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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鏖战(求推荐~求月票)

    异世罗马全面战争

    ——鏖战从白天进行到夜晚,晚霞映照着战场,那大块大块的胭脂般鲜红的血迹,透过夜雾凝结在大地上呈现出一片紫色。这种黯然凝重的氛围,衬托出战争无比悲壮的场面,暗示攻守双方都有大量伤亡。——

    狼骑兵在民众一阵阵地惊叫声中,快速奔向下一座建筑物,只要是还活着的人们,就会看见一群凶猛的狼骑兵扑向一座座建筑搜刮钱财,凡是被这些狼骑兵接近,无辜奔跑的人群总会抛飞出无数的头颅,这将是让人一生都难以忘记的情景。

    仇恨,像怪兽一般吞噬着人的心,当民族的仇恨随着战争的进行而进一步恶化,无辜的人们就会卷入到战争中去。

    今天,清晨的静谧,当每个人都还本应该在睡梦的时候。

    拜伦王国都城正在战火中沦陷,一支支狼骑兵小队浩浩荡荡从交叉相错的街道奔腾而过。

    他们带着残忍和血腥,旋风一样掠过王城外围的整个大街,“这是怎样恐怖的军团啊?”地精族长哥布林,居高临下,透过地精飞艇的驾驶仓,呆呆地看着西面发生的一切。

    他看到狼骑兵们将一个个无辜的人类抓在墙壁面前,毫不理会那呼天喊地的呼声。……

    此时,神圣狼骑兵长官米努西乌斯,冷漠的一挥手,狼骑兵们纷纷抽出随身携带的弓弩,漫天的羽箭从头上掠过,以一种完美的姿态刺入那些无辜人类的胸膛,鲜血染红了衣襟,染红了他们的衣襟,哥布林听到那些无助的哭声,看到那些不甘的眼神,看到他们脸上还没来得及出现惊恐的表情,就定格在那硝烟中。

    “将地精族群绑上战争主神的战车,自己的决策到底是对还是错……”地精族长哥布林他的脸像刷上了一层白灰,死白死白的。嘴唇抖动着,似乎还想说什么,可终究什么也没说出来。

    地精的天性是贪婪和胆小的,尽管地精族长哥布林有些害怕见到屠杀和战争,但是活到他这个岁数,弱rou强食、适者生存的道理他还是懂得。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一切都是逼不得已,不管地精族长哥布林做不做出这种抉择,摆在整个地精族群面前的道路,都是极其揪心的。

    假如地精安守本分地,继续躲在罗林盆地钻研自己的机械科技,不需要多久的时间,罗林盆地就会变成兽人巨魔的rou食猎场,而加入到战争主神的麾下,不管结果如何,地精族群起码还有一丝走向辉煌的希望。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稀泥。

    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留其精华,去其糟粕。

    这不光是动物界的自然现象,整个大自然同样如此,也包括地精族群,天炎大陆的人类与所有的异族。

    “进攻内围大街”

    外围大街基本已全部占领,神圣狼骑兵长官米努西乌斯,冷漠的一挥手,命令狼骑兵向着只有一个进出口的内围大街进攻只有那里才是拜伦王国最繁华、油水最丰富的地区。

    “举盾不准放进一个敌人”

    拜伦王国八千盾兵一字排开,紧密连接。将内围大街唯一的进入出口,堵得水泄不通。

    人类盾兵的盾牌是呈长方形或圆形,其尺寸不等。内以大藤为骨架,再用藤条编制而成,具有体轻坚韧等特点。

    盾兵在作战时一种手持格挡,用以掩蔽身体,抵御敌方兵刃、矢石等兵器进攻的防御性兵械,盾的中央向外凸出,形似龟背,内面有数根系带,称为挽手,以便牢牢抓握。

    虽然这些木藤盾牌没有攻击能力,却非常抗揍,按照普通人的力量,与木藤的坚韧弹性,是完全能够防护住砍刀和斧头的攻击的。还有盾牌的外形配合使用者的技巧可以很容易的将迎面来的力道化解。

    人类盾兵除了配备了防御雄厚的木藤盾牌,在每个人类盾兵的手里,通常还紧握着一把小号的弯刀,长约7-10公分。主要用于近距离贴身格斗,故剑柄也通常打成杯状。

    “举枪”

    在每一排密密麻麻的盾兵深厚,都掺杂着一排排枪兵。人类世界多以剑和骑兵部队为主,枪兵的存在,主要还是为了防御。

    矛柄的长度也逐渐的加长,使得长矛慢慢变成一种需要高度技巧的技术性兵器。拜伦王国的枪兵手持的长矛其长度即约9尺长,矛头呈叶状,其锋利程度已经足以洞穿一般的士兵铠甲。

    “狼骑兵,杀”

