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丘山
杨晨一路上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走过高山渡过大河,行行复行行,也不知走了多久,总算走出了一片片森山密林,避开了无数毒虫猛兽,来到一个地势较为平淡的地方。 深山多猛兽,平原一带凶禽猛兽就要少得多了。 如今人类的力量虽然不强大,乃是虎豹豺狼的口中之食。不过,平原地区并非只有人类居住的。 洪荒有五大种族,龙、凤、麒麟以及巫、妖。 龙族雄霸水域,乃是天下水域不容置疑的主宰。 凤族乃是空中雄主,统治着整个洪荒世界十之七八的领空。 妖族这数十万年来逐步崛起,实力越来越强大,已经能隐隐与凤族抗衡。 麒麟乃走兽之王,乃是天下所有走兽中的霸主。 这里的走兽覆盖的范围非常广,不仅包括虎豹豺狼之类,也包含虫豸草木之属。概而言之,但凡生活在陆地上的生灵,都归麒麟一族统治。 然而,百万年前,十二祖巫横空出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分散在洪荒大陆上的所有巫族部落统一起来,形成一股雄霸一方的力量。 几族互相忌惮,经过无数次大小战斗之后,终于划分了势力范围。 龙族本来统治天下水域,又无人相争,理应是最占便宜的。 不过,迫于其他四族的压力,只能将天下水域上的领空让了出来。整个洪荒世界的领空一分为三,妖族得其一,凤族得其二。 洪荒大陆也一分为三,巫族得其一,麒麟族得其二。 龙族平白吃了亏,自然不会就此罢休,经过一番争论之后,五族达成了一个协议。 除巫族之外,其他四族修炼有成者均要飞升,目的地就是妖族。也就是说,不论鸟兽虫鱼,毒虫猛兽,修炼有成者都要在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下飞升到妖族。 此乃天道所定,为鸿钧所掌控,绝非任何强者所能违背。 达成协议之后,龙、凤、麒麟、巫、妖五族所有强者全部来到紫霄宫,请求鸿钧老祖同意这个协议。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鸿钧毫不犹豫的批准了洪荒五族的请求,从此,洪荒世界的局势便形成了。 这种局势一直维持着,五族之间即便略有争执,也只是小打小闹而已,整个洪荒的局势一直维持到如今。 巫族人人悍勇善战,却并非个个神通广大。因此,巫族和麒麟族达成协议,凶禽猛兽以及灵兽、精怪都只能在深山老林中活动,不能到平原地区活动。 杨晨曾听红云和嫦娥说过这些洪荒历史,因此,他小心翼翼、日夜不停的赶路,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走出深山。 五天五夜马不停蹄的赶路,历经千辛万苦,地势终于变得平坦了。当无边平原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杨晨喜极而泣,全身热血沸腾,热血涌上大脑,眼前一黑竟昏迷过去。 仓今日无事,独自一人到平原上闲逛。一来可以欣赏风景愉悦心情,二来可以巡逻,防范周围的毒蛇猛兽。 仓乃是女娲创造的第一个人类,天生便有一身不弱的神通,实力之强不亚于二重天的强者。为了生存,人族不得不团结起来,仓的法力最强,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人族的首领。 当时的人族首领与后世不同。后世的王侯将相都是贵不可言,凡是都有下人打理,自然不会亲自去巡逻。 然而,此时人族高手稀少,除了第一个人类天神拥有神通之外,其他的族人并无分毫法力。若仓不在的时候,一个普通灵兽便足以让人族完全覆灭。 因此,仓必须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保住族人的性命。故而每天的巡逻都落在仓的身上了。 仓虽然拥有二重天的实力,神识展开之后可以笼罩方圆数百里的空间。方圆五百里内,一只蚂蚁也逃不过他的感知。 不过没有任何一个强者能日夜不停、年复一年的运用神识。如果一年之内时时刻刻不停地使用神识,除了六重天以上的强者之外,任何强者都承受不起。 仓的神识自然也承受不住这样的消耗,因此他只能派人巡逻。他身为人族首领,自然不能旁观,每天清晨仓就早早起身,第一个开始巡逻。
“此人是谁?怎么和我等这般相似?”仓见远处有一黑影匍匐,便大步走过去,却发现倒在地上的是一个“人”。 人族自从被女娲创造出来之后就聚在一起,仓身为首领,族中每一个人,不论是死去的还是活着的他都认识。 杨晨的rou身乃是以息壤铸就而成,与其他人类的rou身差别不大,灵魂与其他人类的差别更是微乎其微。 仓虽然从未见过杨晨,但杨晨身上的气息却让他感到非常亲切。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仓一把抓起杨晨,扛在肩头向族人居住的山洞走去。 虽然有巫族的部落作参考,但仓想尽办法,始终都没有造出巫族居住的那种“房子”。 巫族的居所和后世人类住的房子几乎一般无二。不过,巫族的住所乃是以一种极为罕见的物质炼制而成,异常坚固,且有聚集地底浊气之功效,乃是十二祖巫费了不少力气才制造出来的。 仓虽然神通不小,和十二祖巫比起来却是天差地远。且不说十二祖巫神通无边,就是巫族中的大巫也不是仓能够对付的。 因此,人类至今都未能住上房子,只能居住在山洞里面。 若是对巫族的住所加以改造,人类未尝不能造出房子。不过,此时人族才刚登上历史的舞台,人类文明都还未萌芽,又如何去研究创造? 仓扛着杨晨回到山洞,立即以树叶取来一捧凉水,泼在杨晨脸上,这法子还是他在无意中发现的,专门用来唤醒昏迷之人。 杨晨受冷水刺激,终于缓缓从昏迷中醒来。他刚一睁开眼,便见有无数很熟悉又很陌生的面孔在眼前晃动。 在和仓交谈一阵之后,他终于知晓自己身在何处了。 此地名为丘山,乃是人类的第一个聚居地。 【腰疼得厉害,这两天可能只有一章了。我好生休息两天,下周一推荐,每天6000字保底。请大家继续支持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