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逆天,神龙令(第六更求打赏)
“叮!恭喜玩家服用天才地宝,连升两级,当前等级一星神宗境!” 随着星宇服下大罗金丹,一声悦耳的系统声响起,星宇的气息就暴涨起来,提升到了神宗境的程度。 现在他只是一挥手,虚空就是一大片的坍塌,恐怖的气息压爆一切,连苍穹都颤栗。 “神宗境了,太TM爽了!”这种爆炸性力量充满全身的感觉,让星宇感觉爆爽不已。 接下来,田馥甄,任家萱,还有陈嘉桦三女也服下了大罗金丹,成功的晋升了神宗境。 此刻他们几人,全部都成了神宗境的强者,说出去,绝对让人震惊的目瞪口呆。 这时,星宇大手一挥,哗啦一声,就将这里的全部丹药收进了系统背包里。 虽然这些东西对他没用,可是他有整整一个日天帝国需要养啊。 他可是要让日天帝国称霸圣域的,自然少不了需要这些资源。 不过就在星宇将这些丹药收进系统背包时,好像触动了石室的某个机关,传来响亮的咔嚓一声。 然后石室的一片墙面就瞬间就裂开了,裂出来一道门,是一处梯子,向着上方蜿蜒去。 “这不会是龙王的密室吧,光是这外面就收获了这么逆天的丹药,那么里面的丹药又得多么恐怖!” 望着这道阶梯,星宇心里忍不住的火热了起来,然后四人对视一眼,点了点头,爆掠上去。 途过阶梯,星宇他们来到了另外一个石室的门前,不过这个石室门前。 竟然有左右两尊散发着沧桑古老强大气息的青龙石象。 这两尊青龙石像,在星宇他们降临的同时,睁开了龙目,恐怖精光爆发,搅动空间。 “打败我们,尔等可以进去获得造化,若败落,死!” 沧桑威严的声音,自两头青龙口中传出,龙吟震荡苍穹,如洪钟一般。 不等星宇他们说什么,这两头青龙,瞬间就狠狠地一尾巴抽向了星宇他们。 “你们退后,这两个小杂鱼,就交给我来,你们一旁看着就好。” 刚好升级神宗境,星宇正好拿这两头妖兽练练手,同时在几位大美女面前威风威风,他将几人顿时档在了身后。 然后双眼狂暴战意燃烧起来,大脚一踏,大地裂痕蔓延,然后星宇体内澎湃的力量汹涌而出,一剑斩了下去。 大罗剑胎的三倍恐怖攻击,瞬间撕碎了一切,无尽虚无之力浮现,狠狠地斩在了两头青龙的身上。 锵! 一声金属轰鸣声响起,两头青龙瞬间就被一剑斩出了一道豁大的口子,龙血洒满大地,空间哀鸣。 “人类,你很强,不过想要过我们这一关,还不够!” 被一剑斩断半截龙身的两头青龙,咆哮一声,然后一股澎湃的无尽生命之力在他们身上爆发。 瞬间修复了他们的伤势,气势变得更加强大,如虹一般,狠狠地一尾抽碎虚空,碾压在了星宇的身上。 噗! 被两头恐怖的青龙抽中,星宇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被亿万吨的重锤狠狠地砸了一下,身体都要碎了,鲜血狂喷。 “我星宇独尊九天十地,当无敌,热血狂暴,秒杀!” 擦去嘴角的鲜血,星宇眼中战意更加澎湃,瞬间开启热血狂暴,一剑斩下。 剑气撕裂一切,石室大地一片剑气裂痕,剑吟啸天,瞬间肆虐在了两头青龙的身上。 咔嚓! 恐怖的剑气,瞬间爆发,将两头恐怖的青龙,在田馥甄三女震惊的目光中,瞬间绞杀了,化为飞灰。 “好恐怖,星宇的实力竟然暴涨的这么恐怖,太震惊了!” “不愧是最逆天的救世主,简直是帅到爆,秒杀一切存在!” 三女震惊的看着星宇,小手掩住因为震惊张得大大的嘴,心中掀起滔天巨浪,一片骇然。 与此同时,狂暴的战意在星宇眼中迅速如潮水一样退去,他恢复了正常。 “我们去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对震惊中的三女说了一声,星宇然后率先踏进了石室,三女紧跟上。 这座石室,既然有两尊实力恐怖的青龙守护,里面一定有逆天的宝物!
这座石室,非常的空旷,只有一座悬浮的石块,在石块的上面,放着一枚金色的牌子。 这枚金色的牌子,散发着古老气息,上面刻着一个金色的‘龙’子,似有龙威弥漫。 一把将这个金龙牌抓下来,一道信息出现在了星宇的脑海。 这个金龙牌,名叫神龙令,乃是龙王炼制成的,拥有感应神龙本源之力的能力。 消化完这道信息,星宇脸上忍不住的狂喜起来。 有了这枚神龙令,岂不是神龙本源之力只要有点动静,星宇就能瞬间知晓了。 “这个东西,是感应神龙本源之力用的,只要神龙本源之力有点动静,我就能通过这个瞬间知晓。” 然后星宇跟好奇看着他的三女解释了一下,然后就将神龙令收了起来。 “还有这么逆天的功能,太好了。看来我们有很大的机会获得神龙本源之力了,星宇你太厉害了!” 听完星宇的解释,三女顿时就震惊了,忍不住的称赞道。 “走,我们再去其他山峰看看还能不能碰见这么好的运气。” 有了这个神龙令,星宇他们就不必需要主动去寻找虚无缥缈的神龙本源之力的隐藏地了。 他们顿时就决定,一边到处搜刮逆天宝物,一边等神龙本源之力的消息。 一座山峰,就收获了这么逆天的丹药,这里可是足有上千座山峰,那得有多少逆天宝物。 随后星宇他们就化作残影,朝着附近的一座山脉飞去。 降落在这片山脉,这里竟然有着许多的人聚集,其中不乏巅峰神魄境的强者。 PS:今天爆发七更,第六更送上,求诸位兄弟们给力打赏,谢谢!谢谢【风圣】【夏天里的影子】【疾风】兄弟的给力打赏,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