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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大型综合战舰

    作为海军大将,牧浩洋最关心的正是海军。

    二零四五年底,牧浩洋就让章玉廷提交了一份海军舰队编制与任务规划报告,对舰队的作战使用做出明确说明。

    这份报告,开启了中国海军造舰工程的新篇章。

    从作战使用上讲,舰队主要有三个使命,一是夺取制空权与制海权,二是为地面部队提供支援,三是为商船护航。这三个主要作战用途,对战舰的技术要求并不一致,前者者要求舰队具有强大的制空与对海攻击能力,次者要求舰队具有强大的对地打击能力,后者需要舰队具有强大的反潜能力。

    受此影响,牧浩洋在二零四六年初,亲自起草了“海军平台工程”。

    按照他的规划,除了航母之外,海军的大型水面战舰主要分成两个平台,即“大型综合平台”与“千吨级护航平台”,前者集巡洋舰与驱逐舰的功能于一身,通过搭配不同的任务模块来实现功能化,后者主要取代护卫舰,以反潜作战为主。事实上,这两种平台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只是反潜作战任务对排水量的要求并不是很高,不适合大型平台,才被单独划分了出来。

    说得简单一些,就是为了降低成本。

    在平台通用化之后,不但能够大幅度降低设计与建造费用,因为大批量采购基本配件能最大幅度的压低采购价格,此外还能在后期使用中减少维护与使用成本,即降低后勤保障的难度。

    当然,在战术使用上,也有极为明显的好处。

    比如,在舰队执行制海任务、与敌舰队争夺制海权的时候,可以让“大型综合平台”配备防空模块,专注于舰队防空作战,为航母提供强有力的掩护,而在夺取了制海权之后,则可以更换成对地打击模块,顶替舰载航空兵执行部分打击任务,提高舰队在打击行动中的作战效费比。

    只是,通用化也给提高了设计的难度。

    直到二零四六年底,大连造船厂、江南造船厂、青岛造船厂与广州造船厂才提交了基本设计方案。此外,位于宁波的中国南方造船厂、位于威海的中国北方造船厂、以及位于湛江的中国航运造船厂等三家民营造船厂也参加了竞表,并且赶在四家国营大型造船厂之前向海军提交了设计方案。

    与空军的作战飞机项目一样,民营造船厂表现得很积极,但是缺乏经验。

    最终,牧浩洋选择了广州造船厂提交的方案,并且给予青岛造船厂继续研合同,作为备用方案。

    广州造船厂的设计方案也采用了三体船型,采用一座JH44型反应堆,最大航过五十节,能以四十五节的度持续航行。在配备不同的任务模块时,满载排水量在二万四千吨到二万七千吨之间,标准排水量在二万一千吨到二万二千吨之间。基本武器配制是六套末段拦截系统、一门大口径电磁线圈炮与可以容纳三架倾斜式旋转翼飞机的机库,两座火箭助推反潜鱼雷射器。标准电子设备是一座三坐标对海对空警戒雷达,一座两坐标对海搜索雷达,六套末段拦截系统火控雷达与一套综合反潜探测系统。在执行防空作战任务时,配备两套防空任务模块,总共携带一百二十八枚区域防空反导导弹、一百二十八枚中程防空反导导弹;此外还将增添一座主被动多模式防空探测与引导雷达。在执行打击任务时,配备两套打击任务模块,即两门大口径线圈电磁炮,以及四千六百枚备用炮弹;此外还将增添一部多任务模式舰炮控制系统。

    按照这套设计方案,基本舰体的建造价格为一千二百亿元,防空模块的采购价格为二百八十亿元,打击模块的采购价格为二百六十亿元,两种不同的任务电子模块的采购价格分别为一百七十亿元与八十亿元。

    事实上,这也是一种非常昂贵的战舰。

    要知道,如果按照一比三的方式采购,即为每艘战舰采购三套任务模块,而且防空与打击各占一半,并且各采购一套任务电子模块的话,单艘战舰的采购价格在两千亿元左右,相当于“泰山”级的五分之三

    结果就是,牧浩洋不得不威胁广州造船厂,让其出让设计方案。

    说得直接一些,就是不由广州造船厂单独建造,而是让其他造船厂也加入进来,在建造环境引入竞争机制。

    这么做的好处显而易见。

    按照牧浩洋的规划,在未来的航母战斗群中,每艘“泰山”级将配备四艘“大型综合战舰”,因此第一批“大型综合战舰”的建造数量就将达到十六艘,如果全部由广州造船厂建造,不但工期跟不上“泰山”级,价格也很难让海军承担。只有让所有造船厂加入进来,才能及时建造出足够多的战舰。

