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议和大臣
人逢喜事精神爽,月到中秋分外明。 咸丰皇帝听了翁同龢的奏报,就象是吃了人参果,全身三万五千六百个毛孔没有一个不舒坦,恨不能立时就回到北京,抱住儿子狠狠亲上一大口。不过咸丰可没有以为儿子是靠着真凭实学做下的功业,只以为天佑大清,儿子是以后的真命天子而已。 可恨自己身体困乏,恐一时还不能负荷舟车劳顿,为今之计,只有先派得力的大臣先去与英法会商,只是眼下谁能担此重任呢?说实话,对于自己手底下这些个大臣都擅长些什么,咸丰还真是一头雾水、一无所知。 “肃顺,你可有合适的人选?”皇帝有问题,大臣服其劳,平日里那么多俸禄养着,不就是为了给皇上分忧解劳的么? 肃顺擦擦额头的汗珠,他就知道皇上一定会让他拿主意,可这主意并不好拿。他手底下虽有几个能员干将,可都在南方和长毛打得如火如荼,根本就分身乏术。曾国藩的江南大营好不容易克复,湘军一日不能无主帅;左宗棠的楚军新立,李鸿章前往上海组建淮军,全都是不可或缺的人物。急切之间,到哪里去找一个能言善辩、精通外务的人才。其实,也有一个人选,只是让肃顺自愿说出这个名字实在是于心不甘。对于洋务,没有人比恭亲王奕忻更有说话的资格,但彼此政见不和,平白把如此一件大功拱手让人,这种蠢事肃顺还从来没做过。 但皇上现在立等回话,不容许自己前思后想找出一个万全的人儿,看着眼前的翁同龢,肃顺忽然想起一个人,这个人就是翁同龢那一榜的同科进士,咸丰六年的榜眼孙毓汶。这孙毓汶为人机敏多变,能言善道,而且家中祖业经商,鼎鼎大名的济宁玉堂酱菜就是他们家的。 “启禀万岁,臣心中确有一个人选。” 这肃顺别的本事不行,举荐人才确实很有眼光,不说其他的,就说那个曾国藩确实是个难得的将才。这几年,要不是有他的湘军在那里撑着,这天下还不定怎么样呢?北有僧格林沁,南有曾国藩,堪称大清的两块柱石。因此,听到肃顺有了人选,咸丰担着的心倒有一多半放回了肚子里去,急急说道:“肃爱卿既然有了人选,不妨说出来听听。” 肃顺道:“万岁爷,臣说的这个人就是曾任户部尚书的孙瑞珍之子,咸丰六年一甲二名进士孙毓汶。” 咸丰略想了想,别人他可能不清楚,这个孙毓汶倒是大大有名。孙毓汶少年得志,难免恃才傲物,天下人都不被他放在眼里,就连蒙古亲王僧格林沁的军饷他都敢不发,因此被罢官归家,没想到还能听到他的名字。 “哦?肃爱卿凭什么说这个孙毓汶能担此大任?”咸丰不得不慎重决定,此事关系重大,非能员干将不能解决,如果所托非人,恐怕淳儿好不容易才营造出的大好局面就会功亏一篑。 肃顺道:“启禀万岁,这孙毓汶自归家后,潜心经营祖业,濒临破产的玉堂酱菜起死回生,如今他的酱菜生意已经遍布大江南北,如今就连宫中的酱菜都首选玉堂,据说有不少的洋人都对他们的酱菜赞不绝口,此人的经营手段由此可见一斑。” “肃爱卿,咱们现在说的是和谈,不是酱菜坛子,恐怕这孙毓汶难以担当此任。”咸丰忍耐的皱着眉头,他实在想不到酱菜和和谈能有什么关系,难道给法国人、英国人吃点咸菜,他们就会乖乖听话? “万岁爷,容臣启禀下情,这酱菜与和谈自然没有半点关系,可是这做生意与和谈却有着莫大的牵连。此次翁大人带来大阿哥的话,令臣有茅塞顿开之感,以前咱们派去和谈的人,要么是像蓍英一样的胆小鬼,要么是像桂良一样的书呆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洋人说的话他们只会唯唯诺诺,不会讨价还价据理力争。而买卖人不一样,他们计较的就是蝇头小利,但非对自己有莫大好处的事情绝不会做,也决不会容许别人做,俗话说无jian不商,所以此去和谈孙毓汶是最好的选择。”肃顺说完,跪伏在地道:“万岁,臣保举孙毓汶一定会马到功成,请陛下立刻下旨,正好请翁大人做一回现成的钦差大人。” 咸丰听得头昏脑胀,自付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既然肃顺都说这个人没问题,应该就没问题吧。 翁同龢心道:怪不得肃顺能圣眷不衰,果然有其干练的一面。毓汶兄在仕途上昙花一现,没想到肃顺都能了如指掌,说起来如数家珍,光这一份察人识人的功夫,自己就望尘莫及。 果然咸丰懒得再想下去,吩咐道:“翁爱卿,圣旨就由你带回去交给孙毓汶,朕封他为议和大臣,负责与英、法两国交涉。另外,责成恭亲王奕忻、怡亲王端华与醇郡王奕缳全力配合。“ 翁同龢道:“万岁,孙毓汶一介布衣,诸王贵为皇亲国戚,恐怕难以协调。