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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阴童 第三章 捉鬼公司

    下意识地,阮瞻俯下身去。

    棺材裡没有一丝残留的腐烂气味,好像一直就是空棺一样。他伸手慢慢摸索著,也并没有什麼无形之物。只是,当他的手摸到棺材顶端时,好像被什麼咬到了一样!

    一抬手,鲜血沿著手指流了下来!

    不对,有东西!

    阮瞻再度伸手摸去,这一次因為有了搜寻之意,所以用力了些,这让阮瞻感到了强烈的刺痛,只见他的手心被割开了很大一道伤口。但他忍著没动,亲眼看著他的血液沿著一定的方向,流到了彷彿空无一物的棺材衬上,慢慢形成了一个弯弯的弧形,就像--就像刀刃!

    小心翼翼的,他判断著刀柄的方向,然后伸过手去,随著他的血一滴滴地落在棺材的裡衬上,他的手掌果然握住了虽然看不见但却有实形的物体--是很合手的扁圆形,质感硬而滑、冰凉而有磁性,稍一用力,立即拿起了一把隐形的刀!

    『轰隆』一声巨响,天空中又响起雷声,接著,豆大的雨点狠狠地洒落了下来!

    阮瞻站在土坑裡,举著那把无形的刀,看雨点落在刀身上,彷彿平空托著一捧水珠一样!

    那刀不是无形的,而是由透明水晶打造,半尺长,锋利而有灵气,妖异而美丽,因為那水晶纯净得世间罕有,所以rou眼根本看不到刀的形体。而正是因為阮瞻的血流进了血槽,才让他意识到了刀的存在。

    瞬间他就明白了,这刀就是红色幻觉中,那个看不见的人给他父亲的东西。可他父亲哪裡去了?是死后被盗尸,还是真的没有死?他有什麼目的?这把刀是他留给自己的,还是无意间失落?為什麼当年他从没有在父亲的身上找到这把奇怪的刀?

    雨越下越大,可阮瞻却像根本没有感觉一样站在那裡不动。半?,他以食指蘸了一点手掌上伤口处的血液,轻轻在刀身上画了一个符咒。

    雨水冲淡了血液,刀身上只出现了一些浅浅的粉红色印跡。但这就足够了,因為有了这符咒,这刀在其他人眼中是无形的,但在他眼裡却随时会显身。

    这个显形符也是父亲教他的,这让他忽然感觉到,父亲早就预知了这一切,所以提前為他做好了许多準备!

    他走到棺材前端去,继续摸索,心想不可能有刀没有刀鞘。果然,片刻他就在夹缝中找到了另一个硬物。他同样画了一个显形符在上面,然后把二者合一。

    这刀既然是留给他的,就一定有用,他要好好保管起来,就像父亲遗留给他的其他三件法宝一样。

    忍著手掌上刺骨的痛,阮瞻把空墓重新掩埋了起来,冒雨下山。然后在第二天白天跑去山上,一寸一寸土地搜寻著,看能不能找到蛛丝马跡。

    他这样一待就是半个月,於是镇上的人又开始在背后纷纷议论他。本来当年他父亲的死,在乡人的眼裡就是一个谜,虽然警方宣布老人是自然死亡,阮瞻也没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但迷信的人就是觉得阮瞻很可疑。

    他们说:这麼好的一个人,自从收养了这个好像从坟堆裡爬出来的儿子就开始不对劲,说阮瞻这小子很可能是用妖法害死了养父。你看他,一脸阴森可怕,一定不是什麼好东西。还有还有,这个怪胎最近总是往后山的坟场跑,不知道又要做什麼坏事。别是散播灾祸来的--

    对这些指指点点和恶意的猜测,阮瞻已经习惯了。人对於异於群体的人总是会怀疑、排斥、恐惧、诽谤、进而伤害,儘管有时那些异常的表现轻微而且无害。

    只是,自从他被怀疑杀死自己的父亲后,他学会了偽装。当父亲的后事一办完,他再回到学校时,他就已经慢慢地改变。虽然他还是冷漠的,但他不再像浑身是刺一样随时準备攻击别人了;虽然他还是不和人交往,但他不再用骇人的眼神看别人,以戒备人群转变為疏远淡漠。

    然后,他上大学,毕业后走上社会,在各个城市间辗转流浪,最后安定在『夜归人』酒吧,希望在死前都会在这裡栖息和隐藏,不被人注意。这时候,他更深地偽装了起来,在冷漠疏离的外表上又加上了温柔斯文、儒雅倜儻的外衣。

    再然后,万里又一次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并且带给他生命中最大的礼物,小夏。他提防过各种对男人而言非常危险的美丽女人,根本没把这个小黄毛丫头放在眼裡,,然而正是她,轻而易举地撕碎他温柔的偽装、融化他内心的坚冰,直接闯入他火热的内心,而且拒绝再出来!

    该怎麼办?

    阮瞻无奈地甩甩头,先把小夏的影子从脑海中淡化,再把精神集中在眼前的事情上来。

    他已经在父亲坟墓土地的周围搜寻了半个月了,拖著还没有恢復的身体,在自己身上施了天眼通和天鼻通,让他可以对一个月前的血液、各类奇怪气味和泥土上的痕跡都特别敏感。

    然而他却一无所获,父亲彷彿是凭空消失的,没留下一点线索,就连踩倒的小灌木也没有一丝。这就使他越来越觉得,这裡一定没有发生过什麼暴力事件,父亲如果不是自己离开的,就是挖坟的人可以凌空搬运物体。

    如果说父亲根本没死,那麼当年他為什麼能够确定父亲已然离去,為什麼尸体上还有尸斑?他被埋在土裡已经十几年了,什麼样的龟息法竟然如此厉害?

