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主人归
莜绫现在终于知道了许文星的提醒,这个离歌轩的主人还真是拽,连个归期都没有,就让这么多人甘心在这里等候,她是越来越对这个神秘的主人感兴趣了,当然,最要紧的还是他最好能解决自己手臂上的问题。 院落里的人各自有各自的等候方式,互不交集,大多数人都在厢房里呆着修炼,也有少数人出来转悠,就像莜绫初来时见到的那十几个人一样, 莜绫住了三天,却渐渐和薜晶,周蕴华熟络了起来,她总感觉清涧派这个名字似乎有些熟悉,却想不起来在哪听过,想了想,应该是在悬赏石牌那里看到过吧! 那个花间是吃堑不长智的家伙,头一天才吃了亏,第二天一见到娇美略媚的莜绫,依旧笑嘻嘻地又去招惹她去了,结果又是一阵“电烤猪”,然后便嚷嚷呼呼地叫元醉出来, 莜绫一看见元醉也有些小惊,元醉总是喝得迷迷糊糊,拿酒当茶水,不喝他还不依,而且那酒还有些古怪,不似一般的凡酒,浓得呛死人! 所以第三天,她就躲在房屋里不出来了,对花间说在厢房静坐修炼,如果他们主人回来了,吱一声就行了,本来她想回灵蕴空间里看看呢,但一想,在别人的地盘,指不定有什么,还是谨慎为妙,所以也就忍住了,在屋子里静坐修炼。 过了半天之后,她觉得有些沉闷,感觉这里的环境虽然不错,但却似乎不是修炼的适宜之地,总有一股莫名的感觉让人静不下心来, 后来偶尔在和薜晶二人的谈话中,得知有些人耐不住烦,就会离去,她想了想,感觉到这里是不是故意设置了什么阵式之类的东西,她没事试着四处晃悠看了看,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来,而在外面店铺出售丹药的廖小乐每天会来里面那个“离歌轩”取货,让莜绫有时禁不住有些怀疑,难道那店铺出售的丹药是花间和元醉炼制的,虽然花间和元醉只是炼气中期的修士,但想想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她并不像别人一样从规矩认人,从定律论事,因为凡事都意外,她自己就是个例子……, 盯了两天,她对里面那个“离歌轩”起了兴趣,想了想,反正也是在这里等,不如进去探探,想到花间说过,那里是不许进的,她在房间里先把小朱唤了出来, 出了房间,她随意地走到了一个无人的地方,相比无影符来说,她还是比较相信小朱的隐身之术,被人发现的可能性会降低, 隐身之后,她踏着青石板轻轻前行,厢房附近的小道旁种着各色漂亮的花卉,随风吹来,香气怡人,只是旁边站了两个中年人模样的大汉,显得极不相衬,她正欲悄声走过,却突然停住了脚步,两个大汉的对话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立在花卉旁侧望去, “他娘的,哪天落到我手里要她好看,”其中一个大汉面色痛苦,手捂着肚子,恼怒地低声道, “你就别做梦了,那个小丫头怎么说都是五宗门的千金,谁敢碰她,”另外一个大汉说道, “嘿——,”面色痛苦的大汉似缓解了痛苦,面色好了些,语气却有些阴,“明门正派又怎么样?你没听说最近五宗门祸事连连吗?哼,指不定哪天灭门了也不一定,” “这倒是,那些个门派表面和平相处,一副仙风道骨的嘴脸,暗地里却在你争我斗,以前传闻有五百年修仙基础的筑仙门就是在数月之间灭亡了,” “哼,居然放毒兽咬我,给我抓到那个臭丫头的话,叫她跪在地上舔老子的脚后跟,”说话的大汉面色难看,又一阵的痛苦让他的面目变得有些狰狞, “你还别说,那个臭丫头长得那叫一个水灵,如果……,”大汉猥琐地笑了起来, “……,” 败类!莜绫躲在在花卉旁侧,鄙视地望了他们一眼转身走开,她边走边想,五宗门的千金,估计应该是那位金大小姐吧?放毒兽咬人,想想,确实是她做得出来的事情,自己如果再进五宗门的时候,还是得考虑考虑离她远点。 到了“离歌轩”的拱门前,她停了下来,因为她感觉到有人出来了。
花间从里面走了出来,脸上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大老远就嚷道;“主人回来了,……,” 莜绫心中一跳,随后叹了一口气,这人回来得还真是时候,她来不及思索,忙回转身向无人的地方走去。 …… 离歌轩主人的归来,让在院落等待的人各自都舒了一口气,莜绫因为来得比较晚,当然知道不会那么快轮到她,便很自觉地回厢房等候去了。 薜晶和周蕴华是被门内派来邀请这里的主人的,也不知道成功了没有,临走的时候只是和莜绫打了一声招呼。 待午后申时,元醉来叫莜绫了,让她觉得奇怪的是元醉居然是一副清醒的样子,俊秀的面容无一丝醉意,很正常地将她带进了“离歌轩”, 莜绫本来想偷偷观赏一下离歌轩里面的景致的,但现在也好,可以大大方方的看,出她意料之外,里面即没有华丽的景致,亦没有什么炼丹房之类的建筑物,只有一座看起来很普通的房屋,剩下的除了一条小道之外,全部种植着各种各样的药草,整个地方看起来就像一个药圃, 元醉见莜绫望着两旁的药草似有些好奇,开口道:“小姑娘,走吧,” “哦,”莜绫见元醉已向里面的房屋走去,忙跟上,她心中思道,这个主人还真是怪,不会是个古怪的老头吧?走到房屋门前,元醉停了下来,示意她进去。 莜绫抬步走了进去,见到屋内之人,她不禁一怔,说道:“是你?” 只见房屋内青柱罗绡,窗风随拂,檀香桌椅,一人入坐,素衣青袍,俊颜微惑,此时遥遥望向莜绫,突然面色微异,随后嘴角荡起一抹诡笑,“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