    不论是座下凶狠的狼兽,还是神圣狼骑兵猩红的骷髅面具,都给人以严酷,阴沉,幽冷逼人的侵压感。

    风云变幻,一缕日光从云缝里透射下来,映照在拜伦王国将士的衣甲上,只见金光闪闪,耀人眼目。此刻他们正披坚执锐,严阵以待。

    风开始呜呜咽咽地鸣响起来。显然,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正在进行。

    神圣狼骑兵长官米努西乌斯站于后方,亲自督战。

    在他一杀冷漠的瞳孔里,看到两国的战士在厮杀,看到长矛穿透了神圣狼骑兵身体,矛头的滴血,看到大地被血色一点点的染红。

    此时,漫天的羽箭再次划破苍穹,带着属于他们的嗜血的杀意朝着神圣狼骑兵的头顶覆压下来,每当有士兵中箭,都会感受到一股温热的暖流缓缓的流过我的身体,刺鼻的血腥味伴着硝烟的如潮水一般裘卷而来。

    那些已然倒在地上的绝望的双眼,抽曲的画面,脸上鼓起的青筋,都在诠释着一条生命的终结。

    甚至有些人的腰间还挂着一个平安符,是家人对他们的归去的愿望,而现在,他们宛若狼一般的厮杀,重枪,长矛,短剑,在身体上任意的摧残,青石地上,鲜血将街道染成了鲜红。

    …………

    当拜伦王国元帅金洛克,带着他的亲兵来到王宫的时候,这里有十几万大军把整个王宫围的象是铁桶一般。

    “是谁下的调遣命令?”王国元帅金洛克的手指在一双铁拳当中被握地劈里啪啦作响。

    “回禀元帅,王储殿下听说城门被破,亲自下达的调遣命令。”

    骑兵将领皱眉看了一眼王宫的方向,还是选择了据实一报。

    王国元帅金洛克听了大怒,脸色涨红,进而发青,脖子涨得像要爆炸的样子。“拜伦王上一世枭雄,怎么生了这么一个懦弱无能的蠢货……”

    骑兵将领口中的王储殿下,是前任拜伦国王的独子。前任拜伦国王死得早了一些,而王储殿下又一直还没有成年,所以现在的拜伦王国是没有国王主政的,王国里的财政民生等事物由几个亲王共同治理,惟独军队大权只掌握在王国元帅金洛克的手里。

    王国元帅金洛克与前任拜伦国王在世的时候,平日里两人兄弟相称,在年轻的时候他们可是有着过命的交情。别说骂一句王储殿下是懦弱无能的蠢货,就是处死一个亲王公爵,都不需要和任何人商量。

    拜伦王国能苟延到今天,可以说全是铁血元帅金洛克一个人的功劳。

    “骑兵军团听令,我命令你们快速支援内围大街的进出入口。如果有谁敢为难你,不管他是谁,拿起你手中的剑砍了他的头颅,就说是王国元帅金洛克让你这么做的。”

    “遵命”骑兵将领忍不住面色一喜,仿佛已经受够了只能在这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乡被毁灭。“第一轻骑兵团、第二枪骑兵团、第三重骑兵团,第四弓骑兵团……听令”

    “奉王国元帅令,支援王城内街拜伦王国的骑士们,无论我们身处怎样的环境,都不能失去我们的家园,和违背自己的良心。拜伦是高傲的、圣洁的,即便是落难的王国。为什么?因为他还有骑士忠贞的保护,还有金洛克元帅”

    “跟我高呼,金洛克元帅万岁”

    骑兵将领拔出自己的十字长剑,带头喊出了一句可以说是大逆不道的口号。

    “金洛克元帅万岁金洛克元帅万岁”数万骑兵齐声呐喊。

    “骑士们,跟我来”不等金洛克元帅从错愕中回过神来,骑兵将领一马当先,就已经火速冲了出去。

    “不许喊布里斯科,等你回来,老子定赏你一百军鞭”

    对拜伦王室忠心不二的王国元帅金洛克,只能朝着冲出去的骑兵将领,吹胡子瞪眼

    “哈哈……金洛克元帅,如果布里斯科能活着回来,一定前来领罚”

    “哈哈……”

    听见这句话,后面的骑兵们突然爆发出一阵豪迈的轰笑声,猛蹬跨下的马腹,跟着自己的将军奔腾而去。

    战马常要求与主人相同甚至更高的防护,骑士的本事全在马上。但坐骑还是最容易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

    拜伦王国的骑兵,无意例外都装备有铁质的,或者皮质的马凯。

    马铠一般由保护马头的“面帘”、保护马颈的“鸡颈”、保护马胸的“当胸”、保护躯干的“马身甲”、保护马臀的“搭后”以及竖在尾上的“寄生”6部分组成,使战马除耳、目、口、鼻以及四肢、尾巴外露以外,全身都有铠甲的保护。

    在人类世界,主要还是以剑士和骑兵军团作为主要的攻击兵种。

    穿着装甲的重骑兵,最适合作为冲锋部队来打击敌军。不过,所有类型的骑兵都适合作追击之用。

    “这个臭小子,等老子……”金洛克元帅暗自嘀咕臭骂着,但是从他布满皱纹的眼角,却不难发现一丝欣慰的神色。

    “第一剑士军团指挥官巴彻勒,拜见元帅大人。”

