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不合格的王
“哼,你的话未免有些太过狂妄了,杂碎。”金闪闪睁着他那双如同红宝石一样的眼睛盯着梅路艾姆说道。 虽说之前因为梅路艾姆突然爆发的气势被吓了一跳,以至于保持了一段时间的沉默。这让他非常没有面子,当然这还不是最不能接受的事情。 因为刚才的梅路艾姆给他的感觉,让他回想起了某个不愿意回想的过去。 因为梅路艾姆让他想起了他所畏惧与厌恶的一切,那些高高在上的神明啊... 这便是那屠神属性对于拥有神性的英灵的压制,无论是否因为金闪闪厌恶神而导致神性从A下降到了B,但是只要他拥有神性就一定会被梅路艾姆的屠神属性全面压制。 吉尔加美什完全与他表面上无惧一切相反,其实他的狂傲很大的一部分都是因为内心的不安。他见证过自己唯一挚友恩奇都的死,但是却不敢反抗造成这一切悲剧的众神的麻烦,所以他只是厌恶众神甚至厌恶自己身上神的血脉,但却不敢反抗众神。而因为挚友的死,他畏惧死亡寻找不死草最终被一只蛇所偷吃。 哼,所谓最接近精灵的英灵...如果说大帝和阿尔托利亚的历史还能够让梅路艾姆有些认可,那么吉尔加美什的历史却让梅路艾姆不屑到了极致,如果没有恩奇都的存在他连被称作王的资格都没有。看看恩奇都没有出现之前他的所作所为吧,作恶多端。凭借权势,抢男霸女,强迫城中居民构筑城墙,修建庙宇。这番作风和恶霸没有什么区别。 承认恩奇都作为自己的挚友,然而却眼睁睁的看着挚友死在自己面前不作为,最后居然害怕了?看看最后吉尔加美什获得不死草被蛇偷走之后的作为吧“失去了不老不死的他不停地悲叹着就此离开人世。” 梅路艾姆连一丝回答金闪闪话的意思都没有,这让闪闪的脸色越发的难看起来。 “那么KING哟,那么按照你的意思是你是支持骑士王的观点咯?所谓为了人民而活着而牺牲的仁王之道?”征服王在沉默过之后看着梅路艾姆道。 “不,我的情况和你们不一样。”梅路艾姆果断的拒绝让众人一惊。“我的王道...其实同样类似于你们的霸王之道吧。” 征服王听到这里有些郁闷,脸上也越发的苦闷起来。 你这不是挑事么? “只是,作为普通人的自己曾经也向往着一个如同亚瑟王那样的王者而已。”梅路艾姆自顾自的小声说道,一个公平公正美好正义之人,难道不是所有人都向往的么?然而那只是向往罢了。 作为普通的人民而言,大部分的民众他们更希望一个能够带给他们稳定生活与幸福的王者。而不是那暴君之王与霸道之王,诚然或许征服其他的国家之后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多的便利。 “那么说一下你的王道吧,KING。”就算如此,征服王还是想听一听梅路艾姆的王道。 其实作为王,我并不合格呢,追随我的部下更多的则是因为畏惧我。我没有征服王的豪气冲天,同样我也没有亚瑟王的人格魅力。其实我和吉尔加美什、弗利萨很像...如果是猎人世界正版的蚁王,如果他能够躲过必死的玫瑰核弹。 或许他比我更优秀吧。 毕竟我的前世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普通人。 但是,我就是我。 真正或者的我。 “不过在此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招呼一下不请自来的客人?”伴随着梅路艾姆的话音,好巧不巧的数十个身穿着紧身黑衣头戴骷髅面具的黑影人出现在几人环坐着的周围。 assassin 除了梅路艾姆与大帝之外,在场之人皆为色变。 金闪闪看到这里之时,更是瞳孔微微一收。时辰,你好大的胆子。 这便是远坂时辰作下的最后一个死,一开始就以臣子之礼对待的吉尔加美什,但是却不行臣子之道。 特别是这种重大的时间,居然连金闪闪都不通报一声。无论这个“圣杯问答”再如何可笑,但是这里毕竟是王所设立的宴会。这得是多不给面子,才能这么做啊。 对于如此不听话的臣子。 如果你作为王,你会怎么办? “金皮卡这是你设计的么?”即使是这种时候,大帝依旧平静对坐在他对面的金闪闪说道。 “谁知道,我不必去弄懂那些杂种的想法。”虽然口中这么说着,但是金闪闪的脸色已经差的可以了。 时辰的这种行为无异于在自己的脸上抹黑。 特别是在这场宴会之中,金闪闪并不开心。 “为什么...为什么assassin的人数会有这么多?”作为吉祥物的韦伯被assassin的数量所吓倒了,虽然早就猜到assassin不止一个,但是没有想到居然有这么多。 assassin山中老人,严格的说他也算是一种王吧,山代王也是王啊。也算是有资格参与这次的酒会。 “大...大帝,喂,喂。”韦伯极其不安的冲着征服王喊道。 “喂喂小鬼,别那么狼狈嘛。不就是宴会上来了客人,如何对待参加宴会的客人也可以看出王的器量嘛。”大帝再一次一口将杯中的美酒一饮而尽泰然自若的说道。 “连这种奴才你也想邀请他们入席?征服王。”这也无怪金闪闪这么看待他们了,就算是assassin但是好歹也是作为首领的存在,居然如此的听话一丝不苟的执行御主所下达的命令,圣杯规则之中可没有说明这一项。 “当然,王的发言应该让万民都听见,既然有人特意来听,那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都不要紧。”大帝从那精美的金杯之中摇了一勺红酒,如同傻瓜一样的朝着assassin们递了过去。 “来,不要客气,想要共饮的话就自己来取杯子。这酒与你们的血同在。” 金闪闪的意思是,你现在用的是我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