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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他是男的很奇怪吗?

    纠结的在今晚不止一人,但事情的结果却怎么都无法改变,于是很多人在今晚都没有睡好!

    对于吃货而言,纠结只是一时,只要有美味的食物,心情就会很好!

    特别是在别人都吃着稀饭馒头,自己却享受着美味的大餐,还是在同一张桌子上,这种感觉,真的很爽!

    在无数道嫉妒羡慕恨的目光下,风雨晨愉快的享受完第一道料理,按照约定,幸平创真要为风雨晨制作一百道精品料理,今天早上便是第一道。

    剩下九十九道!

    桌上一脸不爽的极星寮众人默默的替幸平创真数着,他们即便羡慕也没有办法,在知道上骗受当的某人,不管极星寮众人怎么挑衅,他就是不答应用料理来做赌注!

    这个数字大家都知道是暂时的,再过两天怕是要翻上一倍!

    在知道食戟条件的他们,已经计划好准备打土豪,胜出者除了可以得到‘盖浇饭研究部’的所有权,还有着一份同等价值的现金!

    “风同学准备用什么料理来食戟?”饭后众人好奇的询问。

    “食戟?哦!我差点都忘了!”面对众人的询问,风雨晨先是一呆,然后才想起自己貌似和别人定下了食戟,想了想他说道:“嘛!等会儿我去市场转转,看看能不能遇到合适的材料,回来在告诉你们!”

    能忘掉这么重要的事情,你真的是远月的学生吗?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看着角落里一直沉思,眼眶略黑,似乎一夜没睡的幸平创真。

    在看一副精神饱满,白里透红的风雨晨,不对比还好,两人放在一块,简直就是一个极端,人家创真童鞋废寝忘食的备战食戟,你到好!居然还忘记了!

    “风同学你怎么能不在意,要知道输了可要赔一大笔钱!”田所惠担忧的说道,这笔钱的金额可不小,当初听到的时候,她可是狠狠的吃了一惊,差点就患上‘食戟恐惧综合征’!

    “小惠你放心!我是不会输的!”风雨晨学着幸平创真平时的模样说道,不得不说,他这么模范到让极星寮一众人笑喷了。

    “小雨雨你好萌啊!快让jiejie抱抱!”榊凉子被萌到了,隔着田所惠就要朝着风雨晨扑去。

    “凉子姐不要闹了,马上就要上课了,今天可是沙佩尔老师的课!”提到沙佩尔,在场有两个人都没了精神,其中一人还是田所惠自己。

    极星寮的日常在欢乐中结束,离开的餐桌的众人也将开始痛苦的课程,毕竟都还是学生嘛!

    远月学园离最近的市场有着不短的距离,风雨晨按着手机上搜索到的地图,步行了半个小时才寻到最近的食材交易中心,简称菜市场!

    应该说不愧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近海边就吃海鲜,整个市场中最多的无疑是大海的产物,各种琳琅满目的海鲜。

    “来看一看呀,新鲜的鲷鱼,今早才捕捉到的!”

    “买章鱼啦!喜欢触手的一定要看一看,保证给力!”

    “龙虾!龙虾大批发,一万元买一斤送一斤!不要错过!千万不要错过!错过了一定不要后悔!”这位摆摊老板无疑做到了重要的事要说三遍,可他的龙虾依旧没人过问,望着一筐筐龙虾,一头苦脸的放声高吼。

    进入市场,一股浓重的腥味扑鼻而来,对于常在国内四川的风雨晨而言,这种腥味难以及受!

    食戟的料理是盖饭,海鲜肯定不是首选的食材,做盖饭还是要用rou或者山珍,这才是最为妥当的食材。

    鸡鸭鱼rou,牛羊走兽!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整个市场的食材很是全面,可能因为紧贴远月学院的关系,毕竟整个学院每天都会消耗大量的食材,这其中的来源多数也是从这里购买!

    在整个市场转了一圈,花费的时间不少,可满意的食材并没有碰到,用一般的食材进行食戟,风雨晨也有把握获胜,不过没遇到好的食材,这点让他很遗憾。

    风雨晨的恩师兰叔说过:材料以死,吾辈当哭!

    这句话是指,厨师因为无法入手上好的材料,不能发挥出所有的水平,也无法重现古时候的佳肴,毕竟很多那时的食材,在现代是寻不到,或者死绝了!

    所以风雨晨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打听或者寻找那些稀有或者不常见的食材,他继承了上个时代的一些料理,可是因为材料的限制,很多都无法烹饪出来。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这种事怎么能有!

    当然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厨师,脑中有绝顶的菜谱,却无法做出来的那种遗憾。

    “小家伙骗人也不拿出点像样的东西!你看你这只明明是杂种乌鸡,居然还买得比正宗的乌鸡还高!”

    “哇!三十万元!抢钱也不是这样抢的啊!这么贵的鸡我还没遇见过!”

    “快拍下来,转朋友圈让大家涨涨见识!”

    被人围拢质问的买主,似乎厌烦了这些没见识只会看热闹的主儿,皱着眉头朝着众人吼道:“我的鸡就这个价,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爱卖不卖!”

    “哟呵!凭什么你这只鸡就这么贵,说你几句怎么了啦!你摆在这里难道不是让人看吗?”有人不乐意了,被一个年岁不大的小孩嘲讽,脾气不好的人可受不了。

    买鸡的是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男孩,黑脸短发,衣服略有污迹,不过他的精神很好,面色红润、气血充足,露出衣服的手臂上显露着粗壮的青筋,站立的姿势,就像是倒插在岩缝的青竹,不动如山。

    “请问能让我摸一摸它吗?”被热闹气氛吸引的风雨晨来到了这个摊位,当他看见被众人热议的源头时,心头稍稍一震,目光望向那只鸡的时候,闪烁着不确定的神色。

    “哦?”一脸不耐烦的男孩看见风雨晨后,脸上烦躁的神情收敛了,眼中闪过一丝意外,指向面前那只黑色的鸡,奇道:“哥们看你的样子,似乎认识这家伙?”

    哥们?

    被这个称呼吓一跳的人可不少!

    风雨晨穿着虽然是男装,可一头银色的长发便让人先入为主,在加上柔和的轮廓,十成十的会认为他是女孩子。

    “原来你是眼神不好啊!这明明是个女孩子,你居然叫她哥们!哈哈!笑死我了!”最先挑衅男孩的青年男子嘲笑道。

    周围其他人看向男孩的眼光也稍稍变味,笑点低的已经抽动起了肩膀。

    其他人怎么看风雨晨不在意,他指着自己,很认真的说道:“你看我像男的还是像女的?”

    对于风雨晨的询问,男孩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凑上去仔细打量了一下,肯定的道:“虽然你长得很女性化,这可能是年龄的问题,不过你身上充斥的都是阳性的气息,自然是男人!”

    “哈哈!今天能遇到你,真的很高兴!”风雨晨很愉快的笑着,能一眼就分清楚他的性别,这对他来说是件极为高心的事。

    男孩似乎瞧出风雨晨的郁闷之处,语气有些怪怪的:“像你这样的男人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居然长得让人分不出性别,不过这点你到不用担心,只要过几年,你脸上显出轮廓,误认的事就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