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中文网 - 历史小说 - 盛世大宋在线阅读 - 科举百年祭

科举百年祭

    科举百年祭:一百年在中国文明史上不过短短一瞬,但科举施行的历史却足有1300年。未知生,安知死,探求废除科举制的意义,必然要回溯这一制度从发芽抽枝到根深叶茂的成长史。生有生的必然,死有死的意义。

    九品中正制以及汉代的察举制度最大的弊病便是“门第观念”,可以说门第观念是九品中正制衰落最直接的原因。在魏晋时,如果有人才华横溢,但家境贫寒,那么这个人也很难走上仕途。

    稍微明智的统治者都会明白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当他需要依靠的群体发出不满和牢sao时,他就应该为这个群体谋求一些福利和希望了。于是当隋朝建立时,聪明的隋文帝对选拔人才的制度进行了改革。

    现存最早记载科举的古籍一般认为是成书于唐代中期的《通典》,而这个时期也差不多是科举制度的各种规则在唐代正式确定的时期。唐代是科举的奠基期,宋代以后的各代科举都是在唐代科举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从魏晋南北朝的门第社会到宋以来的科举社会,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再以血统来划分,而代之以一种考试的结果,社会上读书的氛围高涨。不过从宋到清,科举又走了一条下降的弧线,公平择优的原则变成了刻板的程式,这个制度的终结日也就不远了。

    宋代在历史上,是非常重用文官的一个朝代,因此科举取士的地位比唐代更为突出,为了保证更多有才能的贤士能脱颖而出,宋代的科举制度一直很强调考试的公正性。

    朱元璋希望通过科举考试,公正而全面地选拔到合适的人才,以改变元末政治腐败,官员素质低下的局面。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把科举制度作为永久制度确立下来,并颁布了具体的科举考试规则。

    八股文取士使得科举考试更为规范化,它便于阅卷cao作,能够使得取士的标准更为统一。

    前科举时代,上品无寒门

    和科举制度的历史一样,科举制度创始之前的九品中正制也经历了同样的由盛及衰的过程。九品中正制创立于曹魏,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的官员任“中正”,中正以家世、道德、才能为标准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这一制度在魏晋历史上起到过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它的弊病越来越充分地暴露出来。当这种弊病被放大到可能导致社会安定,尤其是导致统治者政权不稳的时候,那就意味着新的变革即将开始。

    而九品中正制以及汉代的察举制度(由地方官僚访察人才举荐给朝廷的选官制度)

    最大的弊病便是“门第观念”,可以说门第观念是九品中正制衰落最直接的原因。在魏晋时,如果有人才华横溢,但家境贫寒,那么这个人也很难走上仕途。尤其到了南北朝时期,在“九品中正制”实行的过程中,只问门第,不问才德的倾向日益严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被认为是对那个时候官场现状的最好描摹。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出身寒门的人都希望在政治上获得更多的“享有权”。“另一方面,随着中小地主阶级走上政治舞台,统治者如果想巩固其权利,必须最大范围地依靠中小地主阶级。因此在官员的选拔上,就必须废止察举、九品中正制这样选择面窄的选官制度,采取更为公平、公正的选官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的李世愉研究员说出了更为深层次的原因。

    隋代,科举制度的创始

    稍微明智的统治者都会明白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当他需要依靠的群体发出不满和牢sao时,他就应该为这个群体谋求一些福利和希望了。于是当隋朝建立时,聪明的隋文帝对选拔人才的制度进行了改革。

    开皇七年(公元587年),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规定采用考试方法选拔官吏,并于开皇八年设立“志行修谨”(有德)和“清平干济”(有才)两科,以选拔人才。隋炀帝继位后,又在大业元年(公元605年)新设考试文辞的“进士科”取士。至此,科举制度正式诞生,它成为此后1300多年的人才选拔制度,一直延续到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

    基本上所有研究科举的学者都认为,尽管科举制度始于隋代,但在隋代它还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更准确地说它只是对前朝的一种变革,还没有发展到作为一种长期的制度而确立下来,”李世愉说。而其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政治影响也许在当初根本没有人估量到。

