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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五章 武场斗妖豸(一)

    灰色的天空,呼啸的深秋,连山的干黄,成片的火红狼篷蔓延至整个山谷盆地之间。空气中弥漫着的一股腥湿味道。这味道并不算好闻,甚至令人有些鼻酸,足见狼人的生活习惯并不算太好。

    此处位于利牙大厅的北面,莫仲卿转遍了整个东面并未找到所谓的衣店,是以他打算辗转至此来碰碰运气。道路两旁依然是简单且牢固的六角帐篷,所不同的是这里看起来更像是处住宅区。

    莫仲卿站在路口看着不远处的一顶帐篷前坐着一位狼人女子,她怀中抱着一个半大的狼孩,而狼孩正奋力地吮吸着女子的**,其动作看起来有些粗暴蛮横,可那狼人女子却似浑不在意,一双眼中流露出来的尽是慈和与怜爱。

    莫仲卿看到这里心下总算明白原来不论是妖界还是人间,母爱却是一般无二。更加亲眼见到叮当口中所说的这种甫一出生便为人貌的妖族。所以与其称作狼妖,不如狼人更为贴切。莫仲卿一旁驻足良久,心中隐隐一动遂立刻步上前去,作揖道:“你好,可否打扰片刻。”

    “嗯。”

    随着慵懒地应承声刚想起,狼人女子缓缓抬起头来,可一见莫仲卿这身龙宫装束,脸上霎时一白,满脸柔意尽作警惕。莫仲卿仍旧面带微笑,退后三步再次深深一揖道:“不必担心,我并无恶意,只想借问此处可有布庄,我想换套衣物。”

    “……”

    狼人女子不答反是抱着怀中狼孩缓缓站起慢慢倒退,就在莫仲卿心中浮起阵阵失望时却见那女子靠近门帘突又飞快腾出左手指了指西边尽头,随后一猫身子便躲进了身后的帐篷之中不再出来。

    莫仲卿摇头莞尔一笑,对着帐篷再次躬身一礼,向着西边道路寻去。

    半晌、行得数步来到西边道路尽头附近处的莫仲卿却再次轻皱起了眉头,若是狼人女子不曾诓骗自己,那这衣店就混在这顶顶帐篷之中,可光看着千篇一律的六角帐篷,又如何分辨哪间是衣店哪间又是民房呢?难道真要自己一间间去闯不成?就在莫仲卿摇头叹息时,猛地瞧见前方拐角一处偌大的八角帐篷前摆着几件兽皮短挂衫,帐篷顶角还挂着一道菱形木牌。木牌被秋风刮得撞在骨制檐角上不断“梆梆”作响,而其上的“衣”字更是鲜红亮丽仿佛就怕别人不知道这就是家衣店。

    走进门内迎面当可嗅到一股独特的气味,气味中混合着一种淡淡的清香,有些好闻,这让莫仲卿略感意外。再往前去依道而入,道边两旁摆放着形形色色的衣物,大多都是兽皮所制,其中也有麻衣布葛挂在角落吃着灰尘,由此可见,狼人们似乎更中意那些兽皮衣物。

    行得数余步则见一帘缀满不知名兽牙的牙帘横挡于近前,莫仲卿一手拨开牙帘正欲入内,却恰巧撞见一位身穿白葛布衣,脖颈系着一条精巧的兽牙项链,瞧起来英气十足的妖族男子正推帘而出。男子手中握着一柄狭长的剑鞘,鞘体上雕刻着复杂精细的龙纹,而剑柄处更是系着一缕玄色剑穗。

    莫仲卿见着这人打扮即刻一怔,若不是那头顶醒目的毛绒尖耳,他都要误以为自己已回到了人间,遇到了一位佩剑的雅士。而那男子见着莫仲卿装束先是面色一白,随后面有不善道:“让开,龙宫来的废物。”

    莫仲卿本是位惜剑之人,自小在掌门莫行则的日夜熏陶下,对剑道深有体悟。剑法更是将云踪剑决和昆仑剑法中的快慢精髓悟到了极致,已到了自我摸索,开始融会贯通的地步。他自出云踪派山门本有一把莫掌门所赐的长剑常佩在身,然而这一路辗转各处,那柄爱剑早已不知所踪,后虽佩得新剑却因连番遇事再次佚失,而如今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妖界中竟能偶遇这等志趣相投的妖族剑客,这心中本已惺惺相惜,顿感亲近打算就此先行让道,可一听后面这话,这刚移开的右脚又生生拉了回来,眉宇微微一皱道:“这位狼族朋友,当一位剑客佩戴了剑袍,就算不能风度翩翩,彬彬有礼,也不应甫一见面便出口伤人,这有违剑道中的剑和精神,而似朋友这般锐气十足应该佩戴的是剑疆,不,更应该换柄见血纳红的砍刀才是。”

    面前尖耳男子自然不知剑袍是何意更不知和剑疆有何区别,但却听懂了这后半句语含嘲讽,讥诮自己佩不上腰间那柄风雅的长剑。是以,面色更白当下二话不说怒拔长剑,但听‘铿锵’一声龙吟,牙帘“哗啦”崩碎了一地,两声轻响竟同时不分先后猝然而起,足见拔剑之人出手极快,然而并没有意料之中的剑割皮rou声,尖耳男子那凌厉的一剑竟被莫仲卿两根手指稳稳捏在了鼻尖近前!

