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马蜂全部消灭
,系统之乡土懒人 “我的,我的。【ㄨ】” 鹦鹉“樱樱”可是知道这蜂后可是好东西,无耻地宣布所有权了。 其它的鸟儿或许对这个大马蜂蜂后没有什么兴趣,也就不跟鹦鹉抢食物了,都飞走了,在整个岛屿附近寻找落网的马蜂。 叶荣耀看了眼,正在兴奋地和七彩文鸟一起分食蜂后的鹦鹉,就不再理会这边了。 毕竟今天的目的就是把马蜂给消灭干净。 叶荣耀的目的就是消灭躲在隐蔽的地方,鸟儿难以发现的地方。 叶荣耀通过探测术,很快在阴暗的地方,找到了一只躲避在那里的马蜂。 “小金,那边。” 叶荣耀在脑海里向金刚神蚁“小金”下达命令。 “小金”闪电般飞到那个角落,在那只马蜂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口就咬死那只马蜂。 “那边一只。” “那个草丛里有两只。” …… 别看这“小金”个头小,可是厉害啊,基本上都不等那些马蜂反应过来,都已经一命呼呼了。 叶荣耀的院子里,无论是空中,还是地面,还是树林里,一群群地鸟儿在捕食马蜂,当然对于鸟儿来说,是分不出什么是麻烦,什么是小蜜蜂的。 于是除了马蜂外,其它的蜜蜂就算是遭受无妄之灾了,也被这些鸟儿追杀殆尽。 在叶荣耀和“小金”的合力下,岛屿上的边边角角的马蜂也被消灭了,叶荣耀坐船来到自己的院子面前,仔细地探查个遍,直到再也没有发现一只马蜂为止。 除了自己院子,自己家篱笆墙周围一千米的范围,叶荣耀也仔细探查一遍,直到确定再也找不到一只马蜂为止。 等完全消灭这些马蜂,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需要这么久时间,主要还是叶荣耀每过半个小时都要休息一会儿,要不然的话,就会出现头晕晕的现象。 “去找你女主人吧。” 叶荣耀对“小金”说道。自己不在柳箐箐的身边,叶荣耀还是担心柳箐箐的安全,所以确定消灭完马蜂后,叶荣耀就让“小金”回到它女主人那里。 虽然现在柳箐箐所在的位置,离自己家很远,可是“小金”还是能通过一路气息找到自己的女主人的。 “嗡嗡。” 听自己主人的嘱咐,“小金”闪电般地消失在叶荣耀的视线内。 如果比速度的话,叶荣耀相信,在地球上真的很难找到飞行速度超过这只金刚神蚁“小金”的。 …… “箐箐嫂子,我们去看看哪家衣服店去看看。”潘诚晨拉着柳箐箐的往另一家服装店走去。 买衣服的是潘诚晨,毕竟她跟小肆儿的婚事就快来临了,怎么地也要买两套漂亮的衣服。 要知道在阳平县结婚那天,不是都穿婚纱的,拜过天地后,很多新娘会换上自己漂亮的衣服给长辈们敬酒,毕竟穿婚纱走路、敬茶、送客人时,都很不方便。 “好。” 柳箐箐有些魂不守舍地应道。 现在柳箐箐还在想着自己男人在干嘛,是不是有危险,会不会被马蜂给蜇到,万一被蜇到了…… 反正根本就没有心思逛街。 “箐箐嫂子,你就不要担心了,叶大哥你们厉害,肯定有办法消灭马蜂的。”潘诚晨见柳箐箐神情有些不安,就开口说道。 “是啊,嫂子,荣耀哥不会事的,不就是马蜂窝吗?以前村里经常有人去捅,也没见谁有事情,更何况叶大哥那么地厉害呢。” 小肆儿说道。小肆儿对叶荣耀很有信心,毕竟在小肆儿看来,消灭马蜂窝虽然有些麻烦,可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要不然荣耀哥不然自己去弄掉这个马蜂窝,小肆儿觉得自己也能轻松地灭掉这个马蜂窝,最多到隔壁村养蜂人那里借一套防护工具就好。 “我也知道,可我就是有些心慌慌的。”柳箐箐说道。 “你这叫关心则乱,箐箐嫂子,叶大哥不会有事的,你还是帮我挑选下衣服,你觉得这件衣服怎么样?” 潘诚晨从边上拿过一件大红的衣服,像柳箐箐问道。 “太红了点。” 柳箐箐看了一眼说道。 “哦,我再换……咦,箐箐嫂子,你衣领好像有只蚂蚁爬进去,好像是金色的。” 潘诚晨刚好看到“小金”飞停在柳箐箐的衣领位置,然后快速地爬到衣领的折弯处看不到的位置。 潘诚晨有些疑惑,自己是不是眼花,毕竟刚才看到的蚂蚁是金色的,这一点潘诚晨很肯定。 可是这世界上存在金色的蚂蚁吗? 所以潘诚晨觉得自己眼花的可能性比较大,只是一只普通的大蚂蚁,被自己看成了金色了。 “金色蚂蚁?你看到金色蚂蚁在我衣领里!” 柳箐箐有些激动地说道。 毕竟如果“小金”回来了,就代表自己男人把马蜂给消灭了,自己就不用担心受怕了。 “是啊,是有一只大蚂蚁爬到你的衣领上,是不是金色我不知道,箐箐姐,我帮你把它给抓出了吧。” 潘诚晨说道。这蚂蚁在身上也是很难受的事情,要是咬上你一口,也是很疼的。 再说了,这年轻的女人身上最怕这些小昆虫之类了,还好是蚂蚁,要是蜘蛛、娥这些昆虫的话,潘诚晨可是碰都不敢碰。 “不用,小金是我的宠物。” 说着柳箐箐伸手到衣领的位置,柳箐箐带着“小金”这么久了,当然知道这“小金”的习性,知道它一般会在自己衣领哪个位置。 “小金”见自己女主人的手,明白女主人的意思,快速地爬到柳箐箐的手指上。 “真的是金色的蚂蚁?” 潘诚晨吃惊地看着柳箐箐手上的金色蚂蚁,这是潘诚晨第一次见过金色的蚂蚁。 “它叫小金。” 柳箐箐开心地看着已经爬到自己手心上的“小金”,“小金”肯定是自己男人让它过来保护自己的。 “箐箐嫂子,你怎么养一只蚂蚁宠物啊?”潘诚晨吃惊地看着柳箐箐问道。 见过养狗、养猫当宠物的,也在电视里看到养蜘蛛、养甲壳虫当宠物,就是没有见过人养蚂蚁做宠物的,还带在身边,还不担心它跑掉。 “这是我老公送我的。”柳箐箐说道。 “叶大哥,就送蚂蚁给你当宠物?” 潘诚晨有些无语了。这位叶大哥也太荒唐了吧,怎么想到送一只蚂蚁给箐箐嫂子当宠物呢,这怎么养啊。 “婶婶,我也要看,我也要看金色的蚂蚁。” 小梦梦拉着柳箐箐的衣角说道。小梦梦没有见过金色的蚂蚁,特别地好奇,想看看。 “就是它,它叫小金,很聪明的蚂蚁哦。” 柳箐箐蹲下身子,把手心上的“小金”递给小梦梦看。 “婶婶,这蚂蚁好漂亮啊。” 小梦梦盯着“小金”看了几眼后,对柳箐箐说道。 “是很漂亮,是你荣耀叔叔送给婶婶的。”柳箐箐说道。 “婶婶,我也要金色的蚂蚁。”小梦梦说道。 “金色蚂蚁没有了,就这一只。” 柳箐箐说着,就把“小金”重新放到衣领位置。 这只“小金”,是自己男人送给自己,专门保护自己的,柳箐箐绝对不会送人的。 “箐箐嫂子,你把蚂蚁放在衣领上,万一它跑了,或者咬你怎么办?” 潘诚晨有些吃惊地看着柳箐箐把金色蚂蚁放在她自己的衣领位置,不由地有些担心地提醒道。 “不会的,小金很聪明,不会跑的,也不会乱咬人的。”柳箐箐很肯定地说道。 “好吧。” 既然柳箐箐都这么说了,潘诚晨也不在说什么了,毕竟这种金色蚂蚁是那个神神秘秘的叶大哥送的,或许有它不凡的地方,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晨晨,这件粉红色的衣服挺适合你。” 为了不让潘诚晨再围绕“小金”说下去,柳箐箐拿起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对潘诚晨说道。 “真的。” 潘诚晨开心地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在自己的身上比划,觉得也挺不错的,不像自己刚才选的大红色的连衣裙,太红艳了。 “真的,你穿上试试不就知道了吗?”心情大好的柳箐箐笑笑地说道。 …… 买完好衣服,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没有叶荣耀在身边,柳箐箐对这种逛街索然无味,虽然有这么多人陪着自己逛街,可是柳箐箐还是没有什么安全感, 柳箐箐想回家,想回到自己男人的身边。 所以等潘诚晨买好衣服,柳箐箐就提议回去。 现在叶荣耀不再这里,按身份,柳箐箐最大,她要回去,大家都不会有什么意见来的。 “箐箐嫂嫂,我买衣服,却让你付钱,我……” “不要提钱的事情了,你叶大哥说了,今天的所有消费他包了,我要是不给你付款的话,我回去会被你叶大哥骂的。” 柳箐箐打断潘诚晨的话,说道。 “漂亮的姑娘,你行行好,给点吃饭钱吧。” 几人刚走出万达广场大门,一位七十多岁,穿着破破烂烂,满头白发的老婆婆拿着一个铁碗就到柳箐箐面前,对柳箐箐几人乞讨道。 手上的铁碗里放在一些硬币,还有几张一块、五块钱的纸币。 ~~~~ 系统之乡土懒人1号群人数已满,系统之乡土懒人的2号群是6~6~8~3~2~1~1,系统之乡土懒人的3号群是5~3~7~7~0~9~6~5~0欢迎大家的加入。 如果您喜欢这部小说,请支持宅男,欢迎您来起~点,您的订阅、您的打赏、您的推荐票,月票,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