    唐代丰富了科举制度

    现存最早记载科举的古籍一般认为是成书于唐代中期的《通典》,而这个时期也差不多是科举制度的各种规则在唐代正式确定的时期。唐代是科举的奠基期,宋代以后的各代科举都是在唐代科举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首先,唐朝科举制度中规定应试者不受门第限制,也无需官员举荐,任何人都可以“投牒自荐”,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带着证明自己身份清白的材料报考。这一点是科举制度与以前的各种人才选拔制度最大的不同,也使得它在最大范围内吸引着全国各地的贤能志士。它的确立似乎为那些出生贫寒的庶族指明了一盏明灯,为他们带来了终有一天也将飞黄腾达的美好希望。

    无论是考试科目,还是考试内容,唐代的科举制度都比隋代丰富和规范了很多,特别是在经过武周政权之后,唐朝的科举制度越来越完备。在这个过程中以考试文辞为主的进士科,也成为所有科目中最受重视的一科,参考进士的人数也不断地增加。很有意思的是,一直以来都有人认为,以考文辞为主的进士科的繁荣也是唐代诗歌,唐代散文鼎盛的一个重要原因。无论科举是否促进文学,无可否认的是唐代著名诗人王勃、陈子昂、王维、岑参等都曾经是进士出身。

    韩愈经历凸现唐代科举特点

    唐贞元二年,十九岁的韩愈怀着经世之志进京参加进士考试,却未想到一连三次均以失败结束。直至贞元八年,韩愈的文章得到了当时宰相郑尚余的赏识,被郑尚余推荐到了礼部,于是韩愈终于在三次落第之后,在当年考中进士。然而按照唐律规定,考取进士以后还必须参加吏部博学宏辞科考试,韩愈又三次参加吏选,但都失败。郁郁寡欢的韩愈随后三次给宰相上书,却都没有得到回复,得不到赏识。贞元十二年,仕途不顺的韩愈,受董晋推荐,只能无奈地离开长安出任宣武军节度使观察推官。直到贞元十六年冬,韩愈第四次参加吏部考试得以成功,过了几年他被任命为国子监四门博士,开始了较为顺畅的仕途。

    韩愈的经历正好反映了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唐代的考试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常科,另一种是制科,“常科”就是每年举行的考试,韩愈参加的“进士科”便是其中的一科,其他还包括明经、秀才、明法等。“制科”是皇帝临时设立的科目,也叫“特科”,这是朝廷特选人才的一种考试,一般考中进士的人,如果要获得官职,就还要经过“特科”的考试,比如韩愈参加的“博学宏辞科”的考试科。

    但由于科举制度在唐代仅仅只是确立,在具体的考试规则上它还有很多“随心所欲”的地方,因此在当时由皇帝临时设立的“制科”颇受重视,参加制科被皇帝看中的人才很多,而一些才华突出,却恰恰不对皇帝口味的才子也可能郁郁而不得志。韩愈在“制科”考试中的失利,以及另一位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在“制科”中的得意正说明了唐代“制科”选士的一些不规范性。

    宋代完备科举制度

    宋代的科举制度在大体上沿袭了唐代的基本体制,但仍然在某些规则的细节上做了一些调整。最为重要的是,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在宋代得到了重视和强调,李世愉则把宋代称为科举制度的完备期。唐代以来,科举制度基本上是一年一科,遇上特殊情况,也有几年一科。

    宋初的科举时间更是混乱,到宋英宗时期,科举考试被定为“礼部三岁一贡举”,每逢辰、未、戌、丑年举行,之后的元、明、清历代也沿用此规则。

    除了考试时间之外,被我们俗称的“三级考试”制度也是在宋代得到基本确立的。唐代的科举考试一般为州县试和礼部试,州县试为一级,称为解试;礼部试为一级,称为省试。宋太祖开宝六年,进士放榜后,有人控告考官取士不公,宋太祖便在殿廷亲自主持了复试,这便是殿试的真正开端。至此,宋代形成了解试、礼部试、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

