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巧遇秦琼
这个年代并不太平,昏君当道,民不聊生,所以在山林中行走的时候,需要格外小心,一个不留神就很容易遇到贼,当然,这个时代的山贼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称呼,叫做响马。 响马,又叫“响马子”,指盗贼,马贼等作恶多端,为非作歹之人。指拦路抢劫商旅的强盗,因抢劫时放响箭得名。响箭一响,马匪就会杀出,抢劫货物辎重。 许锋等人在林间烤rou炖rou喝酒,的确玩得有点大,之所以敢这么玩,其实还是因为对自己的武功相当自信。 只是,吃着吃着,许锋还真的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周围的草丛里窸窸窣窣,真的能够听到有人的动静。 许锋也不在意,打了个哈欠,慵懒的说道:“出来吧,别藏了,知道你们饿了,我们的rou不少,我们几个人也吃不完,你们出来,大家一起吃吧!” 说到这里的时候,还真的从草丛里钻出了两个人来,不过,看着两人的模样,并不像贼,倒是官府衙役的穿着。 这俩人走到了许锋的面前,上下打量了半天,其中一个身高马大,说话声音洪亮:“你们不是响马吧?” 众人都汗颜了,江楠说道:“你们也太不会聊天了吧?我们的样子很像响马吗?” “这个……不像,不过你说话怎么像个娘们?” 江楠大怒:“呸!小砸,你欠抽啊!怎么说话的?” “童环兄弟,不要无礼,我看几位都是老实人!”话音刚落,身后走来了一人,这人和许锋个头相当,古铜色皮肤,长得浓眉大眼,十分硬朗帅气,倒是像极了许锋的亲兄弟。 只是,这人仪表堂堂,却穿着囚犯的衣装,让人有些意外。 许锋看了几眼这人,觉得十分眼熟,于是站起身,走过去冲这人拱手道:“在下姓许名锋,幽州人士,请问阁下尊姓大名?” 这人一抱拳,很是客气:“在下姓秦名琼字叔宝,乃是齐州历城人士。” 听到这里,许锋顿时心头一震,急忙问道:“阁下可是人称孝母赛专诸,交友似孟尝的秦琼秦叔宝?” “我正是秦琼,不过,兄弟所言过谦了!” 秦琼,隋唐时代的名将,想不到许锋居然在这里遇到了他! 正所谓自古英雄惜英雄,好汉爱好汉,许锋和秦琼第一时间对上眼了。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哈哈一笑,许锋拉着他的手就过来了:“云溪,把酒拿出来,我要跟秦琼大哥……诶,应该是大哥还是兄弟?” 秦琼笑了:“我秦琼今年二十有七。” “我二十有四。哥,来,咱们喝酒!那两位兄弟也不要客气了,一起来吧!” 这俩衙役看上去还有些精神,特别是高大个旁边的那个瘦子:“二哥,这……” 秦琼一摆手:“来吧,这兄弟一看就是英雄好汉,为人爽朗,他的几位兄弟姐妹,也都是好人。” 江楠一吐舌头:“略略,被看出来了!” 大个子童环不由挠了挠头,很是尴尬:“啊,原来真是娘们……诶,不对,真是大妹子啊!” 许锋厚颜无耻的说道:“这位是我娘子,来,娘子,还不给秦二哥行礼?” “滚!老娘什么时候又嫁给你了?在南宋的时候就嫁你一次了,今天你还来?” 秦琼等三人吃惊不已:“好彪悍……不过……南宋是什么地方?” 王晓坤笑道:“好了,小锋你别逗调戏她了,我做主了,那婚事在这个朝代不算数了。” “好吧……我要回南宋!” “……” …… 一阵寒暄之后,rou已经炖熟了,许锋给秦琼等人加了大块的五花rou。 他们吃了一口,都感觉吃惊不已。 