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还回字帖
次日,用过早食后,郑绥打算练字,只是才刚让辛夷研了磨,就见一位仆妇过来了,郑绥有些印象,这位仆妇,是四郎郑纭跟前的人,好像是四郎的乳母。【】 采茯迎了上去,“玉娘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可是有什么事?” “老奴过来,是帮小郎传句话,小郎请十娘去一趟前厅,今日一早,有位王十二郎过来府里,特地要拜访十娘,小郎推辞不过,和温翁商议了一下,便请十娘过去一趟。” 郑绥愣了一下,她都快忘记这事了,原本她以为,当天晚上,或是第二天早,王十二郎便会把那那本字帖送过来,只是不想没送过来,后来想想,他性子放诞,又酷爱书法,得了这本难见的字帖,可能根本不在意,她所送的字帖讽刺他仗势欺人的意思, 故而,因为此,郑绥心里还一直觉得可惜,唯一一本阮世父手迹的古隶书体字帖,却凭白送给他。 不想竟然还是送过来了。 虽迟来了十余日。 却是没料错他的性子,和五兄差不了多少。 郑绥思及此,忙对进来的仆妇说:“阿娘稍等一下。”待采茯领着仆妇出去后,郑绥伸手召来了晨风,附耳嘱咐了一声,跟前的几个婢女,就数晨风最伶俐活泛了。 晨风听完后,喏地应了一声,尔后出去,跟着仆妇玉娘一起前往前厅。 “小娘子,又和晨风那丫头合计什么?” “哪能合计什么。”郑绥站到案几前。看了采茯一眼,一手接过辛夷递过来沾好墨的紫玉毫,“不过是让晨风去把那本字帖拿回来。你上次不是都说了,那本字帖送出去可惜了,如今人家送上门来,能顺利拿回来,难不成你不高兴。” 采茯摇头,“婢子才不信小娘子这话。” 郑绥也没再争辩,开始提笔临字。辛夷和百草在旁边侍弄笔墨,采茯拿出丝线,打算打几根络子。 屋子里很是宁静。 大约一刻钟。晨风一回来,就打破了这份宁静,跟着晨风一起过来的,还有温翁。 郑绥迎上晨风。瞧着晨风对她眨着眼。重重的点头,心头一松,只是紧接着,便硬着头皮,请温翁在外堂榻席上坐下,自己也从小隔间过去了。 “阿翁,怎么这个时候有空过来了?”郑绥在旁边的榻席上坐下。 温翁看郑绥一眼,那眼神似**裸地在说郑绥明知故问。果然,一开口。温翁也没有转弯,直接把话说开,“昨晚我还夸你,还以为小娘子终于长大了,不想还是这般小孩子心性,送什么不好,送那本《羽林郎》的字帖。” 郑绥也不辩解,唤了声阿翁,“我只有这一本字帖是古隶书体的。” “二郎君就好古隶书体,某才不信这话。”温翁说着,瞧着郑绥清亮的眼眸,又道:“阮郎君的古隶书体字帖,或许只有这么一本,但小娘子可以送二……” 郑绥忙打断温翁的话,“阿翁,阿耶的字帖,我怎么能随便送给别人。” 温翁没好气瞪了郑绥一眼,“你就淘气,若是五郎还在,你再淘气些,也有人给你收拾,如今……” 一听这话,郑绥却急了,“好好的,阿翁又提起这个做什么,谁说阿兄不在了,不过是郝意他们还没找到罢了,我不信阿兄会出事。”越说到后面,声音越大,与其是在说服温翁,却更似在要说服自己。 温翁见此,眼神一黯,竟然沉默不能言。 而郑绥也跌坐下榻席上,似抽掉了浑身的力气一般,一时间相顾无言。 好一会儿,直到四郎派人来请温翁,温翁才恍过神来,想着今儿还要和四郎一起出门,临去时,只语气深长地说了句,“小娘子以后不可再这样的。” 自后,有一段时间,俩人在一起时,都甚有默契地不再提起郑纬。 待温翁离开后,郑绥起身重新练起了字,起伏不定的心绪,才渐渐缓和下来,趋于平静,这一写,便是一上午,中午的时候才停下来。 又把上午练的所有字帖,挑几幅好的,令辛夷另收起来,之后盥了手,自有辛夷带着百草收拾案几。 郑绥在榻上坐了下来,接过采茯递过来泡的酪浆,喝了半碗,晨风才把拿回来的字帖递给郑绥,郑绥原本就想说,怎么不直接让收起来,只是见到晨风已递上来的,便顺手接过,打开看了一眼,这一看不打紧,末尾处有一行字极注目,而且是用极正的楷体所书写的。 若卿卿为酒家女,吾甘作冯子都。 