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刘高的奋斗历程
刘高早年也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出身,而且是很穷很穷那种,前明末年那会儿他还年幼,给当时本镇最大的李地主家里头放过牛,还到镇上的小茶馆去打零工,年纪不大却做着好几份活儿,一心一意的养活家里的老娘,还有兄弟姐妹。 只不过在崇祯最后的那些年头,日子实在不是人过的,并不因为你努力与否而有所改变,因为天下乱的不成样子,只是在田间地头、或是一个小小的镇子里做事,再如何努力也不可能让你过上好日子,更不用说改变命运人生之类的事了。 刘高是个聪明人,也是个有大志向的人,他很快便弄清楚了这一点,本想趁着天下大乱的好时节,仿效先太祖皇帝朱元璋,从一个放牛娃做起,拉拢一批弟兄就势起兵,成为天下诸侯争霸中的一员,就像闻名遐迩的李自成和张献忠等人一样,最终哪怕是没有那个皇帝命,好歹也能投靠一股更加强大的势力,等将来天下平定了,也不失封侯拜相之位。 只可惜他错误的估计了天下的形势,原本以为大明朝廷还能坚持一段时间,大顺和大西国也要互相倾轧一段日子,再加上关外的满洲鞑子,以及中原早已拥兵自重多时,俨然已成一方势力的各位总兵们,这天下还有的乱呢。 可当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积累人力财力,到处勘察地形,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最终好不容易拉出来千来号人马,趁着越来越乱的世道进行举事,并且成功的将自己的势力扩展到十二个村子时,大明朝的队伍雄纠纠气昂昂开到了,不但抢光了这附近百姓们最后的口粮,并且将他们这伙儿贼人毫不犹豫的剿灭了一番。 那时候的大明军队就是这样,先剿灭当地百姓,抢夺救命的粮草,让后依据附近贼寇的强弱程度,以及己方给养的缺乏程度,再决定是否剿灭贼人,如果贼人太脆,当然毫不犹豫的绞杀过去,如果贼人很强,那就老远躲开,甚至直接进行合并,反正当兵的脱下军装就能变成山贼,甚至不少人原本就是北方的贼寇,早几年被招安了而已。 那还是刘高头一次见到正经的战兵,尽管是在北边被大顺击败,狼狈不堪逃到这里来的,但对于他们来说还是非常强大的存在,那毕竟是打老了仗的战兵,尽管打一仗败一仗,无论对鞑子和大顺来说都是丧家之犬,但对于他们这种江南腹心之地,刚刚冒出头没多久,也没打过什么像样仗的小毛贼来说,是根本不可能战胜的存在。 另外刘高还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们这些大头领聚在一起的时候,谈论起天下大势,或者说是纵横疆场,那都是有模有样的,毕竟这里是江南,大伙儿识不识字的也都能拽两句文,说一说鼓词儿里听来的兵法。 可真到了动手的时候才发现,整个义军之中连他算上,没有一个人懂得应该怎么打仗,更没人能够把戏台子上的打仗和真正的战场区分开来,他们穿着从戏班子里抢来的行头,宣花斧、梨花枪、手下则拿着钉耙锄头粪叉子,在一声声哇呀呀中冲向明军,并在五分钟之后被赶了回来,一千来人如同被狼群驱赶的鸭子,呱呱乱叫还跑不准方向,光是自相践踏就不知死了多少人。 刘高当年岁数也不算小了,好在早年间一直都在干粗活,因此体力方面倒是不错,加上人机警的很,看到情况不妙,几乎是第一时间领着家里的亲族老少脚底抹油,除了死了几个子侄,倒是没受到什么太大损失,俩儿子练了几年武艺,甚至还杀了几个明军,算是历练出来了。 只是历练归历练,经历了这么一场大败之后,刘高可是彻底断了在乱世中考刀剑谋求出身的念头,他这人非常有自知之明,打过这一仗之后立刻明白自己根本就不是这块料。而且南军在楚汉时候还好,到了三国时候孙权的人就根本打不过北军了,大宋文风鼎盛之时更是达到了极致,眼前的大明也好不到哪里去,指望在这里聚集实力,之后从南往北边打,根本就是扯淡,别说是北边的大明和大顺了,就是西南的大西国也能把他给灭了。
何况这还是一切都很顺利,让他建成一片势力,占据几个州郡之后的结果,眼前这十几个村子都已经保不住了,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处。 也就是从那天起,刘家将乱七八糟的人员都遣散了,留下了少部分精华,之后开始做起了生意,打仗他不在行,但做生意还是没有问题的,加上好歹也当过一段时间的乱世英雄,胆量方面绝对没有问题,那纤弱的武力对抗军队不堪一击,但对待商业同行们却绝对够用,因此一天天的开始做大起来。 没两年大明朝完蛋了,大顺和大西国开始争霸,当时的主战场就在荆州和江南,刘高再次鼓起雄心壮志,带着族中老少给大顺军押送粮食,还有不少连卖带送的情况,因此虽说亏了些钱,却也多少结识了些用得上的人物,等到击败大西国之后,大顺定鼎中原,他勉强也算是从龙人士,县里头给了一整套义民的牌匾幌子,十里八乡的都成为刘员外。 天下逐渐太平起来,刘高的日子也是越过越好,生意虽说没有倍增,但也在缓慢的向周围扩张,至少在常州府府城,可以看到他家的店铺,而且生意还不错的样子,两个经历过战阵的儿子,如今开设了连锁武馆,成天一大票徒弟吆五喝六的跟着,俨然就是奔牛镇的第一等人家,否则当初老头子也不敢为了点面子的小事硬顶孙立这个八品官员。 只不过最近他遇到的事情,确实是有些难办了,他有三个孩子,老大老二都是儿子,唯独刘月儿是个闺女,今年已经一十八岁,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但问题也就出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