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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风波初平

    新年的帝都之夜,爆竹宣天,花纸满地,家家守岁,满城灯火,远远的街灯明了,如夜星般闪烁。热闹虽热闹,但是毕竟与花灯节不同,人人都待在家里面与亲人团聚,街头巷口除了黄发小儿在点燃爆竹之外,基本没有行人的踪迹。

    宫中值守的侍卫全部手执明亮炫目的宫制琉璃灯,环绕着宫城的古道两边也都挑着明晃晃的大灯笼。比起白昼那无孔不入的光线来说,这些黑夜的烟火无论如何也不能把每个角落都照的清楚,但是一明一暗之间却也美得如此风雅,令人留恋。

    高高的宫城城墙沉沉的压了下来,仍然是大片大片黝黑的暗影。

    这场持续了数月的惊变不知来自于哪里,但是走的也犹如无影的旋风,邢如若至今也没有看出夺走父亲性命的寒光何时闪起,又悄然的收归何处。

    “噼啪”的爆竹声震耳欲聋,绚烂的烟花腾空而起,新桃换旧符的气息仍未消散。其时,已经到了新旧之年交接之处,连巡夜的官兵也停下了脚步,仰望星空下盛开的朵朵艳丽,全程爆竹鼎沸,随着绚烂的升空情绪也到达了最高点。

    “过年了,过年了。”沈府上下欢天喜地,连一向拘谨沉稳的沈言也不知道从哪里取来了一杆长箫,清风拂面般吹了个喜曲。几个年轻的护卫敲锣打鼓,你推我仰,到处乱跑。

    “你可真煞风景!”明护笑道,“大过年的哪有吹这个的,我给你来个应景的。”言罢他从身后掏出一个唢呐呜啦啦的吹了起来,那滑稽的模样,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事情毕竟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再怎么悲伤日子还是要过得。无形中沈言和邢如若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好,用相敬如宾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

    此刻的沈之一是最高兴的,因为邢如若正拿着一根长香,点燃一个父亲亲自为他留下来的最大的烟花,冲天而起的烟弹在无边的夜幕之下划过一道焰痕,直直的串入夜色深处,那夜像是被撕裂一般,烟花爆裂开来,化作一副可以炫亮整个天空的流云飞瀑。

    孩子的好奇心当然没有满足,这不,之一正在拿着手摇烟花到处乱跑。

    “咚,咚,咚”伴随着三声皇城鸣钟,午夜的钟漏也随之反转,按照沈家的规矩,此刻府中上上下下的所有人已经在院中集齐,就连伙房的老张头也跑了出来。大家由沈言带领着逐个的向沈让和老夫人拜年。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常年待在沈家的侍卫,还有数名婢女,拜年的气氛十分活跃,大家闹成一团,说说笑笑,欢乐无比。

    之一因为年龄的缘故永远是最后一个拜年的,他狡猾的小脚踢开拜毯,直直的跪在青砖地上,大声道:“祝爷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这句话逗得大家哭笑不得,沈让也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孙子是在拜年还是在拜生辰。

    “之一今年要更加的乖哦!”沈让笑着说了一句,拿出了那个最大的红包放在最小的人手里,之一虽然不明白这个红彤彤的东西到底有什么好处,不过看大家人手一个,自己便也兴高采烈的接受了,但是只是片刻的功夫,他就将那个刚刚还视为宝物的东西甩给了邢如若,跑到别处去玩了。

    “吃饺子喽!”老张头一声招呼,人流立刻涌进屋内,桌子上有生生的藕片,洗净了的苹果,还有美酒杜康和热气腾腾的饺子,冒着氤氲的白气,香气四溢,看的人垂涎欲滴。

    大家那里还顾得上说话,人手一个大碗,之一睁大眼睛,极力嚷嚷着也要换一个大碗。

    沈言只是不经意的闭了一下眼,再睁开时,刚刚出锅的饺子就被众人一扑而上,抢了个干干净净。

    “来,之一,多吃点!”邢如若从自己的盘中随手夹了一个放进之一的碗里,之一的吃相很难看,弄得饺子馅到处都是,不过大过年也没有人在意,只是众人看了都忍俊不禁。

    又喧闹了好一阵,沈让也确实是累了,微笑的应着,慢慢的喝完一碗热热的糁汤,便回房洗漱安歇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众人也渐渐散去,此刻已进入后半夜,但是帝都的热闹仍旧是喧嚣不减,一片热闹浮华之下,没有人注意频扑人面的雪粒。

    这样平淡的日子,邢如若过了三个月。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她看不见人心的窃窃私语,看不到算计的尔虞我诈,而此刻有一个人正在慢慢的介入到她的人生当中,邢如若不知道,这个人竟成了他以后亦敌亦友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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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狭窄悠长的燕门桥,横跨在秦淮河上,伴随着有节奏的马蹄声,一人骑白马呼啸而过。

    时天已渐暗,夜色有些朦胧,骑马人当前的目的,便是找一个客店住下。

    祖安城外浑阳河畔,有一户酒家,这里既卖酒,又卖茶,还招代打店的客人。

    酒家的店面不是很大,店里面一共就三个伙计,不过因为地理位置极好,这来来往往的人全都在这里喝酒歇脚,生意也算不错。

    今天与往日不同,客栈的锦旗仍然飘扬在空中,照理说每天的这个时候已经打烊了,可是掌柜的不知怎么的,非说自己预感到有贵客上门。

    由于天色不早,所以小店里面只是零零散散的做了几个人。

    不一会,一人骑马而至,店小二接过马拴在了马棚,掌柜的细细观之,那人生的眉清目秀,唇白眼细,脸色沉稳的白中透青,眉宇之间英气十足,穿着一身白挂金丝镶边的流云紫缎袍,生生的像一个富家公子,这个人就是刘峰。

    按常理说他本该在三月之前到达京城,可是半路闻听北境惊变,北域更是有高手潜入滨州,便又调转马头,路上又遇到劫匪劫财,种种事情全部殆尽之后竟生生过了三个月的时间。

    他进去找到一空位子坐下,第一件事便是观察身边之人,虽说自己只有二十几岁,但是在江湖中的历练已经不下十年,这行走江湖的习惯是万万不能改变的。

    他的左手边是一个大汉,穿着平常的圆领皂衣,颚下一缕胡须,根根粗如钢丝,生的浓眉阔口,颇具英武之气。但是他的表情很冷,没有癫狂痴嗔,也没有咆哮如雷,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眸中寒光轻闪,杀气便如烈焰般腾腾的冒出来。

    右手面是一个酒鬼,这人看起来神志不清,脸色微微泛红,三十多岁,若是手提长剑,倒颇具“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酒剑诗人,让人认为他来这是为了游山玩水的。

    那人的穿着也极是不普通,衫是上好的棉布,鞋是华贵的锦登马皮靴,看来他家里虽然有钱,却也不是显露富贵之人,要不然,为何不穿绫罗锦缎。

    这个人眉毛生的很淡,天生一对笑眼,腮边微微跳动,右手之中握着一块手帕,时常擦拭留下来的酒痕。

    坐在刘峰对面的,就是这家客栈的掌柜的,名叫李大柱。李大柱生就一副老实憨厚的容貌,穿着一身青色的粗布麻衣,襟角掖在腰带里,两只袖子挽着,因为他不但要向客人问话,还时不时的替客人打酒。他嘴角抿的如铁丝一般尖锐,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好像是店里的客人是横行霸道,打家劫舍的土匪,到这里来是抢酒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