冯子都,便是《羽林郎》这首诗中,仗势欺人当街调笑酒家女的贵家豪奴。 卿卿,是时下,夫妇情人之间的昵称。 腾地一下子,郑绥一张脸就涨得通红,恨不得立马撕了这本字帖才行,只是两手刚一用力,握着字帖的手背,都浮上了筋,却又舍不得,啪地一声合上字帖,急忙抬头望向晨风,“可有谁看这这本字帖?” 只听晨风回道:“婢子从王十二郎手中接过这本字帖,只看了一眼,瞧着是小娘子送出去的那本,就拿回来了,后来,也没有给谁瞧过?” 采茯在一旁瞧着郑绥的脸色不正常,想着方才的变化,遂问道:“小娘子,可是有什么不妥?难不成不是原来的那一本,要不,给婢子瞧瞧。” “不要。”郑绥忙道,紧张地把字帖抱在怀里,同时绷紧的一颗心,也松了下来,顿时觉得自己糊涂,若是这本字帖,四郎郑纭或是温翁看过,哪还能到他手中,若晨风看到最后一行字,不会什么都不说,就直接递到她手上,想及此,紧抓着手中的这本字帖,喊了声辛夷,“把笔给我一下。” 吩咐完,郑绥抬头,瞧着众人的狐疑,尤以采茯为之最,遂忙解释,“没什么不妥,是原来的那幅,只是……只是最后一页,有几个字的墨不淡了许多,我描补描补就行了。”迅速起身,去了旁边的小阁间,接过辛夷递上来毛笔,连辛夷都赶了出去,把王靖之添的那一行字,全部给涂掉了,直到怎么都看不见了,才肯罢休。
待墨干透了,郑绥方才出了隔间,把字帖递给帘外的辛夷,令她收起来,郑绥估计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想看到这张字帖了,只要的一看到这张字帖,她便会想起,她讽刺人不成,反而让人给将了一军。 不过,令郑绥更郁卒的一件事,是晚间的时候,从刘媪口中得知,王十二郎在府里住了下来,她可记得,郑缙也住在这座宅子里,依照王十二郎对郑缙的避而逃之,怎么会乐意住下来。 只是这些,却也轮不上郑绥cao心,一切都是四郎和温翁在招待,她每日里都在自己屋子里练字绘画,或是看邸报信笺,还有温翁隔天晚上,会来和她说话,回禀事情,就在郑绥的深居简出,差不多快要把这个人忘记时,这人又出现在她面前。 九九重阳节,佩戴茱萸,登高饮菊花酒。 郑家所购城临汝县南边一带的田地山林,其中就一片景色秀丽的山脉,当地人称麻姑山,郑绥初一听这名字时,就觉得这座山,大概和前朝葛洪《神仙传》中的麻姑,有些牵连, 不论这些典故传说,只是山上景致的确很美,烟云横飞,峰峦峭立,深秋时节,除了满地丛生的野菊花,便是金黄的落叶,铺满山岗,极为绚烂静美。 这一日,是阖府出游的。 因当初瞧着麻姑山景色秀丽,便在山中打算修建一座别院,只是如今还刚刚动工,连雏形都还看不出来,但是这么别院,经过数年不断修整,很是壮观精致。 后来,郑绥在这座别院里整整住了十年,还嫌麻姑二字不好,改名东山。 只是这是后话而已。 郑绥此刻还想不到,她想的,却是出现在她眼前的这个人,怎么还在郑家。 此刻,王靖之与她有一树之隔,大约是喝了不少酒,背靠在一棵古柏树枝上,就那么随意,就那么洒脱,偏偏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松风之神,一张如美玉般的面庞,带着明晃晃的笑意,“那本字帖,我还回去了,十娘瞧着可还满意?” 郑绥明明觉得自己应该咬牙切齿,偏偏还是保持着一脸的平静,“我没看,让婢女烧掉了。” “那就可惜了。” “当然可惜,阮世父所写的古隶书字帖,很少有外传的。” “只要阮郎君还活着,那字帖就不难得,你若想要,可以再求一份,想必不难,我说的可惜,是我写上的那行字,可费了我好多功夫,那不是用普通墨,而是我最近研制出来的蜡墨,遇水不化,遇墨吸干,经年不退。” “那说的遇墨吸干,是什么意思?”郑绥惊讶地张了张嘴,可没是她想的那样的。 王靖之说得很慢,带着十二分的刻意,“遇墨吸干,就是用墨涂抹掉后,”眼中的笑意,从眼角漫延到眉梢,还又补充了一句,“以后我该研制出一种遇火也烧不掉的新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