    最初,通过礼部考试的考生,在殿试复试之后,有可能将被淘汰。到宋仁宗嘉佑二年以后,礼部考试选取者殿试也全部录取,不再淘汰,只是皇帝根据殿试结果分甲第,排名次。

    “锁院”“糊名”为公正

    湖南岳麓书院李兵教授表示,宋代科举制度除了一些制度创新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贡献是改进了科举制度的公正性。李兵表示,宋代在历史上,是非常重用文官的一个朝代,因此科举取士的地位比唐代更为突出,为了保证更多有才能的贤士能脱颖而出,宋代的科举制度一直很强调考试的公正性。除了皇上亲自举行殿试之外,还禁止大臣举荐。

    在宋太宗淳化元年,为了表示公平取士,知贡举苏易简入贡院后,便不与外界沟通,此后成为定制,被称为“锁院”。到宋真宗初年,规定所有的试卷,要经过封印院糊名之后,再送往知举官处阅卷。“糊名”制度的诞生使得考试完全凭借考生的答卷情况来选拔人才,进一步强化了考试的公证性,唐代科举中的士人考前投状,名人举荐等妨碍考试公证性的因素都得以杜绝。“公正性”的提高可以看成是科举制度发展完备的一个重要特征。

    进士科的考试内容在中唐之后,形成以诗赋为主,策论次之。到了宋代之后,则出现了考试内容之争。一方面,以司马光、王安石为代表的官员主张考经义,另一方面,以欧阳修、苏轼为代表的官员则主张考文学。而这些人的政治地位不断发生变化,这样在整个宋代就出现了科举考试内容的经义和文学之争,这也成为宋代科举考试的一个重要特征。

    明代科举达到鼎盛

    元代经历过几次科举的废止,但这个少数民族掌握的政权,在最终还是选择了科举制度。进入明代之后,科举制度真正发展到了其鼎盛时期。

    朱元璋发现,元代不重视科举,导致许多有才华的文士成为元末反元的领袖人物,因此朱元璋也意识到他必须将有才华、有头脑的人都收归到自己的殿堂之上,才能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地位。于是,洪武三年,朱元璋在全国各省举行乡试,洪武四年二月,在南京举行会试,录取进士120名。这120名进士,连同会试录取的举人全部被立即授予官职。这是明代的首科,朱元璋希望通过科举考试,公正而全面地选拔到合适的人才,以改变元末政治腐败,官员素质低下的局面。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把科举制度作为永久制度确立下来,并颁布了具体的科举考试规则。

    八股文一统天下

    明代科举的另一个发展便是规定了应试答卷的形式———八股文———它从明代开始,成为明清两代文人入仕的“敲门砖”。“八股文”取士一方面使得科举考试的应试文标准化,另一方面也被后世所诟病,认为是科举制度最后走向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八股文取士形成之后,许多应试者终其一生都在学习“八股文”,这种现象在明代就已经常常被世人所讽刺,后来清代的《儒林外史》、《聊斋志异》等文学作品中都对八股文,以及八股文取士的众生百态进行了描绘。

    但李世愉认为八股文取士使得科举考试更为规范化,它便于阅卷cao作,能够使得取士的标准更为统一。“这种文章形式在国外也有人认为是一种很值得研究,很有价值的形式。如果说它存在什么弊病的话,也是因为八股文的考试内容有弊病,而不是这种文体形式。”李世愉认为,八股文的考查内容主要是四书经学,这些局限性的考试内容才是束缚考生发挥的重要原因。

    除了考试文体的标准化之外,明代的科举考试还采取了“考试必由学校”的方式,就是指所有参加乡试考试的考生都要是各种学校的学生,比如地方县学,府学等等。童生在进入学校之前,首先要经过县试,府试,院试三级“童生试”,院试及格,获得秀才资格,进入学堂之后,才有参加乡试的资格。李世愉认为,“考试必由学校”使学校教育和科举制度完全结合在了一起,学校的教育成为为科举做准备的一个阶段,丧失了其某些独立性。

    清代科举饱受诟病

    科举制度在清代建立之初便得以沿用,顺治二年,北方数省举行乡试,次年春在北京举行了会试。此后,明代的科举制度就完全在清代得以延续,基本的考试规则,考试时间,八股文取士的方法都几乎一模一样,只是一些具体的细节和规则在清朝更为严密。