    如果说是有人挖坟搬尸,那麼那个人為什麼会这样做?而且他敢肯定那个人是个道法很高超的人。凌空搬动啊,还没留下任何痕跡,这不是一般人能办得到的。

    為了解开这个谜,他不得不作出一番安排。

    家乡的事,他确定没有什麼好调查的了。现在他要回到城市裡去,搜寻一切与道术有关的人与物,比如说哪裡有奇怪的事件发生?有什麼人帮助解决的?有没有特殊的失踪人口,有什麼意外的死尸?总之,他以前封印自己的能力,不愿意接触一切灵异事件。虽然因為小夏的原因,他已经介入其中,但这一次,他要主动地、全面的介入,这样才有可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线索。

    方法很笨,有点像大海捞针,不过这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相信这世上真正能解决灵异事件的人不多,那麼他就有机会找到父亲之死的秘密,也有机会找到那个没看到脸的人!

    只是,他回去的话,就会见到小夏,他要如何面对她呢?

    而就在他犹豫不决,不知道该怎麼办才好时,远在千里之外的他的酒吧已经重新开业,并且生意比他在的时候还要红火。包大同的脸上掛著活泼讨喜的笑容,对著一大群女客散发名片,

    一个穿著露腰露腿衣服的热辣女孩娇笑道。

    包大同看著女孩,以食指点著下巴,摆出个很没有必要但又很拉风的姿势,

    辣妹斜睨包大同一眼。

    包大同曖昧地挤挤眼睛,

    辣妹继续问。

    包大同对著一眾围著他的女客大方的咧开嘴,露出那颗很有杀伤力的、很正太、很可爱的小虎牙,让他的笑容被黝黑的皮肤和雪白牙齿衬托得更加灿烂。

    话音未落,其他女客又是嘰嘰喳喳的问东问西,包大同好脾气地一一解答,而坐在角落的万里却气坏了。

    他一边说,一边拿起桌上遗落的一张名片。

    名片是黑色的,四週镶崁著漂亮的银色花边,上面写著:夜归人周易文化公司,总经理包大同,下面是酒吧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名片的反面写著主营的业务,密密麻麻地写了一大堆,什麼算命、测字、批八字、看阴阳宅风水、驱邪避凶、压惊收魂--

    小夏拍拍万里的手,

    小夏看了万里一眼,不明白為什麼那麼随和可爱的万里就是和包大同合不来。在她看来,两个人如果不是以前有什麼过节,肯定就是犯相!

    小夏看包大同和那群女客开心地聊个火热朝天,倚在万里的肩膀上。

    她这回病得很重似的,有浑身脱力的感觉,坐一会儿就会累。

    万里差点站起来,但感觉小夏还依靠著自己,连忙又坐稳,

    小夏立起身,很认真的说,

    万里从鼻孔中出了口气,没说话。

    虽然他不喜欢包大同,但不得不承认包大同对付人很有一套。以前那些女人大部分是為了阮瞻而来,少部分女人是為了刘铁和倪阳这两个小子,而这三个男人相对而言都比较『正经』的,尤其阮瞻,对每个人都一样的态度,若即若离的,虽然这样使他更加有魅力,但也确实对生意的拓展不利。

    长年泡酒吧的女人,有相当一部份是来钓男人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来寻欢坐乐的。如果不能痛快的喝酒,快活的玩乐,畅快的笑,那也没有什麼意思。

    包大同虽然不提供特殊服务,但他能说会道又殷勤可爱,说起话来嘴巴像抹了蜜一样,从重新开业那天就吸引了大批客人,虽然客人向低龄化发展了,但营业额却在增长。

    阮瞻回来看到这一切会怎麼说呢?大概也会像自己那麼无奈吧!

    万里无力地想著。

    他不想招待包大同的,偏偏阮瞻要善后洪清镇的事,又要回家乡印证一些司马南留下的话,结果只好由他来对付这个磨人的傢伙。

    以前他就不喜欢这个嘻皮笑脸的包大同,现在又发现他相当赖皮。小夏的赖皮和他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因為他脸皮比小夏厚得多!

    一听说包大同要在这裡长住,他就毫不客气的拒绝,哪想到包大同马上抬出了当年包大叔和阮瞻他老爹之间的协议。

    我帮你儿子一次,你帮我儿子一次!

    就因為这个承诺,包大叔在多年前救过阮瞻一命,现在包大同的条件就是,他要在城裡开捉鬼公司,等他事业有成了,这个诺言就算完成了。

    事业有成!说得多好听!可这是一种没有规格可以确认的要求,达到什麼程度才算『事业有成』?假如他一辈子事业无成,难道阮瞻就要被包大同黏一辈子?想想包大叔还真不吃亏,他花一天的时间救了危难之中的朋友之子,而后把自己的儿子打发到人家家裡去,不知何年何月才离开!

    我老爹不只完成了诺言,还顺手救了你哦!

    这是包大同甩给万里的话,气得万里差点当场撞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件事竟然被包大同单算出来,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死了算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没办法阻止包大同搬进阮瞻的地盘来住,还风风火火地真把这麼个捉鬼公司办了起来,虽化公司!

    包大同笑嘻嘻地走过来,把那群女人打发给刘铁、倪阳来对付。

    万里挖苦道,

    包大同坐到小夏的旁边,

    他说得煞有其事,让小夏忍不住笑了起来。--我遥遥而来。携今生后世。终於,终於得遇他,三千红尘灿如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