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采草的炯
炯哼着小曲儿,愉悦地走在松软的土地上。 他最喜欢森林深处的土地,干燥的枯叶铺在泥土上,走起来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脚下好像踩着草垫子,舒服极了。 炯的胸前挂着鹿皮荷包,荷包已经鼓鼓囊囊的,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草。他的腰间还绑着一个大号草袋,草袋里露出许多不同形状的叶片。 此刻,他的目的地是环谷的边缘,森林的尽头,那里长着几颗火燿树,他是去采集火燿树的果实的。 炯在高高低低的树中穿行,不时看见猎户族的皮帐屋出现在树上。 猎户族人擅长爬树,房子用兽皮缝制成帐篷式,帐篷的四个角挂在树枝上,帐内铺满草垫和兽皮,像鸟窝一般。 猎户族人擅于借着树枝的长势,构建帐篷的形状,树枝贴着皮帐屋的外壁,空间留存得恰到好处。 如此一来,从皮帐内部向外面的树枝钉上几枚钢刀,既可以稳固皮帐,又可以悬挂装满玉米粒的草袋以及动物的皮毛和角。 炯去过几次猎户族人的皮帐屋,除了刺鼻的动物皮毛味之外,屋子比他想象的要舒适和宽敞得多。唯一将皮帐屋建在地上的是光刹。 光刹的皮账屋建在森林的尽头,紧贴着环谷的崖壁,被几棵硕大的火燿树圈在中间。 炯曾听父亲说,原本光刹应该随着燃和燃的母亲,也就是光刹的妻子,一同住在圆蓬屋里,挨着祭司的大蓬屋的。 因为一旦子女中有人是火燿使者,那么父母同辉,应当与子女一同住在距离火燿神庙最近的地方。 但光刹拒绝了,他的理由是,猎户族需要他,他们家世代都是猎户族的族长,长着天生强健的骨骼和肌rou,脑袋清晰,擅于跟踪猛兽的踪迹。 他无法离开森林,也无法丢下族人不管。就这样,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协商,最终燃与她的母亲搬来了圆蓬屋居住,光刹自己住在森林的尽头,那里是整个部落离火燿神庙最远的地方。 炯走到了溪旁,溪从上游流来,流过森林,又流去下游。 他掀起袍子,小心翼翼地趟过溪水,溪水里有大颗洁白的卵石,形状似火鸟的蛋,炯捡了一块放进袍子的边袋中。他记得熠喜欢拿洁白的卵石做成各种各样的工艺品,他要给熠捎上一块。 过了溪,往森林尽头的路程就完成了一半,炯轻松地继续前进,嘴里嚼着一根已经稀烂的甘草。 甘草长在阴暗潮湿的背阳处,容易和其他杂草混在一起,要仔细寻觅,才能发现。甘草汁水充裕,有微微的甜味儿,是炯喜欢的零嘴儿。 一路上,他不时遇到猎户族的勇士,双方都站定,彼此低头致意。 按理说,火燿使者除了神和大祭司,不需要对任何族人行礼。但炯天生崇敬猎户族人,他赞叹他们无坚不摧的体格和灵活的大脑。 “父亲,猎户族的勇士真是太厉害了!特别是光刹!要不是光刹发现了闪闪发光的坟场,我们怎么能有这么多猎物!” “闪闪发光的坟场”是炯起的名字,在部落里,人们管它叫“金属坟场”。 那片与众不同的地方在森林的尽头,环谷崖壁的根部,离光刹的皮帐屋不远。 炯记得,那是七十多个夜阳前的事儿了。 那时他还小,有一日部落突然沸腾起来,大家都在传光刹捉一只钻进土里的沙兔时,发现了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它们形状各异,有金色的也有银色的,每一块都像石头一样沉重。 那以后又过了十多个夜阳,部落又一次沸腾起来。 大家都说,光刹找到了神留在这里的魔法。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只要埋在草里,用旺火不停地烧灼,就能变成溪水一样流动的流体,那些流体是透明的金色与银色,想塑造成什么模样,就能塑造成什么模样。 在那之后,银木箭的头部换成了闪闪发光的金属塑成的尖头,威力倍增,一箭扎进福萨的眼睛里,福萨就能当场毙命。 就连身上长着硬皮,背上长着背鳍的巨蜥,也被那闪闪发光的尖头戳穿了厚皮,只需发射三五箭,就能射死。 人们对闪闪发光的东西又欣喜又敬畏,而掌握将它们熔成流体技术的,至今只有光刹一人。 大祭司立下了规矩:金属坟场归部落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挖掘,否则将处于重刑。光刹可以发掘,但必须如实向大祭司汇报所挖出之物的形状与数量,并商讨将其改制成什么物件,更好地供部落人使用。 此规矩定下之后,大祭司又规定除了他本人、火燿使者和猎户族人可以自由进出森林之外,其余的部落人均不得进入。 这样的规定得到了部落大多数人的支持,毕竟那些尖利的闪闪发光之物可是不长眼睛的,连巨蜥都能一箭射穿,更何况是凡人的躯体。 炯心情轻松、眼神机警地向前走着,他必须注意附近有没有狩猎的猎户族勇士,他可不想那闪闪发光的箭头在他身上戳出个大窟窿。 他注视着森林的四面八方,想起熠来。 “熠现在应该已经在父亲那里,讨教她的神技了吧!熠的神技究竟会是什么呢?说不定她的神技也是奇草术!那样的话,就太好了!以后熠就可以陪着我一起采草了!” 想到这儿,炯的脸上浮现出笑容,他哼着歌,森林突然到了尽头,碧绿的曜木林消失了,眼前,十几棵血红血红的火燿树倏地映入眼帘,视觉的冲击让炯呆立在原地。 他看见环谷的崖壁高耸入云,上端云雾缭绕,看不清全貌,在崖壁的底部,火燿树像披着血衣的巨人。 粗壮的树干上面是完全张开的平坦树顶。 树干呈血红色,树顶的树枝呈血红色,而树叶却呈紫红,树叶与树叶中间,野莓一样浑圆的果实沉甸甸地垂着,每一颗果实都在向着大地滴下血红色的浆液。 炯不由地张大了嘴,欢欣鼓舞地望着火燿果。 “真好啊!现在正是火燿果最佳的收获季节,把它们摘下,等晒干了磨成红色的粉末,就是一剂良药,治疗伤口特别有效。如果没有这些粉末,那些改造自己身体的上溪族人,恐怕早就因伤口溃烂而死。幸好有火燿果粉!“ 眼看上溪族人改造身体的方式越来越可怕,炯感觉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必须赶快采下火燿果,一颗也不能落下。 这么想着,炯在身体的左右两边各挂上一个大草袋,就顺着树干爬了上去。 他一边爬,一边心想:“熠的神技可千万要是奇草术!这样我们两以后就可以一起爬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