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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老同学

    “王朝?”

    这一位,是沈飞初中同学,以前上学那会儿瘦的跟豆芽菜似的,现如今脑满肠肥,一看就是营养过剩又长期缺乏运动。

    上学那会儿这孙子仗着自己老爹在外面坑蒙拐骗糊弄来的钱,拉起了一支队伍,在学校里横行霸道,没少欺负人。

    沈飞作为他的班长,更是他主要攻击目标。

    现如今估计混的也不错,脖子上戴着两三斤的大金链子,手上戴着大金戒指,再加上那圆滚滚的肚皮,一看就是个土大款。

    大冷天就穿了一个小背心儿,生怕别人看不到他那一肚子赘rou。

    王朝斜着眼儿瞅了沈飞半晌,总算认出他来,憋着嘴说:“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大班长啊,你不是考上那什么名牌大学了么,怎么不老实上课,跑家来了?被学校给开除了?”

    沈飞翻翻白眼,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古人诚不欺我。

    “学校放假了,回家看看。”

    随便应付一句,继续对付手里的鱿鱼,味道还真不错。难怪大家明知道油炸食品不好,还是忌不住嘴。

    王朝身边的女人突然插嘴道:“朝朝,这就是你跟我说的那个捡菜叶子熬粥喝的穷小子?看着不像啊,瞧人家身上穿的,这一身儿下来怕得有好几千吧。”

    这个女人凭着如此庸俗不堪的举止能傍上王朝,眼力劲儿还是有的,起初没怎么在意,这时候细看两眼,就看出了一些东西。

    沈飞身上穿的算不上什么名牌,但的确价格不菲,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收入只有两三千的小县城来说,这身衣服就比较上档次了。

    王朝狐疑的打量了沈飞一眼,越看越是不爽,沈飞这阵子没少锻炼,身材壮实起来,形体修长,穿着也得体,同样的年纪,人家看起来跟中学生差不多,小脸儿白的跟扑了粉似的,自己倒好,蹉跎的像一位饱经风霜的大爷。

    差不多就是40岁的老郭VS40岁的林志颖。让人心碎的差距。

    尤其是身旁的女人那快要滴出春水儿的双眸,更撩拨着他那看着粗犷,其实很脆弱的小神经。当即就嗤笑道:“什么衣服这么贵,高仿的吧?”

    沈飞自然不会跟他一般见识,耸耸肩说:“地摊儿上淘的。”

    事实上如何,明眼人一看就知,不过碰上两个眼睛长在后脑勺的,也没辙。

    听到这个说法,那女人果然对他失去兴趣。

    王朝自信心重新膨胀起来,笑着说:“好久没见你小子了,别说,还挺想得慌,今儿这顿我请了,你敞开了吃。”

    沈飞眼睛一亮,穷孩子嘛,能省则省,习惯了,当即连连点头,笑道:“成啊,再给我来十串。”

    然后就在那女人赤果果的鄙视下,把刚煎好的接过来继续吃,一点儿都不跟人家客气。

    “农民!”女人嘴里嘟囔了一句,干脆把头转了过去,来个眼不见为净。

    沈飞则恬不知耻的跟王朝聊了起来:“王朝,你小子行啊,这么快就当大老板了,脖子上那金链子不轻吧。”

    王朝大冷天儿穿这么少,还敞开怀,就是怕人家看不到他的金链子,没办法,谁让他脖子短呢。

    沈飞这句话顿时戳到了他的G-点,不用前奏,直接获得高-潮。连对方轻佻的语气都不在意了。当下哈哈大笑,“什么大老板啊,就是工地上给人打杂的,不比你啊,大学生,将来毕业了,一个月得拿好几千吧。”

    沈飞笑笑。知道他这是装B呢。问道:“打杂,看着不像啊。”

    果然旁边的女人接口道:“当然不像,我们家朝朝是车头,工地上的料子都是他家给送的。”

