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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一章 最可怕的远射程杀伤兵器

    有人会好奇,为什么不用信鸽?

    信鸽的确很好用,作为传递普通信息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用于传递事关重大的军事信息,就有点不靠谱了。

    饥荒年代,满地流民,这种天然的美味,最好的用处就是给流民打打牙祭,想要它飞上几百上千公里,一路平安无事的到达目的地,哪生存的几率可就有点惨不忍睹了。

    所以说,战争年代用信鸽传递消息,是最不靠谱的事情。

    而真正用于战争传递消息,短距离一般用鼓声和烽火台来传递信号,而远距离一般都是用专业的游骑和哨兵来携带重要消息。

    没有哪个将领会傻得放几个信鸽作为求救信号,估计等尸体都长草了,被要求救援的部队还在傻傻的等着信鸽的出现呢!

    汇合戏志才和郭嘉,了解到他们的防御构思,专业上面的东西,刘良绝不瞎搀和,立马放权给二人,让他们全权指挥协调开发区五百号死卫队伍,做好第一步的防御工作。

    现如今刘良只等着明日会议的到来,等待着死卫队伍和死卫密探各方统领的集体效忠,只有这样,他才能实施接下来的军事整合计划,才能真正的把自己的一些想法付诸于行动。

    再次丢下二人,刘良打马回到原先的龙口村,却在村口处看到一位英姿飒爽的小将站在路旁,见自己的随从队伍奔向村子,他立马跳到路中间。

    “小民有事禀告大公子!”

    能够称呼自己为“大公子”的人,毫无意外就应该是刘家的人,或是刘家的佃户,至少也是吃刘家饭的百姓。

    对这个身背长弓,手臂较常人有点长,长相极其英俊的小伙子,刘良有着说不出的好感。

    “尔是何人?为何拦我去路?”被老太太一再警告,刘良也不敢信口胡言,装也得装个人样。

    “哦,吾是此地居民,名字唤作太史慈太……”

    一听到名字,刘良便不淡定了,直接打断话语,“什么?你是太史慈?表字可是,子义?”

    “嗯?……”这一次轮到太史慈懵圈了。

    他可是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表字可是母亲前一个月才给起的,即便是最亲密的小伙伴,也很少有人知道,而今这个刘家大公子,开口便道出自己的表字,怎能不让他感到惊异。

    还好,太史慈绝非普通人,很快便冷静下来,“在下,正是太史子义!吾,擅长弓马,有着武艺在身,奉母亲之令,报答刘家善待之恩,特来投奔大公子,望大公子不吝收留!”

    “哈哈哈,好兄弟呀……”刘良一个高从马上跳下,直接扶助太史慈的正要揖礼的动作。

    “太史伯母在哪里,刘无刘傲然,要去拜访她老人家!”

    刘良的一句话,便收了孝子太史慈的心,感动之余,也不管乎什么礼节不礼节的问题,直接拉住刘良的手,“大公子,这边请?吾母此时正在家中守候。”

    太史家就住在龙口村村口不远的地方,步行也就是二三百米的样子,刘良的所有近卫都下马步行,陪同二人一同走进这个窄小的院落。

    “吾儿休要无礼,还不一旁推下?”

    太史慈老妈正在院内收拾东西,见自己的儿子拉着一位贵胄公子和一大队随从走进院内,不用问便知道,在此地能有这等声势的必定是刘家的人马。

    见自己儿子放肆的牵着高贵的清誉满天下的东莱公子无的手,老太太气的恨不得拍死这个不长眼不懂事的混账儿子。

    “伯母切勿动怒!吾与子义,有着天生的投缘,故而,一见如故。哦……东莱刘无,见过太史伯母大人!”

    刘良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见礼,立马整理一下衣襟,随后上前揖礼。

    “吾等见过,太史伯母大人!”见主公都见礼的,其他的人立马整齐划一的见礼。

    “不敢,不敢!太史刘氏,见过公子无,见过各位大人!”

    太史慈的母亲很明显不是什么普通农户,端是见过大场面,态度不亢不卑,礼数十分的周到,要比被训斥傻站一旁的太史慈,状态好上不知多少倍。

    太史刘氏?莫非太史慈的老妈跟刘家有关系?

    嗯,不出意外,应该是这样。

    碍于大公子和其他随从在场,不好落了自己孩子的面子,太史刘氏使劲地瞪了自己儿子一眼,随后开口言道:“寒舍简陋,万望大公子海涵!大公子,请?”

    “哦,伯母请!”

    由于房子不大,近卫只有刘开跟随,其他的人趁机在院落里修整,给自己的马匹解解压。

    一番详谈,刘良终于知道太史刘氏的身份,她的父亲原先是刘无爷爷的近卫随从,因战功被赐予姓氏,而她自小就在刘家村长大,出嫁时挑选的夫婿太史家,则是本地家赀颇丰,有着渔船的渔民土著。

    前些年,她的夫婿因出海打渔船毁人亡,孤儿寡母无依无靠的,多亏刘老太太多方体恤照顾,让太史刘氏做些手工活,养家糊口,倒也是衣食无忧的养大孩子。

    而太史慈,自小便继承他老爷这方面的好武基因,善于舞刀弄枪,更是有着一手好弓箭技艺,在当地已经成为不是猎户的猎户,是个真正的小有名气的人物。

    对此,刘良很是生气!

    他气的是,自己武将文臣的名单早就下发出去,东莱太史慈的名字就霍然排在第一位,毕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自家势力范围内的人才要是被人挖走,这让他的老脸往哪放?

    如今,近在眼皮子底下的太史慈,竟然没被死卫密探发现,莫非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为此,刘良想要好好问一下当地的死卫密探头目,问他的眼睛是否长在后脑勺上?

    于是乎,有人要倒霉了!

    太史慈的认主,毫无意外的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怎么说太史慈都是半个刘家人。

    为了惩罚当地死卫密探的过失,刘良重罚了刘家村密探首领,让他掏钱置办新的住家用品,替太史刘氏搬家前去刘家村陪伴老夫人颐养天年。

    对于这些钱财的损失,死卫密探头目还算不上头疼。

    毕竟小主公已经明确了高薪防腐的政策,眼下里的基本工资都翻了三倍,破费些许钱财,他还是能承受的了,更何况可以接交主公看好的武将,也算是一件美事。

    只是,让他最受不了的,就是主公必备的附加惩罚条件!

    每日站军姿两个时辰,风吹雨打,不为所动的,一连一旬十天的惩罚力度。

    当真是要了他这种整日里隐藏在黑暗小屋里的宅男的老命了!

    带跑太史慈,刘良对其手上的长弓感上了兴趣,太史慈的这把长弓不同于普通弓箭,而是有点像威尔士长弓的架势。

    此弓长约1.8米,几乎等同于太史慈的身高,用硬榆木制成,弓身刨面光滑,缠绕弓身的丝线和外面粘着的动物筋,被漆涂得十分的亮眼。

    弓弦是不知名的鱼皮、牛筋和蚕丝绞缠而成,嘣嘣作响的都可以当琴来表演节目。

    最主要的是,此弓的射程远远的超出常规弓箭的射程,抛射的话,威力可杀伤敌人于三百多米之外,绝对是远程打击最有利的武器。

    而且最最最为关键的是,此弓造价极低,虽然折损率也是居高不下,但非常的使用,简直就是步兵的噩梦!

    即便是面对骑兵的侵袭,只要有着可靠的防御,再利用地形居高抛射,绝对是所有兵种最不愿遇到最可怕的远射程杀伤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