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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还不能让你走

    蔺羲然

    昨日书房里,这位叫夏溱溱的奇怪女孩,浑身淌着湿漉漉的水,语速惊人,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快步晃来晃去,我本想让她换身干爽衣服,但她热热闹闹的样子实在让人插不进话去。

    等我终于从一头雾水到有几分脉络,刚准备开口,却察觉她一副站不稳的样子,正向着地板倒下去,我急忙起身扶住了她,这才发现这小妮子浑身guntang,应该是发烧晕过去了。

    到了第二天中午,我办完公事回到别墅,医生都说已经退烧,但夏溱溱还是没有醒来,毕竟是女孩子,身子骨弱,泡了一晚上的冷水,也是遭了罪。

    现在这个情况的唯一好处,就是此刻她这个未来生物,乖乖的躺在床上,让我有机会能仔仔细细查验一番。HerbertGeorgeWells在《百万年的人》中设想,在自然选择影响下未来人类的形象,有巨大的眼睛,细长的手,而眼前的夏溱溱,除了姿色出众一些,五官的构造,身体的比例,与平常的女孩并没有什么不同,既没有进化,也没有经过任何机械化的替代。

    就在我全神贯注的盯着她的脸庞,一寸一寸比对的时候,夏溱溱忽然睁开了眼睛,触不及防,我们两人四目相对,她愣愣的看着我,不知作何反应。

    以这样奇怪的姿势静止了许久,我预感她会大叫,果不其然,待她反应过来,一声尖叫划破长空,还好这是在自己的地盘,不然还得费力气跟人解释我没有图谋不轨。

    我倏地从床上弹开,捂住了耳朵,并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头以示安抚。

    “你昨天受凉发烧,晕过去了。”

    眼前的人儿终于平静下来,脸涨得通红,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还别说,这来自未来的奇怪女孩长得倒是挺好看的,不施粉黛,但皮肤却清澈得动人,鹅蛋脸的弧度刚刚好的,鼻子、嘴巴、眼睛,也都是刚刚好,多一分太张扬,少一分太平淡,看来虽然没有进化,但人类的美感还是在不断改善的。

    我抚了抚她的额头,想查看她是否还在发热,但一靠近,夏溱溱就浑身僵硬,一双大眼睛无比惶恐的盯着我,好似呼吸都变得困难。而我竟然觉得她呆呆的样子有些可爱,我伸出指头横在她的小巧的鼻子下面,想要小小的捉弄她这个未来生物。

    这样的怪异举动,终于让她回过神来,语气倒是很不客气。

    “你干嘛?”

    我趁机轻轻拍了拍她的红扑扑的脸蛋。

    “有呼吸,皮肤也是真的,确定你是人类。”

    夏溱溱没好气的推开了我的手,坐了起来,刚刚恢复体力,就开启了咋咋呼呼模式。

    “呀!忘了正事,你得送我回去,我!穿!越!了!”

    我坐到沙发上,点起了一根烟,故意不急不慢的问她。

    “回去有什么急事吗?”

    她一点没有病人的样子,风风火火的蹿下床,一个箭步冲到我面前,刚准备说话,就呛了一口烟气,咳嗽得厉害,我轻轻拍着她的背,生怕她用力过猛,再次昏厥过去。

    谁知她不仅不领情,还理直气壮的把我手上的烟摁在了烟灰缸里。这个动作对我来说倒是颇为新鲜,寻常女子,哪里敢这样放肆,她要是知道我是谁,还会这么理直气壮吗?不过话说回来,任凭蔺家在这个时代再呼风唤雨,但对于未来的她而言,我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古人罢了,用不着害怕。

    “欧巴,这又不是拍电影,我又不是女主角,每天什么都不干就有吃、有喝、有大房子住。对于我这种加班狗来说,每天都濒临破产,我得赶着回去上班啊!”

    夏溱溱现在语义不详的毛病越来越严重,我不得不花时间想了一会儿,这个“欧巴”,大概是某种对男性的称呼的,听上去应该不像是骂人的词汇,但在自称后面加上“狗”,这实在太过粗俗的让人不能理解。

    夏溱溱捂着头,又在来回打转,一副心急如焚的样子。

    “现在不是讨论语言演变史的时候,我得回去,你知道吗?我很急的。”

    接着,她从桌上拿出笔和纸,放到我手里,语气恳切,又似命令。

    “你现在写,把我写回现代去。”

    可我心里却有自己的小算盘。我装模作样的拿起笔,犹豫了一会儿,又放下。压低眉毛,笑着,用犹如猎人盯着猎物般的眼神,目不转睛的盯着她,轻轻的伏在她耳边,一字一顿。

    “我还不能放你走。”

    我怎么能这么轻易放她走呢,她可是我打开未来世界的钥匙,这该多有趣。

    “我来这里又不是做错事情蹲大牢,你凭什么不放我走。”

    真是没想到,她这样一副人畜无害,柔柔弱弱的娃娃脸,论起道理来,倒是十分狠辣,竟令我有些刮目相看了,但我也自然是不让的,摆出一副你奈我何的架势。

    “是你自己来的,我又有什么义务送你回去呢?”