    朝朝……沈飞下意识看了一眼那一脸的横rou,嘴里味同嚼蜡。

    见他不说话,那女人更得意了,故意自言自语说:“高考状元有什么用,家里没关系,出来还不是给人打工,一个月赚那几千块钱,干什么都得合计合计。吃个小摊能省都省了。”

    这摆明是嫌沈飞抢她吃的不爽呢。

    王朝在一旁笑而不语,因为他发现附近的摊主都可怜巴巴的望着他,等着跪舔呢。浩浩荡荡的满足感如潮水一般向他涌来。

    事实上,人家是嫌他那车停在那碍事呢,马上就放学了,你把车堵在这里,学生们怎么挤进来消费啊。

    卖鱿鱼的摊主尴尬道:“姑娘,这鱿鱼您还要不要了?”

    王朝直接摆摆手,霸气的说:“不要了不要了,回头我们去饭店吃去。”

    周围一阵鄙夷。

    “这里味道挺好的,饭店里不一定有这个味道。”沈飞吃饱喝足,擦着油腻的嘴唇说道。

    女人哼道:“多脏啊,不知道多少细菌吃进肚子里。”

    沈飞不禁翻翻白眼,刚特么谁点的?嫌脏你还吃,有病吧。身后几位摊主脸上也老大不高兴了。

    王朝见沈飞目光古怪,连忙解释道:“我小姨子好这口,她早上没吃东西,她jiejie怕她饿着,给她要了几串。”

    这个解释完全就是多余,当然,沈飞很明白他的心思,就是告诉众人,这种垃圾东西,像他们这种高等人不屑去吃。

    结账的时候,王朝很是大气,直接甩给摊主一张五十块大钞,吆喝道:“剩下的不用找了。”

    沈飞乐得省钱,又把自己那五十块揣进兜里。当然,又换来一阵白眼儿。

    气温已经是零下了,王朝穿着单薄,有点扛不住,拍了拍座驾,说:“沈飞,上车,待会儿接了我小姨子,我领你去凯撒喝两杯去。”

    凯撒是他们小县城最大的酒店,美其名曰五星,实际上三星都排不上,当然,那里仍然是土豪的最爱。

    沈飞摇摇头拒绝道:“不用了,我还要在这等我meimei呢。”

    王朝好奇道:“你meimei也在这上学。”

    “对,今年初三了,马上要升高中。”

    “几班的?”那个女人又把脑袋伸了出来,看起来还挺关心的样子。

    “一班。”沈飞也没在意,随口说了那么一句。

    结果哦了一声,情绪低落下来,勉强到:“巧了,我meimei今年也是初三,也在一班,回头让她俩认识一下。”

    学校分班基本上是把成绩靠前的分在一起,吊车尾的分在一起。能分在一班,说明她meimei的成绩很不错,显然是打算跟自己显摆来着,只可以目的没有达成。

    沈飞对她meimei没什么偏见,只不过,见到这两位的素质,心里还是有点障碍,当下只是笑笑,没有点头,也没拒绝。

    王朝当下生拉硬拽把他给请到车里。

    上了车以后,王朝长出吸一口:“还是这车里暖和,沈飞啊你什么时候买辆车开?算了,不说这个,你电话多少,过完年有个高中同学聚会,到时我联系你。”

    沈飞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号码告诉他了,毕竟是老同学。不能太驳人家面子。

    王朝很快就给他拨了过来。

    当看到沈飞摸出几百块的大砖头以后,王朝握着手里的土豪金深沉的笑了。

    沈飞自然不会在意,在他看来对方虽然一脸沧桑曲折,实际年龄及心理年龄并不大,还很幼稚。

    跟这种人一般见识,你指定得被他把智商拉低到同一水平线,然后被他用丰富得经验狠狠蹂躏。

    跟这种人较劲不明智。装B也是要分场合,分档次的。

    作为酷爱装B的一员,沈飞对此道拿捏的恰到好处。

    此刻他想的却是年后的同学聚会。正赶上好声音盲选,估计是没有时间参加了。话说回来,这种同学聚会真的很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