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异事
宋词走后没有五分钟,警车就呼啸而来了。那些小青年刚从水池里爬上来,接待他们的却是警察们的呵斥声。地上昏倒的人全部被带去了医院,剩下的这些人则是一边哆嗦一边上了警车,准备回警局做询问。这时节的晚上也挺冷的,在冷水里吃这一激,不赶紧吃点驱寒的东西肯定是要生病的。 现场还有一些警察向围观的人问情况,因为事情还挺简单,所以警队的人很快就弄清了事情的经过。 “王队,不过是普通的吵架斗殴么?怎么连你都过问了?难道这些娃儿里面还有什么碰不得的人物?” 这件案子本来不是王队负责的,不过他听说了一些情况,然后就跑过来想问个究竟,这就让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官有点想不通了。 “不是,只是单纯的有些好奇罢了。当真是两个对付二三十人,而且还是五分钟内搞定?” “是啊,无论是那些被打倒的小混混,还是围观群众的证言,都是这么说的。而且还有人用手机拍下了全过程,一共用了四分三十七秒。” 这下子王队也有些佩服,别看电影里的主角一般都是一个可以打上百个,其实一个人能同时对付五个成年人,那就可以说是好手了。 这件案子已经查清楚了,那个蒙面人一开始是上前劝架,结果劝架不成反而惹火上身。最终结果更是出乎所有人意外之外,这些人全部都被放倒了。 王队觉得奇怪的是,这家伙根本就是正当防卫,那为什么不愿意在原地等警察来,而是匆匆离去?他觉得有两种可能,一个就是这人有点像古代侠客,做事不留名,另一个就是这家伙根本就是做过亏心事,不敢到警局。如果是后者的话就糟糕了,一个身手这么好的人走歪路,那造成的后果可就严重了。 “老高,你看能不能把这两个人找出来?” “这个就有点麻烦了,现场的摄像记录倒是完好的,不过夜色之下拍摄的不是很清晰。而且这两个人一个蒙着脸,根本看不清,另一个就……” 说到这里这个老高就停顿了一下,仿佛有什么事觉得不好说。王队自然是好奇地追问了下去,老高这才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说了出来。 “有一个被打晕的家伙上前看到过这第二个人的相貌,他说那是一只猫!这事太离奇了,再加上他的其他同伴也无法证实,所以我也就没在意。” 猫?猫还能拿着武器打人?而且还能对付十几个人?简直就是扯淡,以为这是在演《聊斋》啊?所以警队的报告上就说是一个带着猫面具的人,而且是个侏儒,这个解释到也说得通。 警察的处理结果就是这样了,虽然警局已经发出呼吁,让在场的那两个人站出来,并且说明他们只是正当防卫。不过王队觉的这两个人自动送上门的概率不大,要不然当天就应该留下来了。 警察们头疼的并不止这个事情,在其他地方又发生了三起莫名其妙的事情。一个是旅行刚回来的一家人,打开房间之后就发现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他们明白这是被爆窃了,于是马上就报了警。 但是他们清点财物的时候却发现没有丢失什么东西,反而是小儿子进厕所的时候被吓了一大跳,原来有一个人被绑在马桶上,旁边还留有一个纸条说这人就是小偷。警察立刻开始审问这个小偷,王队也过去听了。 “长官,我是小偷,快点拉我进监狱吧!我要忏悔,我要赎罪啊!” 这个小偷的表现简直让人大跌眼镜,别人进来要么不说话,要么就说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反正没到最后关头死活不说自己犯的事,这家伙倒好,一上来还没问话呢,自个都爆出来了。 “你等等等等,给我慢慢把犯罪事实说出来。” 这么急切认罪的人警官也是第一次见,当下态度也好了许多,给他点上一支烟后,这家伙就把自己的事情说了个遍,就连以前在其他地方犯下的事情也一个不拉地全说了。 审问的警官登时就乐了,这些旧账早就烂糊,只要他不说还真查不出来,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鬼迷心窍全给抖搂出来。拿着口供签字后,审问的警官就兴冲冲地想回去做报告,但是王队却觉得有古怪,于是就留下来继续审问。 “你在怕什么?” 刚才的审讯过程王队一直在看着,这个小偷说话的时候一直在哆嗦,再加上迫不及待的想进监狱,绝对不是正常的认罪,而是在害怕什么东西才说的。王队的单刀直入起了效果,小偷抬头看了王队一会,然后说了一段让王队哭笑不得的话。 “这位长官,你要真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不过听了信不信就由你。” 原来这个小偷以为自己遇上猫仙了。昨天晚上他刚刚进入房间正摸索着,忽然就听的身后有呼噜呼噜的声音。开始他还以为是这家主人养的宠物,也就不以为意,但是这呼噜声一直跟着自己,小偷也就开始毛了。 小偷猛的回头一看,手中的手电也扫了过去,结果却发现了一双蓝幽幽的眼睛正瞪着自己不放!小偷吓得差点叫出声来,再用手电看个仔细,原来是一只穿着奇怪服装的大猫。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更让小偷心惊胆颤,那只大猫居然站了起来,手中的一把木刀就这么直直地指着自己。然后它的嘴里不知道说了什么,再接下来小偷就昏死过去。 “长官,我这是多行不义,老天爷派猫仙来要我赎罪了,所以才会把以前的事情也说出来,你说那猫仙应该不会继续跟着我了吧?” 问完了话,王队开始整理起来。这个小偷的话倒不像作伪,不过内容却是让人难以置信。不过这个案件却和上个案件有极其相似的地方,那就是都有人说看到猫! 上一个看的可以理解成带着猫脸面具,但是这一个却是看到了对方眼里的反光,那就绝对不会是人。但是如果真是猫的话,那又如何理解小猫能够伤人呢?头疼的王队暂且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继续看另外两份报告。 这两件案子性质也和前面差不多,一个是户主起床之后,就发现自己今天刚失踪的小儿子居然出现在了摇篮上,还睡得十分香甜。户主高兴之余发现儿子衣领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某处有拐卖儿童团伙若干人,心中恨恨的户主自然立刻就报警了。 最后一个就是警局接到匿名电话,说是查明某处是一股盗窃团伙的窝点,等警察过去之后发现所有成员已经被绑住,旁边的仓库中有大量还未出手的盗窃物品。 王队看着这四起案件处理报告,脑瓜仁都有些疼了。这四起案件性质太相似了,所以他觉得奇怪,于是就把所有的案件报告放在一起来看,希望能从其中找到共通点。 皇天不负有心人,王队终于找到了一个共通点,那就是现场留下的一个类似于猫科或者犬科动物的红色印记。斗殴事件是在地面上,小偷事件是在纸条上,失踪儿童的衣领上有一个,盗窃团伙则是每个人额头上都有一个。 “同一个人?不可能吧,难道是一个组织?” 把这个发现上报上去之后,王队开始思考这个人或者组织的性质了。他们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又是如何办的事,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他们是偶尔为之,还是准备以后继续干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