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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穆顺神箭射大纛,阎巧大手镇军心

    弩箭的威力,其实无需再浪费笔墨去书写。这种箭只,宽就有二指,长就有两尺,宛如一口利箭。利箭被浸泡了油脂的牛筋弹出是什么效果?

    如果说,敌军的阵容之强大,会令人胆寒。那么眼下弩兵这种几乎是单方面的杀戳,则让人身心皆冷。在如雨的精准的弩箭面前,人的生命是那样的脆弱,一时间天地间只有弩机的弦声、箭雨的呼啸声、射中护具的钝声、击中了人,而人濒死者的惨叫声。

    离城二百步,已成死地!

    还显得那么guntang的血水伴随着凄厉的箭只飒沓如寒风,在这个炎热的夏季,好像真的寒风刮过一般。

    但敌人却不退缩,悍不畏死的羌人士兵大叫着,执着巨大的坚盾踏着如山尸骨直冲上来。城下二千石的元戎巨弩呼啸了,这种巨箭轻易的刺穿巨盾,洞穿数个人的身体,或连人带盾撞得稻草般飘飞起来。

    王平的宝弓拉的满满的,他已是第三次令一个小将后退了。除了无法射中一击击退或者刺穿太多人,他每一声弦响,必有一个敌人倒地。

    此时的穆顺也是挽过一只大弓,宛如人高的大弓。三兄弟之中,文雄的箭术最高,而排行第二的,就是穆顺。穆顺看准了对方的大纛,那大纛此时在一个骑手手中死死的握住,任凭风吹雨打,暴风肆虐,不会松一根手。为何呢?大纛,乃是一军之胆,重要务必。

    穆顺两臂张开,一声大喝,一箭飞出快如流星。一下就击中了对面的大纛!

    不过箭只没有直接刺中,而是被坚硬如铁的旗杆被弹开了!这一击击中了,但没效果!!但穆顺第二箭,第三箭接踵而至,齐齐射中适才箭只刺中的地方。

    第二只直接就扎进了碗口粗细的大纛旗杆中,第三只更是将第二只箭只从中剖开,随即轰然一声巨响,那碗口粗的大纛旗,从中折断!

    城墙上一片欢呼!而城墙下虽然依旧悍不畏死而勇猛冲锋,然而是一个人都能看的清清楚楚,他们的眼神变了,不再是那么嗜血和无畏。此时的他们,更像是被背后如山的军令所束缚着,逼迫着上千拼杀。

    他们的阵势还是那么让人震撼,他们的气魄还是显得那么追星逐月,他们的人更是没有败,然而,他们的精气神败了!

    就在穆顺想松一口气,缓缓击退敌军的时候。一双比普通人大双倍的手,悄然握住了普通人根本就握不住的大纛碗口粗细的旗杆上。

    那大纛碗口粗,又有如云的大旗在上被风吹动,重量何止百斤、千斤。此时竟然有人能握住这旗杆,纹丝不动,宛如人变成了旗杆一般!

    这简直就是天神!

    “哦!!!”

    “杀啊!”

    “魏国万岁!”

    “蜀国的狗,快来受死!”

    “哈哈,一点都不痛,来啊,蜀国的老鼠,杀了爷爷我!”

    羌人疯了,他们本就嗜血的脾气此时被那双大手的主人所激发,更加的可怕。穆顺从未见过如此勇猛的人,他们顶着巨大的箭只往前挪动着,即便是被巨大的箭只直接刺穿了两三人,那两三人也是满脸邪笑着努力想要挣扎着上千。因为受伤之上剧烈的运动,他们本就恐怖的伤口,此时显得更加的恐怖,伤口流出的鲜血,和先前底下的一滩鲜血融汇在一处,宛如血池,发出一股鲜血的气息,让人的神经都崩的仿佛要断裂。

    这双大手的主人不是别人,就是阎巧。阎巧面目有些苍白,但依旧狰狞。此时他头都不回,大手一摆,那大纛断裂处还显得很是不齐整的断裂口,一下就扎进了后面的护纛官身躯之中。鲜血,伴随着大纛迎风招展的大旗,又稳稳的矗立在魏国的阵前,是那么的夺目!

    穆顺深深佩服这个人,虽然对这个人的情报还是显得那么苍白,只知道他的名字而不知道他到底在金城阎氏之中到底是一个什么地位。然而就刚才那几手,这个人必定是阎行的重要族人。不一定是他的直系子孙,但肯定比一些庸才的直系,更加讨阎行的欢心。

    阎巧的面皮显得很是苍白,但身躯依旧孔武有力。换过一件兵器之后,重新来到阵前叫阵。然而,本就缺少士兵的穆顺,之前已经振奋过一次军心,此时断然不再适宜出城。所以,即便是阎巧的嗓门盖过战场上的喊杀声,也不能将穆顺再叫出城外!

    相反,他的每次冲锋,都能得到王平和穆顺的特别优待。若非阎巧适才和穆顺一战,收获颇多,不然此时他必定会变成刺猬,站在两军之间。

    不能办到让阎巧变成刺猬,让穆顺很是不喜,不过也没办法。这个世界,能和你匹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如果你以为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可以对付千军万马,想的太儿戏了。

    此时,一百步的绝域,渐渐地缩减,慢慢的,变成了八十步,并且有着进一步缩小的趋势。

    一员守将奔了过来:“将军!我们的箭支不够了!”

    “恩!”穆顺的心一沉。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刻,却想不到这一刻会来得这样早。敌人四面开花不分重点的全面进攻,使蜀国这边不得不全力阻击,使得箭支的消耗大大超出了穆顺、王平的预期。

    不过事实上,如果箭弩足够,莫说敌人来两万,便是三万、四万,在缺乏必要的压制性攻城武器和坚甲厚盾的情况下,以他们眼前的皮甲长枪,也无法靠近这个小城一步,整个战场也只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可是,这样的弩机首先就是少。因为这是蜀汉科学家,诸葛均的大力发明,将一个个弩机拆解开,在战场上投入使用,很方便威力也很大。并且每人能携带着十十支箭,看似很多,一万人有三万只箭。但是先前因为被暗算,首先就丢失了近一半的箭只。此时只有约莫五千上下,箭射光,便只能与敌人rou搏了。

    而且这种箭只极难仿造,因为牵涉到一些能工巧匠的精心设计的锻造,而且消耗的金钱极多。弓箭兵,虽然威力极大,但也真是一种极为消耗财力和具有局限性的兵种!

    真正的战争已开始!

    下面就必须以自己的血来换取敌人的血,以自己的身体来阻挡敌人前进的脚步!

    穆顺、王平,以及这些在那场大水之中活下来的精兵们。

    他们的死期,真的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