    这时候,只见一个身着精致铠甲的中年将领从宫墙以内走出来,发现金洛克老元帅,立即单膝跪地。

    中年人的年纪约摸三十五六岁,鬓角的头发略微秃进去一些,眉毛浓黑而整齐,一双眼睛闪闪有神采。腰间挂着一把十分显眼的十字长剑。

    “王储殿下有剑舞者守护,很安全。巴彻勒,带着你的第一剑士兵团,跟我走。”

    王国元帅金洛克一双深陷在眼窝的眼睛,先是眼神复杂地看了一眼奢华的拜伦王宫,而后抬起目光,像一对珠子一样,直盯着王城内街的方向。

    …………

    随着拜伦王国骑兵军团和剑士兵团的加入,整个王城内街上密密麻麻全是士兵人头耸动的影子。

    时至此刻,战争到了最疯狂的时刻,揭示出生命世界最残酷的一面。

    狼骑兵当头一刀砍掉盾兵对手的脑袋,紧接着却被旁边的拜伦骑士,反手一剑划开了喉咙,狰狞的狼兽瞬间狂性大发,将敌人连人带马扑倒在地上。

    拜伦王国的重弓手已经占据了内街上所有高大建筑的制高点,对突击能力异常凶悍的神圣狼骑兵进行远程压制。直到被一支长矛轰碎胸膛,他才发现头上的地精飞艇,不但弩炮发作,在地精飞艇两侧的平台上,都密密麻麻地站满了地精弩手。

    “哼”

    在一个隐暗的屋顶上方,重弓上张开自己的弓,并伸直执弓臂,再用拉弦手向后拉弓弦,直到满弓点,远远地向地精飞艇喷发蒸汽的尾部射了一箭,果然一箭就射中了中心点。

    不稳定和爆炸总是地精机械产品的一大特性。

    与地精撕裂者使用的动力相同,地精飞艇也是采用了地精喷气机的机械动力。根据地精族长哥布林的讲述,地精的喷气机械虽然取得了成功,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噪音太大,振动强烈,蒸汽机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蒸汽机总会冷不丁地冒出火焰把附近的树木和人都烧焦。

    嘭、嘭、嘭。

    从地精飞艇的尾部接连发出了三声低沉紧凑的爆炸声。接着整个地精飞艇开始冒烟、起火,摇摇晃晃地在半空中打着转。惊恐矮小的地精们,象是雨点一样,纷纷从地精飞艇的肚子里抛洒而下。掉在下方的战场上,摔成一团团血rou模糊的rou饼。

    随后整个地精飞艇变成了一个椭圆形的巨大火球,直朝着下方摔下来。

    轰——

    爆炸,翻滚,浓烟,在地精飞艇凌空爆炸的那一刹那,极其剧烈的爆炸,使许多人都暂时听不到一点的声音。火光耀眼,阻断了所有的视线。天空全是铁片的乱哄哄的声音。在头顶上的空间里,许许多多巨大的钢铁碎块崩裂开来,纷纷崩溅。

    很多士兵同时被地精飞艇的碎裂钢片直接命中,被炸得肢体横飞、身首异处。地精飞艇爆炸、所以外产生的杀伤力,无疑是可怕的,不论是拜伦王国一方,还是神圣狼骑兵一方,都倒下了一大片血rou模糊的尸体。

    只是在爆炸后残存的士兵,在瞬间又恢复了强悍的本色,仿佛刚才的可怕爆炸根本没有发生过。

    两方士兵嗥叫着还击,所有人竟面无惧色。前面的人不断倒下,后面的士兵又迅速补上,双方都杀红了眼,有些狼骑兵勇士杀得性起,竟毫无遮拦地挥舞着短剑从狼兽背上跳下来,迎着密集的枪刃突击,但顷刻间被捅成蜂窝状,包括他座下的凶猛狼兽。

    “士兵阵亡,百夫长上百夫长阵亡,千夫长上,千夫长阵亡——还有我米努西乌斯在伟大神圣皇帝陛下到达这里之前,此城必破”

    尸体遍野,米努西乌斯前手竖起了神圣罗马帝国的金龙大旗。

    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大地。

    拜伦王国士兵一方也并不好过。

    名叫布里斯科的骑兵将领,此刻他的战马早已经被狼兽撕得粉碎。他徒步站在那里,肚子上破开一个大洞,甚至露出一大段肠子。

    布里斯科踢踢脚边的尸体向左右望去,左边的兄弟右臂上插着一支箭,却用不熟练的左手死命地砍着,面目狰狞;右边的兄弟杀红了眼,大声的吼叫,嘴角甚至流出血来。

    吼一个英勇的神圣狼骑兵,催动着跨下的坐骑,窜上前来。布里斯科艰难闪身,堪堪躲过狼兽的扑咬。身体还未站定,寒光一闪,却是又是一剑砍到,那一瞬间,布里斯科那双凝望着天空的眼睛,却终究是没有闭上。

    也果然应了他对王国元帅金洛克的那就句诺言,布里斯科果然没有活着回去。

    随着时间的流逝,鏖战从白天进行到夜晚,晚霞映照着战场,那大块大块的胭脂般鲜红的血迹,透过夜雾凝结在大地上呈现出一片紫色。

    这种黯然凝重的氛围,衬托出一幅幅无比悲壮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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