    并非莫仲卿的手指比剑快,而是狼耳男子在出招的一瞬间便被莫仲卿识破了招式的落点。那狼耳男子怔在当场,脖颈微红,还未来得及羞怒便听身后一女子声音已率先截道:“诶呀、这位大爷,你这是怎么了?难道新买的衣物不合身么?”

    说话间,但见顶着一双灰毛狼耳,唇角边有颗红痣的女子从其内快步而出,只瞧了莫仲卿装束一眼,顷刻呼吸一窒,跟着飞快步至二人中间,拾起碎了一地的牙帘,痛心疾首道:“诶呀,可惜了我的帘子,这可是打了一百条虎妖才做出来的帘子啊。”

    瞧着灰耳女子一副痛惜的面孔,那妖族男子面无表情冷哼一声从怀中取出一枚紫贝冷冷地丢在了地上,深深望了一眼莫仲卿转而快步走出帐外。

    片刻,待得狼族男子走远,狼耳老板娘这才拾起那枚紫贝一脸得意地揣在了腰间,复又拉着莫仲卿的手上上下下打量道:“龙宫来的贵客,来小店可是要双合脚的靴子?本店的靴子可是这龙狼部落中数一数二的,您是要来双豹皮靴呐,还是犀牛皮做的呐?”

    莫仲卿笑了笑道:“我要双最便宜的靴子,另外我并没有这个……”

    莫仲卿尚不知如何称呼紫贝,所以伸手指了指狼耳老板娘腰间,而后者却又有些会错意道:“呵呵,没有紫金贝有其他的也行啊,嗯,贵客要普通点的?来,这鹿皮,豚皮虽然普通却也是款式最多的,您挑来看看?”说着主动让开身形,将一双葱白嫩手向了后方的柜台摇摇一指。

    莫仲卿瞧了一眼这柜台上各式各样的皮靴,抿了抿唇角,轻‘咳’一声解释道:“其实,我不但没有紫金贝,也没有白色的那种,我是没有钱。”

    老板娘眉头一皱,有些不信道:“您说笑了,龙宫中人出行怎会不带财物呐?”

    “的确是这样的,我在来的路上偶遇蟊贼,所以除了这身衣物外的确身无分文,不知它能换些什么?”

    此时莫仲卿笑得有些腼腆,这灰耳老板娘见他表情不似作伪遂双手环保胸前,态度显冷道:“客官,您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呢?这袍子也许在其他地方值些钱财,可到了这里却只是遮羞的布料而已,换不来一个白贝!”

    “这……好吧。”

    见莫仲卿苦笑一声赤着脚举步要走,那老板娘急忙喊住道:“等下……这上面金丝银线些许拆了还能换些东西,这样吧,老娘今天就当行一回善事,一双鹿靴和那角落的布衣,另加五个白贝,便宜你了。”

    莫仲卿看着老板娘从柜台下翻出一双陈旧的鹿皮靴,又指了指一直放在角落里微沾灰尘的白葛布衣,这眉头微微皱了皱,唯有道:“好!成交。”

    老板娘闻言,大喜过望。

    半晌,这莫仲卿穿上白葛布衣,脚踏陈旧鹿皮靴,手里攒着五枚白贝刚想出得帐外却忽然回头道:“这位姑娘……”

    “叫我双儿。”

    老板娘不咸不淡自称道。

    “哦,是这样,我想向双儿姑娘打听几件事情。”

    那自称双儿的老板娘,眉头一挑,伸出白嫩的食指左右晃道:“一个问题一枚白贝,你可以问五个。”

    “这……”

    “爱问不问!老娘还不伺候!”

    见双儿冷冷瞥过头去,莫仲卿忙将一枚白贝轻拍在柜台上道:“这第一个问题请问山坡上那间最大的帐篷屋子如何进去?”

    双儿一怔,随后轻笑了两声,再次上下打量了一眼莫仲卿后,道:“你方才若穿着龙宫的衣物些许能进去,不过进去之后生死就难料了,至于现在嘛,若是穿成这副穷酸样,别说进去,就算靠近点都会被狼卫轰开。”

    “好的,谢谢姑娘,再会。”

    说罢,竟一扭头就想转身离去,那双儿见他一问就走,忽然再次出声道:“喂,那里可是狼王扎布尔住的地方,往大处说那可是狼族皇宫,不比龙宫差了,你去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