    “就算你不是主犯,你也是帮凶。”

    “这话说得太难听,我可是清清白白的不知者无罪。”

    就在我们俩僵持不下的时候,下人们把午饭端了进来,我特意吩咐做了些开胃的果蔬汤羹,怕她刚病好吃不下饭。原以为以她此刻的臭脸,会把下人们轰出去,却不想等小琳把食物端上来,她竟然扭头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还甜甜的对小琳说了不少谢谢,只是一眼都没有搭理我。

    对于女人,虽然我不像永逸那边万花丛中过,但也是从未失过手,可这夏溱溱的行为太反常,我实在拿不准她下一秒是哭还是笑。

    吃过午饭,夏溱溱便马不停蹄的拉着我到了晴湖边。

    晴湖四处绿草如茵,蝉声不绝,夏日明晃晃、金灿灿的阳光把湖面染上了一层层炫目的粼光,明亮而斑斓的色泽,似油画一般,风光迤逦。但此刻的夏溱溱却显然没有心事欣赏这幅美景,焦急的在湖案旁勘探着蛛丝马迹。

    我则一副清闲的样子,头上盖着书,悠然的躺在草地上晒起太阳来,实则是在思忖着到底该拿这个从湖里钻出来的奇女子怎么办。放她走,我可舍不得,这来自未来世界的人,可不是每天都能随便遇到。可若是顺了自己的好奇心,不放她走,想她一个小女孩,在这里举目无亲,又实在太不人道。

    当然,最重要的问题是,就算要让她走,也得知道办法,我现在跟她一样,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

    夏溱溱指着湖案的信箱,皱着眉头思索。

    “就是因为这个信箱,我无意发现了里面的稿纸。”

    她所指的信箱,是我藏稿纸的地方,因为这些若是被父亲看见,定然是统统烧光,我只能藏在这位置偏僻之处,算是秘密乐趣。世间之事真是奇妙,以为永远不会被人知晓的文字,居然会在未来被人读到,这未来之人,还跟我笔下的人物,一模一样。

    夏溱溱径直走到我跟前,弯腰拿起了盖在我头上的书,是马克·吐温所著的《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被击昏后,醒来时已在古代英格兰。

    “噢,这本书,穿越文鼻祖,原来这么早就出版了。”

    “有很多这类的文章?”

    “多了去了,电视剧、电影、小说,编的天花乱坠,大概是因为人人都幻想着摆脱枯燥压抑的生活,体会另一种人生吧。”

    “你们会幻想回到那个时代呢?”

    “大多是是鼎盛时期的古代,民国也算人们的幻想目的地之一。”

    “Areyoukiddingme?这个破时代有什么好幻想的,世事动荡,文化退步,满社会的铜臭味。”

    夏溱溱却拿书敲了敲我的头,振振有词的教育起我来。

    “你这是goldenage病,每个人都幻想过去过去才是好的,其实是逃避现实。”

    看着她认真的样子,我不由得更加好奇,这个女孩子脑中到底藏了一个怎样神奇的世界,私心作祟,越发舍不得帮她离开了。

    滔滔不绝了好一阵之后,夏溱溱才意识到自己跑偏了题,回到重点上来。

    “哎呀,净扯些没用的了,关于我的穿越,你有没什么想法?”

    这个问题,从她出现在酒会时,我就开始在思索了。

    “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中指出,在我们的宇宙之中,时间与空间是相互交迭的,当物体的质量与速度不断增加,其存在的时间和空间也将随之变化,也就是说时空会发生扭曲,不少学者也指出黑洞中完全有可能存在着时间隧道。但穿越到历史中又违反因果论……”

    “什么是因果论?”

    “凡事有因才有果,我的故事是因,你是我创造出来的果,而你穿行到这个时代,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果就变化了。”

    只是单纯的陈述科学事实,谁知一席话即刻遭到了夏溱溱的反对,她提高音量,又开始义正言辞的批判我。

    “你什么意思,敢情是说你创造了我?说不定是因为有我这个主人公,才顺带有你这个作家呢!你这是自我幻想,以为全世界都绕着你转!”

    夏溱溱一分一寸也不让,反倒让我更想捉弄她,我轻轻的摸着她的头,戏谑的说道。

    “别这么自尊自爱,我说不定也是谁笔下的人物呢,不如就留下来让我好好研究研究,在我这,你不用每天都破产。”

    “我可不想从现代人退化成仅供研究的珍稀动物,我得回去!”

    我还来不及回话,只听见“噗通”一声,夏溱溱飞快的跑到了湖边,一个跃身跳进了水里,一时间湖中水花四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