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纳入(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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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煜走到他近前,低头看着熊大,问道:“你的修为不错,又有一身的力气,战斗技巧更是出类拔萃,为什么要做沙匪?” 抬头瞥了唐煜一眼,熊大冷哼一声,什么话都没说,将头转向别处。 见状,两旁的侍卫们皆是面露怒色,现在他已经成为己方的阶下囚,还敢如此嚣张,简直是自寻死路。 侍卫长快步上前,提起拳头,作势就要打下去,唐煜向他摆下手,示意他不要动粗。 他看着熊大并不生气,笑呵呵地说道:“现在你有两条路可选,一条是死路,一条是活路,你选哪一条?” 熊大皱了皱眉头,终于正视起唐煜,粗声粗气地质问道:“你什么意思?” 唐煜说道:“你若是坚持做沙匪,刚才你也应该看见了,你周围这些人都心狠手辣的很,我只要一声令下,他们就会立刻扑上去将你碎尸万断。你若是不想再做沙匪,那就跟我走,以后听我的话,我保你荣华富贵。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熊大下意识地瞧瞧站在不远处的影堂成员,用心狠手辣来形容他们并不为过,其作风之冷酷、狠毒,恐怕连沙匪都比不上他们。 熊大咽口吐沫,回过头来又看眼唐煜,嘴角动了动,最后还是把头低了下去,什么话都没说。 若换成旁人这样,唐煜早就没耐性和对方耗下去,立刻就会下令将其处死,但熊大的身手、修为、蛮力都令他印象深刻,也让他起了爱才之心,非常希望能将他纳入麾下收为己用。 见熊大不说话,唐煜幽幽一笑,说道:“若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 “啊?”熊大一愣,仰起头来,疑惑地问唐煜道:“我默认什么了?” “投靠到我的麾下!”唐煜笑道。 熊大闻言,颇有些哭笑不得,他摇头说道:“你不会真心收留我的。” “哦?为什么?” “你看!”说话之间,熊大伸出舌头。 唐煜定睛一瞧,只见在熊大的舌头上有一个骷髅烙印,那是用烙铁硬生生烙在舌头上的印记,有此印记的人,不用问也知道,他曾经是个奴隶。 原来如此!难怪熊大的修为这么高,身手这么强,却只甘心做个沙匪,原来他是个外逃的奴隶! 唐煜先是一愣,随即仰面而笑,说道:“我不管你是不是奴隶,在我眼中,你和正常人无异,只要你肯真心投靠于我,以后不仅没人会把你当成奴隶,你还会成为万众瞩目的将军,难道,你不想要这样的人生吗?还是你想继续做杀人劫货的沙匪?” 若不是逼不得已,没人会选择做匪寇,熊大自然也不例外。 他以前确实是奴隶,逃出来后,被沙匪的头领收留,后者虽然不见得对他如何善待,但至少还能把他当人看,只这一点就令熊大十分感动,心甘情愿地留下来,成为沙匪中的一员。 现在听完唐煜的话,他甚是动容,难以置信地问道:“我……我是奴隶,还能成为将军?” “当然!只要你够忠心,又够努力的话!”唐煜看出自己的话已打动熊大,他笑吟吟地补充道。 熊大这时才开始认真打量起唐煜,同时在心里暗暗猜测他的身份。 看模样,他肯定是人族,看年岁,似乎只有二十出头,看衣着,是平平常常又有些破旧的布衣,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出来他的身份有何不同寻常。 若说唐煜是普通人但又不象,毕竟他周围这些以他马首是瞻的人都异常厉害。 沉默好一会,他方不解地问道:“让我投靠你,你至少得先让我知道你是谁?” 唐煜正色说道:“我是龙门门主,唐煜!” 熊大并不知道龙门是个什么地方,但却知道门主这个职位到底有多大,他问道:“这么说,你是要带我去人族地界?” “是的!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这回熊大没再犹豫,只要能离开这个给他一生都洗刷不掉耻辱的地方,去哪里他都愿意。 他郑重地点下头,应道:“我愿意!” 唐煜眯缝着眼睛,目光如炬,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能一直看到他内心深处似的。 