    从清代开始,八股文和科举被很多人诟病,科举制度开始显现它的弊端,关于八股文的废止、科举废除的争论成为了整个清代科举制度实施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特征。黄宗羲、顾炎武在明末就批判了八股文的弊端,到了清代之后,二人更是抵制科举考试,对八股文取士大加鞭笞。到了清末,康有为和梁启超虽然参加过科举考试,但二人却又都举起了反对八股文的大旗,并都曾向皇上献奏折要求废除八股文。康梁二人的行为矛盾反映了他们那一代人的尴尬:一方面他们需要通过科举考试,才能入仕,才能一展抱负,另一方面,他们受到新思想的影响,深感八股文的弊病,又希望废除八股文取士。

    舆论一浪接一浪,反对的声音越来越强烈,而此时清政府又面临着内忧外患,在重重的压力之下,科举制度在1905年9月2日终被废止。

    科举帝王纪

    汉高祖:首次下诏令地方官举贤。

    汉武帝:首次令各郡国每年举孝廉一人。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科取士。

    隋炀帝:新设考试文辞的“进士科”取士,科举制正式诞生。

    武则天:首创由皇帝主持的殿试和武科举。

    宋太祖:正式确立殿试。

    宋太宗:用糊名法防作弊。

    宋真宗:用誊录法防止考官认出考生笔迹。

    宋英宗:确立定期开考、三年一科的制度。

    宋神宗:王安石改革科举,罢明经诸科,进士科罢诗赋而试经义、策论。

    明太祖:诏令非经科举者不得授官;以八股文为考试文体。

    明成祖:始命工部建进士题名碑于国子监。

    明仁宗:确定南北考生分卷录取,规定南北名额。

    明宪宗:制定科场事宜,改革科场程式。

    乾隆帝:推行“商民分卷”制度,商籍生员设立“卤”字号。

    光绪帝:在“百日维新”中下诏科举改试策论,停八股文。

    慈禧太后:1905年应袁世凯、张之洞等要求,以光绪名义发布上谕废止科举。

    科举名词解释

    「童生试」

    明清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一次的考试,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考试由礼部主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者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贡士亲自策问,或委派大臣主管。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的称号;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

    「进士」

    殿试一、二、三甲统称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连中三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金榜」

    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监生」

    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

    「太学」

    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

    「武举」

    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500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武举出身的官员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从宋代开始,武举不只考武力,而要“副之策略”。

    科举与学校教育

    中央官学

    中央官学是朝廷直接设立和管辖的,旨在培养各种统治人才的学校。主要分为最高学府(太学、国子监)、专科学校和贵族学校。南宋以后渐走下坡路,逐步衰败,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北京国子监是元、明、清三代最高学府。

    地方官学

    地方官学始于汉代,明清两朝府州县学遍布全国,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整合为一条龙,科举必由学校,凡应科举者必须先在学校取得生员资格。

    书院

    书院是教育、学术研究的主要场所。唐宋期间以私人创办、私人讲学为主,元明时官方加强了控制,到了清代基本官化。宋代有著名的四大书院:江西庐山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应天府书院。书院也因科举盛而产生,随科举废而消亡。

    私学

    私学是民间私人办的学校,始于春秋时期。有家塾、经馆、精舍、私塾、村塾、冬学、蒙学等。私学的教学主要为进入官学、书院以及应科举考试做准备。

    国外科举制度

    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历史上一些周边国家也在本国设立科举制度。

    越南

    的科举制度,始自于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举制度最晚废除的国家。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许安南士人在本国乡试通过之后,到南京参加会试。其后阮朝引进八股文为考试内容,此外,黎朝和阮朝都有与贡院类似的专门考试场所。

    朝鲜

    的科举制度始于高丽时代(985年),后分为文科、武科及杂科。科举考试是成为两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义上平民也可以参加,但事实上主要被两班子弟垄断,尤其是文、武两科。

    日本

    在八九世纪时仿照唐朝的制度举办贡举,分为秀才、进士、明经、明法、医、针六科,其中以秀才科为盛。江户时代贡举已经绝迹。

    作弊与反作弊

    贿买

    考生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对此,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的制度,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朿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贿买若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

    夹带

    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宋朝起,考生之间以墙壁隔开。但是夹带经文这种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随身物品上。

    代考

    代考在唐朝时颇为常见,为防止代考,考生需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考官会根据特征验明考生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