    要知道,以往的任何一种护航战舰,都无法配合“泰山”级作战,因为度太慢了。

    二零四七年六月底,海军正式下达了订单,从广州造船厂与青岛造船厂各采购四艘,因为江南造船厂与大连造船厂是“泰山”级航母的主要承建方,建造任务非常重,所以没有接到订单,另外八艘的建造合同授予了三家民营造船厂。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民营造船厂的报价比广州造船厂低了百分之二十。

    为了这件事,广州造船厂还跟海军对簿公堂。

    原因是,海军的行政干预手段扰乱了市场经济,让广州造船厂蒙受了巨大损失,有违公平竞争原则。

    最终,海军与广州造船厂达成了和解协议。

    从第二批开始,广州造船厂向其他参与建造的造船厂收取了设计使用费,而这笔钱最终都转移给了海军。

    当然,海军也没有吃亏,因为民营造船厂已经借此机会掌握了大型战舰的建造技术。

    后来,在设计第二种“大型综合战舰”的时候,民营造船厂能够顺利胜出,跟参与建造工作不无关系。

    事实上,民营企业在成本控制方面一直比国营企业做得好。

    对于囊中羞涩的海军来说,这显得尤其重要。

    当然,这种被命名为“黑龙江”级的大型综合战舰,本身就是一种划时代的战舰,更把中美海军军备竞赛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上。

    要知道,跟“黑龙江”级相比,以往的任何一种战舰都显得落后。

    先,在航上,只有“黑龙江”级能伴随“泰山”级作战,其他的战舰的航都达不到要求。其次,在综合作战能力上,“黑龙江”级比“台湾”级的提高了数倍,而且作战灵活性更强。最后,在后勤保障上,“黑龙江”级的优势也极为明显,在达到了海军基本要求的港口就能进行全面维护。

    当时,海军最看重的就是作战灵活性。

    在执行防空任务的时候,“黑龙江”级的战斗力是“台湾”级的四到五倍,主要就是安装了六座末段拦截系统,而“台湾”级受电力供应系统限制,即便在不使用主炮的情况下也只能驱动两套末段拦截系统。在执行打击任务的时候,“黑龙江”级有三门线圈电磁炮,弹药投送能力是“台湾”级的五倍,而且备弹量是“台湾”级的三倍,作战持续能力远远过了“台湾”级。

    事实上,“黑龙江”级完全可以混搭作战模块。

    如此一来,“黑龙江”级几乎能够适应所有作战任务,综合作战能力比“台湾”级提高了五倍以上。

    与作战能力提高的幅度相比,造价的增长幅度就算不上什么了。

    此外,“黑龙江”级还将以一比二的方式,取代原来的“昆明”级驱逐舰,从而大幅度降低后勤保障难度。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海军也没有第二种选择了。

    按照牧浩洋的规划,每艘“泰山”级将获得四艘“黑龙江”级的直接掩护,足以应付任何强度的海战。

    问题是,“黑龙江”级根本没有建造四十八艘,只建造了二十四艘。

    主要原因就是,广州造船厂在设计专利上紧咬不放,导致“黑龙江”级的采购价格居高不下,迫使海军在跟广州造船厂签署了第二批八艘的采购订单之后,转为向民营造船厂订购了第二种“大型综合战舰”。

    结果就是,在二零五零年之后,民营造船厂成为了海军的主要合作伙伴。

    当时,被命名为“汉”级的大型综合战舰的第一批订单就高达二十四艘,最终总共建造了四十八艘,不但伴随“泰山”级航母作战,才编入了两栖舰队,成为中国海军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初期装备数量最多的大型战舰。从某种意义上讲,“汉”级大型综合战舰是中国海军能够在战场上反败为胜的主要支柱。

    当然,海军需要的不仅仅是航母与大型战舰。

    在很多时候,中小型战舰就能胜任很多次要任务,比如为船队护航,因此海军没有必要全部采购大型战舰。

    对于已经平定了印度洋的中国海军来说,护航任务的重要性也大幅度提升。

    甚至可以说,中国海军能否在世界大战中实现存在的价值,主要就得看能否有效的保护印度洋上的战略航线。

    受此影响,海军更加重视护航战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