤。

    “哦,你说她是你的娘子,有何凭证呀?”

    “那个,”高瘦男子凑在胜男的耳边,小声的说道:“我家娘子左胸乳上有一个绿豆大小的红痣,不信,您可以问问她!”

    “红痣?”胜男皱着眉头,然后来到小娘子身边,悄声的问道:“这位大嫂,不要怕,我也是女人,你说你的左胸乳上是不是有颗红痣?!”

    小娘子是年轻媳妇,本身遇到这样的情况就羞得抬不起头来,听到胜男的问话,更是耳朵都羞红了,她轻轻的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