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史上第一校花的传说
何欢就这么郁闷着,直到晚上熄灯前夕,陈科邑打了招呼出去见网友,何欢这才意识到,每天最宝贵的睡觉时间到了。但今夜怎么一点都不犯困呢? 浑浑噩噩地渡过了一个夜晚,当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何欢一反常态地早早就醒来。不是他真的“改变自己,改变习惯”了,实在是睡不着啊! 得到这么一个超出现实的认知范围的玩意,换了谁来都睡不着啊! 这个超级锦囊系统,是不是能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福音,那多半是不敢奢望,只求能够发挥那么一星半点的作用,不要拖后腿,就已经可以烧香了! 至于完成那些该死的任务,保住这条小命,经过一整夜的思想工作,哥就算认了!但承担义务的同时,你总得给哥点权利使使吧,皇帝还不差饿兵呢。 “顺手牵羊”,顾名思义,应该是一个非常“盈利”的技能才对,要好好研究研究。 何欢半坐在床上,郑重其事地将“顺手牵羊”的锦囊从铁盒里取出来,寻思着怎么用这玩意谋取点利益,总不能单纯给这个系统打工啊。最好是既要弄到仁义值,也能给自己来点实惠的东西,比如RMB什么的。实在不行,米刀欧元啥的,也认了…… “哎,自出生到现在,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穷过!”何欢想到此处,不禁慨然一叹。这次做好事的代价实在太大,直接负债两万!虽然自家表哥不可能每天拎着菜刀追着讨债,但自己也不好意思拖着不还啊。说起来表哥也是个可怜人啊,都三张的老男孩了,还没讨到媳妇。 为啥?还不是钱闹的! 要说相貌才艺什么的,人家当年可是风光无限,号称西城刘德华。挂着把吉他矗立在雨中摆POSS,随时都有十多个美女争先恐后撑伞;至于现在,大家都觉得,论起防雨的能力,房子是要比雨伞牢靠地多了…… 所以这两万块钱,必须得尽快还,加上这几年表哥为自己不断擦屁股破的财,都应该连本带利地还回去。 百年大计,赚钱第一…… “咦,欢哥,你居然醒了?”正在刷牙的周小虎,不经意间一抬头,就瞥见了令他目瞪口呆地一幕,嘴巴张得大大的,牙膏顺着嘴角啪嗒啪嗒,大珠小珠落玉盘,堪堪落入手里的“洗具”里…… 这一声惊呼,也将何欢从沉思的状态中剥离出来。他伸了个懒腰,顺手将那件皱巴巴的耐克衫套上,不由得微皱眉头:这衣服怎么有股子汗味了,这不才五天没洗么?要不换一件? 再一细想,还是算了,这不才五天么,算啥啊,柜子里还放着一件阿迪,半个月没换过的…… “请注意你的措辞,什么叫居然?”何欢一边穿衣服下床,一边大义凛然地说道:“教育过你多少次了,一寸光阴一寸金,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你还在这里磨磨蹭蹭地干什么,赶紧收拾好,跟哥一起去学习!” “啪嗒”一声,周小虎手中的洗具狠狠地与地板来了一个零距离接触,顿时洗具变杯具;而周小虎甚至没有意识到这点,他只是呆呆地看着何欢……学习?这个词语,真的是从欢哥的嘴里蹦出来的? 何欢当然不是真的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这明显不是他的特长嘛。他只是要拒绝守株待兔的被动方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样才能遇到合适的时机,触发那该死的条件,从而使用锦囊,完成任务,保住小命……顺便完成“百年大计”! 两人下楼,刚经过食堂门口,就迎面碰见了从校外的小旅馆归来的陈科邑,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一身臭屁的名牌西服套在身上隐现褶皱,领带系得跟红领巾似的,眼圈有点微微地发青,就连平时一丝不苟的发型,都略显凌乱…… “我了个去,你是被劫财还是被劫色了?”何欢怀着一颗同情心,拍了拍陈科邑的肩膀,却差点将泡妞砖家推了一个趔趄。不过欢哥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羡慕嫉妒恨的,这需要多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才能让脂粉丛中泡大的陈色狼舍命陪君子啊!这****的,艳福不浅…… “一言难尽,罄竹难书啊!”陈科邑提起虚弱的手掌,揉了揉发黑的眼圈,心情沉重地说道:“我被一头150斤的女色狼推倒了……” 何欢浑身一哆嗦,那丝丝的羡慕嫉妒恨瞬间就消散于无形,他用一种老大哥的口吻,道:“年轻人要注意身体啊,没有耕坏的田,只有累死的牛。