“毓汶这个新鲜出炉的大学士无论身份、资历和威望都难以与诸王比肩,恐怕只能做个有名无实的和议大臣,真正做主的仍旧是恭王爷他们。这关系到孙家一家老小的性命。,翁同龢不得不据理力争。 咸丰醒道:“这简单,四春子,拿朕的玉珮来。“ ”翁爱卿,就麻烦你将这玉珮和圣旨一起带回去,这玉珮是朕随身之物,几位王爷都见过。如果有人胆敢不听调遣,凭此玉珮可立摘其项上人头。“ “回万岁爷,臣此来除了面陈军情,还受大阿哥所托,有几句话要交给贵妃娘娘。“翁同龢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来大臣求见贵妃娘娘是于理不合的,现在也顾不得这许多。 咸丰这才想起那天对叶赫那拉氏的薄情寡义,现在儿子有了消息,也就想起了叶赫那拉氏往日种种的好处,有了几丝歉然,于是就格外通融道:“四春子,带翁大人去见懿贵妃。另外,请皇后娘娘和懿贵妃今晚到这里来与朕一起吃晚饭。“ 玉兰憔悴若死,加起来已经有差不多两天粒米未进,实在是吃不下。这些天,儿子可爱的样子一直在眼前晃来晃去,载淳从小就特别懂事,从来不哭闹,像个小大人。载淳最喜欢穿白色的衣服,老是说什么白马王子都是这样穿的;载淳最喜欢吃四川厨子做的饭,说辣的吃起来才香;载淳最喜欢骑马射箭,说练好了武功才能当侠客;载淳最喜欢不穿衣服睡觉,即便是穿着睡衣,早起的时候也会变成小光腚。做娘的最喜欢看儿子的小光腚,玉兰的眼睛再一次浸满了泪水,有时候她会想,人身体里到底有多少泪,如果哭干了要怎么办? “主子,娘娘,主子……“安德海跌跌撞撞跑进来,帽子都歪在了一边,也顾不上扶一扶,脸上竟然还带着泪”主子,有大阿哥……,有大阿哥的消息了。“
玉兰霍然站了起来,她的身体本就虚弱,再加上两天不吃不喝,腿脚乏力,要不是侍奉的小宫女眼尖,早摔了一跤。 ”安德海,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快!“迫不及待地,玉兰还没有坐好,就渴望地看着安德海。 “娘娘,大阿哥有消息了。“安德海也不禁泪水纵横,这几天主子不吃不喝,他看着也心疼,如今好歹是苦尽甘来了。 “淳儿他在哪里,安德海你还愣着干嘛,为何不带淳儿进来。“要不是此刻头昏眼花,站不起来,玉兰早就跑出去了。 ”娘娘,大阿哥没来,来的是翁同龢翁大人。“安德海无奈道,”翁大人说大阿哥让他来见您。“ 玉兰擦掉眼边的泪水,顾不得整理仪容,道:“那就让翁大人快进来,快呀!“ 问安毕,翁同龢一直不敢抬头,为人臣子者岂能直视贵妃娘娘。 ”翁大人你说是淳儿让你来的,这话可是真的。“玉兰顾不上寒暄,直入主题,只有确定儿子的安全她才能安下心来。 翁同龢恭敬道:“回娘娘,确是如此。大阿哥让微臣替他给娘娘请罪,自古忠孝难两全,请娘娘看在大阿哥立下大功的份上,不要怪大阿哥不辞而别。“ 当下,玉兰将儿子的事情细细问过,才发觉自己的儿子并不是那个自己眼中的小不点,不声不响竟做下了这么了不起的事情,不由得悲喜重重,想起这几天的折磨,不禁珠泪潸然。 北京的翁家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听说黄萧不见了,翁心存一口气上不来就晕了过去,等到醒过来竟然歪了半边嘴,一句话都说不完整,家里人忙着请医研药,都以为黄萧知是朋友寄放的孩子,不知跑到什么地方玩几天,也就没放在心上。只有翁珍儿心上莫名其妙有些担心,这些天老是不由自主回想那天发生的一切,每想一次就脸红一次,但是怎么也忍不住不想,越想就越愤恨,越想就越对这个离奇现的小子充满好奇。而且她听春梅说,黄萧离开的时候竟连外衣都没有穿,心中颇为忐忑不安。 却不知此时的黄萧正和孟振声神父一起吃早餐,是面包夹火腿,很地道的西式早餐。昨天孟神父将他和载恬带了回来,仔细检查以后才发现黄萧身上一点上都没有,很明显,这娃娃是装出来的。当时黄萧见马车过来,使出巧劲,踩到马腿上,借助反弹之力将自己抛到半空,只有最后摔那一下才是货真价实的。 孟神父来中国多年,这样狡狯的孩子还是头一次见,偏偏这孩子还说得一口流利优美的法语,让孟神父感到无比的亲切,要知道,他自从来到中国就没有机会再说母语,因此很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慨,因而也不愿黄萧就此离去。 而黄萧也乐得有地方藏身,所以对要走的话只字不提,老少两个相处得其乐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