过了好一会,他的目光才渐渐柔和下来,问道:“你的本名叫什么?” 熊大神色一黯,说道:“我没有名字,自我拥有神智的时候起,我只知道别人都叫我熊大!” 唐煜笑了,点点头,说道:“好吧,就叫你熊大!”说着,他向前探了探身子,靠近熊大,英俊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他拍拍熊大的肩膀,一字一顿地说道:“熊大,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说完话,他挺直腰身,转身向嘟嘟走去,同时头也没回地挥手道:“给熊大松绑,喂他吃解药!” “门主……”马超暗暗咧嘴,感觉唐煜太轻信熊大的话了,万一他是诈降怎么办?万一他混在己方的队伍中突然发难或者半路逃跑怎么办? 明白他的意思,唐煜冲着他挥挥手,笑道:“不用担心,我相信这个人!” “哦!”马超闻言,将到嘴边的劝见又咽回到肚子里,同时瞥了熊大一眼,未在多说。 虽然听不懂他二人在讲什么,但通过二人的表情,熊大也能明白个大概。 别看熊大长的人高马大,一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模样,实际上他心思周密的很。 看着周围的侍卫们又是给他松绑又是递给他解药,他心里很感激唐煜对他的信任,同时也更加坚定决心,跟随在唐煜的左右。 熊大,这个原本的奴隶,沙漠中的匪寇,身份卑微低贱,名不见经传,但谁都不会想到,他就是日后唐煜麾下最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将军之一。 收下熊大,唐煜志得意满,这趟血荒城之行可算是来对了,不管借路的目的能不能达到,至少能收下这么一员猛将也是十分值得的。
熊大与荆武鸣、马超等人相谈不多,但和格鲁斯等人却能聊到一起去,尤其是菲立普,刚才受了熊大那一记重锤,到现在胸口都还有些隐隐作痛,不过他也不记恨,走在熊大的身边,一个劲的向他请教是怎么把力气练的这么大,又是怎么练成这么好的身手。 他们并没有因为熊大曾是奴隶而看不起他,正相反,还十分佩服他。 熊大心思敏捷,但却不善言辞,而且以前也没有人会主动找他攀谈,现在被格鲁斯五人围在当中问东问西,他支支吾吾半晌也回答不上来几句,急得额头早已见汗,好似对他而言回答别人的问题比打仗还累,不过熊大却十分喜欢这样的感觉,这让他体会到什么叫作平等,什么叫作受人尊敬。 血荒城,血荒城邦的主城,它坐落于沙漠北部边缘百里之外。 血荒城邦是比曙光城邦弱上不少的血族势力,不象曙光城邦那样有强悍的军力,对外掠夺或扩张,所以实力羸弱,在东城区中只能算是无足轻重又可有可无的小型血族势力。 唐煜一行人在走到距离血荒城还有二十里的地方时,前方快速行来一支打有血荒城邦旗号的军队。 见状,唐煜抬起手来,令队伍停止前进,先静观其变,看看对方是什么来头。 熊大虽然已经投靠到唐煜的麾下,但对军队还是有本能的怯怕感,他下意识地将脖子上的围巾提起,挡住自己的口鼻。 没有忽视他这个小动作,唐煜侧身拍下他粗壮的胳膊,轻松又淡然地说道:“熊大,不用怕,你现在是我的人,若是谁想动你,也得问问我同不同意!” “是!门主!”这两天来,熊大也学会荆武鸣、马超等人的口气,叫唐煜门主。 很快,这支血荒城骑兵来到唐煜等人的近前,举目细看,这队骑兵有两千人左右,差不多都是一个身高,齐刷刷的一片,看上去异常整齐,他们跨下的虫族奴隶也精良,形似战马,通体火红,八条又长又细的腿,奔跑起来异常迅猛,正是血族最喜爱的坐骑——火云虫。 骑兵为首的几名将领都是身着特制晶甲,尤其是正中间的那位,晶甲上镶有金黄色的条纹,腰间挂有镶嵌金银的晶剑,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棕发血瞳,脸上棱角分明,五官俊朗,相貌出众。 这青年的气质也不同寻常,举手投足之间都流露出一股贵族的气息。 在唐煜等人近前勒住虫骑,他只向众人略微巡视一圈,随后血瞳突的一亮,快速地翻身下骑,直奔人群中的杰西卡走去。 等来到杰西卡近前,他仰起头,对狼骑上的杰西卡笑吟吟道:“杰西卡小姐,我们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