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女人比男人更喜欢刺激
“我在遥望,月亮之上……” 闹钟响了。 林青侯一激灵爬起来,今早约了清婉姐看日出呢! 夏天日出早,得赶紧了。 七手八脚穿好衣服,崭新的白衬衫、牛仔裤、运动鞋,一整套的国产名牌,掏宝上买的,三件加起来就要250呢,平时不舍得穿,现在是关键时刻,也不能再藏私了。 匆匆洗漱后,早餐也没吃,牵上大色狼就跑。 平时大色狼都是随便拴在门口,不跑不闹也不叫,乖得很。 林厚德夫妇也很喜欢这狗,喂的都是新鲜的土鸡rou,一天要吃一只家里养的鸡呢,石芸馨也真舍得,对儿子都没这么好。 林青侯带着大色狼,一路蹿上山顶。 还好!清婉姐还没来。 林青侯静静坐在大石头上,心情好激动,清婉姐,你怎么还没来!迟到要打屁股的哟! 看村里如今云雾萦绕,时候还早呢,六点钟还不到。 焦急等待了快半个小时了,才看见佳人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运动服,半跑着上山来了。 这运动服本来是不松不紧的款式,穿在林清婉身上却好像要撑爆一样,全身曲线毕露。 清婉姐实在是太丰满了啊!看着两只巨大的兔子抖得,林青侯眼都看直了。 嗯!要叫清婉姐下次不要穿这么贴身的衣服,这一路过来,村里的老少爷们肯定个个色迷迷盯着。 “姐!怎么才来啊!马上就出太阳了!” “日出时间六点四十,现在还有十几分钟,刚刚好看到最美的景色,早来也没有用,我先去跑了一圈才来的。” 林清婉有点喘,看来确实是一路跑过来的。 “哦!”竟然算得这么清楚,确实现在东边才开始出现朝霞。 “我每天都早起跑步,什么时候日出当然比你这小懒虫清楚,等多久了?” “我等了一个半小时了!网上说日出时间是五点四十五。”林青侯满嘴跑火车。 “你还真笨啊!山里面的日出自然比较迟,到处都是大山呢!” 林清婉一屁股坐在林青侯身边,还在呼呼喘气:“我都跑了一大圈了,你也该锻炼锻炼了。” “嗯!那我明天跟姐一起先跑步再看日出?” “不好!村里人看到要说闲话了。” “那……我们换条路跑?不在村里跑?” “好像没什么其他路可以跑步了,要不我们跑到老茶亭那边去?” “姐!那边可去不得!那边闹鬼呢!而且路也不好走,不适合跑步呀!” “你怕呀?” “我当然不怕!” “那不就好了,神鬼之说,都说以讹传讹的,这世上哪来的鬼啊!个个都说那里闹鬼,我还从没去过,一直很好奇呢,一个人又不敢去,不去那里跑步也行,要不你陪我去看看嘛?” “姐!还是不要去了吧,我怕吓着你了。” 好奇杀死猫啊! “我胆子大着呢,平时都一个人晚上看鬼片呢!再说大白天去怕什么呀?要不看完日出就去?大不了,我以后允许你跟我一起在村里跑步!” 也对,大白天应该问题不大,大白天上次那些鬼应该不敢出来。 关键是清婉姐允许自己和她一起公开出现在村里,不怕别人说闲话,那就相当于是答应我的追求了!这相当于是潜在的男女朋友关系了啊! 哇!幸福来得太快了吧? “好!” 林青侯用力点点头。 为了和林清婉在一起,林青侯也是准备拼命了。 不过想到老茶亭周围那些阴森的荒坟野冢、散乱的墓碑和棺材板,林青侯至今还觉得有些心寒呢。 林清婉一听大喜,摸了摸林青侯的头,要不是关系还不到,估计都要搂上来了吧。 哎!这清婉姐,去那恐怖的鬼地方,有这么高兴么? 我都这么大了还摸头哪!当我是小朋友? 我的小头借你摸摸? 不过看来这女人的好奇心还真是不得了,没见最怕鬼的是女人,最喜欢看鬼片的也是女人。 看来女人比男人更喜欢刺激啊!连清婉姐也不例外。 早上的空气真是湿润清新啊! 林清婉一高兴,挪过来靠着林青侯坐着,两人的腿就差一点要贴上了。 林青侯深吸一口气,嗯!好香!空气中除了露水的味道,还有微风送来清婉姐身上的气息。 “姐!太阳快出来了!” 此时东方一片绚丽的朝霞,如着火了一样。 村里村外,云雾蒸腾。 很快太阳就冒出头来,投下万道金光,整个云溪村一片云蒸霞蔚。 “哇!太美了!想不到我们村这个时候真是跟仙境一样!” “嗯!是很美,而且我身边还有个仙女呢!” “就你嘴甜,姐真有这么美吗?” “嗯!那当然,比仙女美多了,天下第一美!” “呵呵……”林清婉粉嫩的脸蛋一片红晕,在金色朝阳下别有一番动人韵味。 林青侯看痴了。 “候仔!别老看姐行不?”林清婉白了一眼,娇羞无限。 “好看啊!”林青侯摸着头傻笑,口水吧嗒一声掉地上了。 “好看也不能老看,你老是盯姐的胸部看,看得姐浑身不舒服。” “那好吧!” 偷窥被发现了,林青侯很尴尬,红着小脸躺在石头上,看着碧蓝的天空,美景在前,佳人在侧,晨风清爽,暗香徐来,舒畅啊! 看了十来分钟风景,朝阳已经升上来了,雾气慢慢散去。 “走吧!候仔!我们去老茶亭看看!小狼!走啦!”林清婉有点跃跃欲试了。 下山的时候,林青侯找了两根坚实的竹棍,分给林清婉一根,然后钻过小竹林,牵着大色狼走向老村口。 走过几十米,路过被填埋的老井,野草丛生,乱石遍地,如今这里镇压着一个冤屈女鬼。 七八年前,那投井自尽的女子,是一位姓李的女青年,当时才十七岁,林青侯也是认识的,长得极其漂亮,听说是在山上干活时突然被人强行玷污,一时想不开才自尽的。 可惜了!听说到现在罪犯还没找到,难怪怨气这么重。 这口老井也可惜了,还记得小时候经常在这里打水喝,井水甘冽清甜,应该是全村水质最好的一口井,井口很大,水井很深,里面还养这两条红色的大鲤鱼。 “李靓靓是我的朋友,很温柔很单纯的一个女孩,我觉得她比我还漂亮。”林清婉突然黯然说道。 “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要替她伸冤!”林青侯握紧拳头。 村口的老榕树也还在,却只剩下一截七八人才能环抱过来的树干,上面光秃秃的,有大火烧过的痕迹。 早听说前几年一场山火把老榕树烧了,直到今天,林青侯才亲眼看到。 经济发展,代价是多少美丽的乡村日益荒芜。 真不知道历代先人如何能在诗意栖居在家乡,除了战乱时期,基本不愁温饱,到如今却都要背井离乡,才能谋个生存,真是时代进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