就别上课了,好好回去休息休息吧。” 出乎意料的是,陈科邑突然握紧了拳头,坚定不移地说道:“不行,我一定要去上课!我已经调查好了,今天的第一堂物理课是在2212教室,隔壁是财经系的。” 呃……这个……两者之间似乎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吧,有什么偶然或者必然联系? 见何欢和周小虎一副茫然的表情,陈科邑嘴角一撇,很是不屑地说道:“靠,作为西科大的男人,这个基本常识都不知道啊?我都为你感到悲哀!没听说最近传说的最神的“西科史上第一校花”,有个帖子叫什么“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你OUT了!” 史上第一校花?听到这个称号,何欢心里咯噔一声,有些小sao动:西科大也算是盛产美女的地方了,要在这里称得上校花的,不说倾国倾城,至少也得秀色可餐;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居然出了一个“史上第一校花”,那非得国色天香不可!哪可能这么神啊,肯定是炒作。这年头,凤姐都能一夜成名天下知,还有啥事没水分的? 除了好奇之外,他对这个史上第一校花的期待倒不算很大,相反的,他对陈科邑同学轻伤不下火线,坚持在采花第一线的小蜜蜂精神,感到由衷地佩服,都到了油尽灯枯的份了,还不忘看美女。
“兄弟,回去休息吧,来日方长。”何欢重重拍了拍陈科邑的肩膀,为了不让他牵肠挂肚,于是很仗义地说道:“放心,校花我帮你去看,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帮你去泡嘛!” 何欢正与陈科邑打趣,冷不丁的,从侧后方突然传来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哼哼,哪个癞蛤蟆想吃天鹅rou,我倒想看看热闹了?” 这声音中满是不屑和讥讽,带着一股明显的敌意,甚至像是有着深仇大恨的意味。何欢转过头去,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不同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张凯依然是一身的名牌,挺拔俊秀,风度翩翩,只是后脑勺上的一片胶布绷带,隐隐有丝血染的风采。他满眼含恨地瞪着何欢,分明表达出这么一丝意味:臭小子,我们的事没玩,看我慢慢玩残你! 破相之仇,他是不得不报,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打过;而在何欢看来,破财之灾,不共戴天。这厮现在都出院回校了,而且看这样子,也就是脑袋上缠了块绷带,没有造成弱智等后遗症嘛,凭什么坑爹坑了两万块! 两人之间,注定是不会善了。以家庭背景而言,何欢只有恨爹不成“刚”的份。所以他需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现在他恨不得将顺手牵羊的锦囊直接对这个敌人使用,那想必相当之爽。只可惜,这个情况下,技能是无法触动的。 悲催! “别跑啊,有种的给老娘站住!”正在此时,从大道的另一面,远远传来一阵银铃般地爆喝声:“最烦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小偷了!” 虾米?大清早的,小偷就出来干活了!真是敬业啊…… 何欢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尖嘴猴腮,步伐灵动的青年男子,正从远处跑来,向着校外的方向狂奔,眼看就要路过食堂门口这片必经之路了。 而在后面紧追不舍的,居然是一个美女。准确地说,大美女! 何欢抱着学术研究的心态,仔细地审视着这个“万众瞩目”的美女:身材娇俏玲珑,线条无比的婉约,皮肤白皙如玉,一如江南清秀的山山水水,灵动秀逸;如精灵般剔透的面容,一泓月影般的秋水,如画的眉目……恩,即使以哥无比专业及严格的眼光来看,这个美女也无可挑剔。 一时之间,时间仿佛停滞一般,食堂门口来来往往的人都站着不动,就连一直对着何欢吹胡子瞪眼的张凯,也一只手搭在下巴上,目不转睛…… 何欢用胳膊肘捅了捅陈科邑,问道:“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校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