这rou可真好吃,比平常从家里或者历城的饭馆里吃到的rou味道好多了,瘦rou不柴,肥rou不腻,入口即化,而且,酱香之中带着一股美妙而淡雅的甜味,特别适合大口吃。 许锋和秦琼一碰杯,一大碗酒下肚了。 秦琼说道:“酒……不出意外,应该是长安城的羔羊酒,这rou……是野猪rou,但是这烹调的办法实在巧妙,请问是哪位姐妹烹煮的?” 王晓坤笑道:“都不是,是你家许锋兄弟,他是很有名的大厨。” “哦?”秦琼不由一愣,“兄弟原来善于烹调啊!不过,我观兄弟器宇轩昂,气息匀称,耳清目明,应该也是练武之人吧?” “这并不妨碍我喜欢烹调。” “对了,兄弟为何到此?”秦琼问道。 许锋一时间语塞,倒是曾小春在一旁说道:“我们是在一起做生意的商贾,因为生意失败,折了本钱,无法谋生,所以回到了我和许锋兄弟的家乡幽州,希望能找点正经事情做,赚点钱。” “商人不容易啊!”秦琼说道。 “秦二哥,你又是怎么落难的?”江楠问道。 “愚兄在潞州皂角林误伤人命,本来是被定了死罪,多亏我的好友,赤发灵官单雄信疏通,这才把死罪买成了活罪,发配到了北平府。”秦琼叹了口气,“我倒是没什么,只是苦了我的老娘和被我打死的兄弟的父母……唉。这两位,是押解我的官差,也是我和单雄信兄弟的好朋友。” 秦琼是个直爽的人,所以虽然他误伤人命,但是在许锋看来,仍旧不失为一条磊落的好汉,对于这种人,许锋是很佩服的,他又给秦琼倒满了酒:“来,二哥,喝酒,喝酒!不提了!” 江楠也说道:“不好意思哈,秦二哥,小妹刚才无理取闹了!” “不碍事,江楠妹子心直口快,是个好女人,难怪我家兄弟看上你!”秦琼悠悠一笑,目光落在了许锋给他卷好的蛇rou卷上,“诶,兄弟,这是何物?” 许锋说道:“毒蛇的rou做成的蛇rou卷,很好吃的。” 两个衙役听完,顿时面如土色:“这能吃吗?” 许锋道:“把舌头剁下去,去皮去内脏,料理一番就可以吃了,不信,我吃给你看看!” 说着,许锋从秦琼手里接过来,就是一口。 金甲和童环两个衙役都看傻了:“这……” 秦琼也笑了,接过来,也咬了一大口,结果,脸色都变了:“唔?” “二哥,你没事吧?”两个衙役兄弟都吓坏了。 “好吃啊!”秦琼半天憋出了这俩字,“不过两位兄弟注意点,里面有骨头!” 秦琼是个吃过见过的人物,性情也十分开朗,和许锋等人边吃边聊,很是开心。 吃饱喝足的时候,地面上除了一些骨头之外,可就什么都没有了。许锋都笑了,要知道半大的野猪剥皮去骨也得有好几十斤rou,光是他们几个绝对吃不了,加上秦琼三人,居然一点没剩。 不过吃饱了,就不能闲着了,这里距离北平城已经很近了,秦琼的建议是,他们不在这里过夜,继续赶路。 毕竟,秦琼是个很混得开的人,官府和绿林两道上的人都结交了不少,他知道很多打家劫舍的响马也都是出于无奈,所以不愿意留在这里为难他们。 这个理由说出来之后,许锋对秦琼又平添了几分佩服。 …… 走出了山林,一路无惊无险,他们进入了北平府。 北平府很热闹,虽然这个年代没有那种古都的感觉,但也绝对称得上是大城市了。 只是,许锋的脸皮比较薄,当然不能跟着秦琼一起,去旅馆住,那样的话,让人家秦琼结账不太好意思,而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许锋来这个时代是来寻找九龙鼎的,所以不想再继续扰乱历史了,所以,许锋在他们抵达了酒馆,准备住宿的同时,又一次拱起了手:“二哥,我等还要继续赶路,今天务必要赶到十多里外的驿站,咱们就此别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