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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地骨龙眼汤

    被追尾的奥迪车已经有些破损,但是却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并不妨碍正常的驾驶。

    两个时辰后,十点半!

    大石山到了。

    林锋的父母住在一个红瓦房里,门前有屋檐,有晾衣服的晾绳。屋檐之前,有一口水井,林锋记得很清楚,这是自己的父亲亲手打出来的水井。

    想到父亲慈祥的脸庞,林锋心中一酸。

    他怎么能够忘记,小时候父亲背着自己山上山下的跑!

    他怎么能够忘记,小时候母亲用卖了一整天青菜的钱给自己买饮料喝!

    他不敢忘,也不能忘,更加不愿意忘。

    看着面前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瓦房,林锋眼角湿润了,这才是自己的家,自己出生的地方。

    “我回来了!”林锋走下陈志明的奥迪车,低声的自言自语,低沉的声音跨过了几个人生的沧桑。

    三十年过去了,这栋房子早就重新装潢翻新了几次,和林锋记忆中的存在有一丝差异。

    不过在总体上,依旧没有什么变化。

    “林锋,这就是我外公外婆家,很有田园山村的风范吧?”陈清香一脸的开心,在她看来外公外婆这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

    林锋努力的挤出来一丝微笑,他把目光移到了远处的稻田里,这里有着自己的童年。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是啊,这里很美,真的很美!”林锋语气梦幻,如同置身在梦中。

    他,真的回来了!

    陈清香嘿嘿直笑,似乎对这里真的有些自豪,她对着林锋说道:“你看那座山,就是我和你说的大石山,据说有很多野生的罕见动物。”

    “下午有空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看吧!”每次到大石山,陈清香都只是在保镖的陪同下到外围转了转,没人敢带她深入。

    可是在她看来林锋不同,因为这个神秘的家伙不仅武功惊人,并且连子弹都能躲过,想来是不会怕一些小动物的。

    “有空去看看!”林锋点头道。

    事实上,他一直对大石山很有疑惑,因为他当年就是在这座山上挖到了那个让他莫名其妙跑到修真界的储物戒指。

    他想回去看看,为什么地球上会有储物戒指,并且是如此诡异莫测的一枚储物戒指。难道说,地球上也有修真者?

    “香香,来帮妈拎东西,菜和水果什么都有在车里呢!”林晓云对着陈清香喊道。

    “知道了,妈。”陈清香应了一声,向着车里跑去。

    林锋盯着盯着面前的红砖乌瓦,心中百感交集,一种历经轮回的沧桑出现在他心头,掩盖了他平日里脸上的嘻嘻哈哈。

    “大梦几百年,今夕似当年!爸,妈,锋儿回来了。”心头激动难耐的林锋一步冲到了那两扇木质大门前,伸手就要推去。

    “唉!”林锋叹了一口气,伸出的手掌已经快要碰到了门板,可惜却又缓缓的垂了下来。

    近乡情更怯,林锋终究还是放不下心中的自责和无奈,到了这一步他又退缩了。

    “进去啊,客气什么?”林晓云已经拎着两个大袋子走到了林锋的身边,她随后推开了两扇木门,向着里面走去。

    林锋跟在林晓云的身后,同陈清香步伐一致。

    “妈,我回来了!”穿过大门,进来的是客厅,客厅后面是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一个老妇人正在晒着太阳。

    这是林锋的母亲!

    “小云回来啊?怎么也不提前通知一声?”老妇人原本平静的脸上陡然露出了一丝微笑,语气和蔼的说道。

    “奶奶,我也回来啦!”陈清香冲过去,一把抱住了老妇人。

    老人脸上的笑容更加甜蜜了,她开怀大笑道:“呦,我的宝贝外甥女也回来啦!”

    “又长高了嘛!”老人摸着陈清香的头,笑着说道。

    陈清香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她撅着小嘴说道:“奶奶,你怎么每次见到我都说这句话,人家几年前就不长个子了好吧。”

    “嘿嘿,妈,聊什么呢?这么开心啊!”陈志明提着一包脑白金走了过来,一脸乐呵的说道。

    老人一听就知道是自己女婿的声音,她拉着陈清香的手说道:“你们难得过来一趟,我能不开心嘛!”

    林锋站在这一群人的身后,他这个唯一的儿子,本应该是一家之主的存在,此刻却只能像是一个客人,躲在他们背后默默的看着。

    眼泪就这么不争气的掉了下来,林锋感觉心中和喉咙都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让他呼吸都有些不顺畅了。

    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他愣愣的盯着母亲无神的眼睛,心如刀割!自己的母亲,真的瞎了。

    他嘴巴张开了几次,想张口说什么,但是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妈,这些年你受苦了!”林锋低声的自言自语了一句,语气中压抑了几百年的痛苦和无奈……以及心酸。

    这句话声音低的连他自己都听不清楚,更别说别人了。

    毅然转身离去,林锋靠着记忆中的印象向着厨房里走去,他要送母亲一个礼物。

    一个让自己母亲恢复光明的礼物!

    他没有勇气再看着母亲失明的眼睛,每看一秒就像是有一碗硫酸浇在自己的心头。

    厨房里面的装备虽然有了不小的变化,但是记忆中的位置并没有变。

    “妈,儿子今天亲手为你做一碗地骨龙眼汤,一定能够让你的眼睛恢复光明。”林锋站在厨房里,他系上了围裙,一种nongnong的熟悉感和温暖袭上了心头。

    打开储物戒指,林锋拿出了两样食材。

    地骨、龙眼!

    地骨,说穿了就是枸杞子,只不过林锋取出来的枸杞子,乃是修真界鼎鼎大名的鲜果山的枸杞灵果,凡人难以一见的天材地宝。

    至于龙眼,虽然不是真正的龙眼,但也相差不远。这个是蛟龙的一只眼睛,曾经林锋拼尽全力才斩杀的一条蛟龙。

    事实上,用这两样食材来做一碗恢复视力的灵汤,真的是暴殄天物,但是林锋一点都不在乎!

    若是等到修为高深一点的时候,林锋甚至可以靠着这两样食材做出来一顿让人增加一两百年寿命的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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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云啊,我刚刚怎么听到还有一个脚步声啊,是谁和你们一起来的啊?”院子里面,林母对着自己的女儿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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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都炸了,今天一下班发现家里面闹贼了,钱包不见了,银行卡身份证和仅有的六百块钱都被偷走了,黑袍身上现在只有几十块钱的零钱了。

    找房东交涉了半天也没有用,气死了!

    他妹的,凭什么房东要有租客的钥匙?昨天房东说今天带人来修隔壁的电路。(因为总电表实在我这里的,所以修隔壁的还得跑进我房间里)。结果今天我一回来,发现满地的烟灰什么的脏东西就不说了,

    尼玛老子放在桌子上的钱包也没了。

    这不怪房东怪谁?

    (好吧,虽然也怪我钱包乱放,可心里还是满肚子的火啊。不管钱包是房东拿了还是修东西的人拿了,总归都是*****的吧!)

    实在没心情码字,今天到现在才憋出来这么点字,希望大家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