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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男人的cao守

    “是是”

    精英们慌乱点头。.vodtw.co义身上发出的杀气气场很强,由不得他们不点头。马义对他们的表现非常满意,“你们都是知错能改的好孩子,以前你们之所以入岐途,是因为没有一个正确的带路人”

    马义语重心长,完全切入智慧长者的身份,三金帮精英们则哭笑不得,眼前正装b的二货青年,若论年龄,他们哪个不比他大几岁,可是他竟然称呼他们是孩子这不明显是岐视么可是当他看到身首异处的步高和死状痛苦的亮仔,他们果断地表示欣然接受。

    其实称呼就是一个称呼而已,并不代表什么,我们没必要斤斤计较,对吧

    因为,有时候小命比神马都重要,老话不是说么,好死不如赖活,他喊自己一声孩子,自己又不会因此掉一两rou,甚至说不定他一高兴真给自己派福利呢马义正绞尽脑汁为自己的思想教育课即兴组织教材和理论,所以没有注意到精英们的表情。

    “所以我相信,你们不是不可药救,而是缺少一个带路人,我,马义不才,今天就毛遂自荐,担当你们的带路人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共创辉煌,率先一步进入小康。好了,我说完了。”

    马义难得今天能够口若悬河,站在三金帮精英面前,引经据典一口气得啵了十分钟之久,然后在展望了美好未来后华丽收尾。精英们早就昏昏欲睡,可是又不敢睡,只好强打精神聆听人生导师的教诲,虽然这是免费课程,可是他们内心仍然有难以抑制的痛苦。想当初,他们就是因为讨厌听老师唠叨才天天逃课,然后光荣加入黑社会的。

    他们已经在地下世界打滚多年,都是小有名气的地下世界精英,却被马义堵在荒郊野地上人生哲理课,那感觉,嗯,就象是被人塞粪坑里出不来啦。可是他们不敢表示任何不满,更不敢反抗。马义说完了他们还得鼓掌,鼓掌他们倒是出于真心,庆幸凶人狂魔终于终止了念魔咒,让他们身心得以解放,所以掌得鼓相当热烈,马义看着眼前一张张青春活力的脸,心里陡然头升起一股傲骄,因为从不善辞令的他,今天却凭三寸不烂之舌,成功挽救了十几个已经堕落的灵魂,他还有信心自己、有能力让他们涅槃重生,重新涣发新的生机,这成就,说是丰功伟绩一点都不为过啊。

    “那个哈”马义站在一块突起的石头上,“步高已死,玄堂已灭,你们没有了组织,我知道,你们已经习惯了组织生活,所以我决定,我们重新组织在一起,好不好”

    精英们心里说我们敢说不好吗我们不仅智商高,连情商都能甩亮仔好几条大街呢

    “好”他们轰然响应,脸上是找到组织,重获新生的激动,心里却是被逼上贼船,前途未卜的悲催,话说马义只是双眼能透视,却不能读心,他哪知道三金帮精英们真实的内心世界,他被他们的表相所迷惑,深以为自己刚才的一翻诲人不倦,已经结出丰硕果实。老话说得好,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天生就是坏人,他之所以变成坏人,是因为受后天环境的影响造成的。

    既然后天环境能将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变成一个坏人,那么,它也能将一个后天变坏的坏人变成好人,这个道理能说得通啵如果你也觉得说得通,就送几朵小花给小笔呗当然,盖红章、投贵宾神马的最好不过了,送红包嘿嘿,当然也多多益善了

    哎呀,天天向你们求施舍,好害羞啦

    “你来”马义向其中一个精英勾手指,这人只是十几个人中的一个,本来是很普通的三金帮打手之一,可是为毛马义向他勾手指,而不是向其他人勾手指呢其实原因很狗血了,原因只是因为马义看他貌似有些眼熟而已。

    大家都知道,华夏人办事嘛,都喜欢找熟人,几乎没熟人就办不了事,马义也是华夏人,当然也不能免俗啦,他想重建组织,又不想事事亲为,当然必须首先从中挑选熟人作为他们的负责人了。至于是神马原因,小笔不懂,如果你有兴趣,不防深入研究一下,说不定一不小心,你就解开了这个千古谜题,从此你一鸣惊人,丝变公知,赢得粉丝千千万,成为名符其实的大v哦

    可是被勾手指的人却不知道马义为毛其他人不勾,非要勾自己啊,他只知道亮仔被他勾了手指之后,就被他当鸡给劏了,放了一地的血,现在血腥味还呛鼻呢。人家美女勾手指,那叫勾引,销~魂啊;马义勾手指,这叫勾魂,要命啊

    情急之中,他“扑嗵”一声跪地上,双手支地,磕头求饶:“马哥,你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我阿豹愿为你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阿豹”马义惊疑地望着磕头好掏蒜的阿豹,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个有点眼熟,自称阿豹的人是谁了。当初自己刚找到菊子时,这人就和菊子在一起,他是步仁的保镖,活埋自己的刽子手之一,他杀步仁时,也是他在自己背后开枪,让他刺杀行动暴露,逼得他落荒而逃。

    原来是仇人相见啊

    拷马义为自己糟糕的记性悲哀。

    “我想起来了,你,曾经杀过我而且不止一次。”他对阿豹说道,他音量不高,但它就如同一道催命符,让阿豹浑身一震,当即就想脱~裤子尿尿嘿嘿,你往邪恶那方面想了么。他赶紧~夹紧双~腿,逼退尿意,一脸悔恨交加的样子,“马哥,我当初也是受步仁指使,我就是一个小卒子,实在是事出无奈才冒犯了你,所以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好不好”

    马义没说话,一道橙黄色光芒暴起,阿豹顿觉下巴有一丝生疼,这光芒,他太熟悉了,因为他刚刚才见识过,亮仔惨死的一幕再次浮现眼前,阿豹顿时脸色如死灰,他浑身冰凉,如同坠入冰窖。

    “阿豹,你特么滴快来啊”他仿佛听到步仁在喊他。

    “阿豹,你必须下来陪我”他似乎听到步高在吆喝。

    “阿豹,来,来,我们去喝酒去。”他似乎看到亮仔在向他招手。

    “马哥,对不起,真不是我想杀你,我是吃人饭受人管,迫不得以。”阿豹眼角溢出泪水,苦苦哀求。马义收起橙刀和杀气,“好吧,我相信你是受人指使的,所以我大人有大量,决定不杀你”

    “呃”阿豹却愣了,他没想到马义会这么好说话,所以他竟然反应不过来。

    “莫非你不相信我”马义鄙视。

    “信,我信”阿豹如梦初醒,他双手抱着马义的大~腿,感激涕零,简直把马义当作自己亲爹敬仰,曾经灰暗的内心,也漏进了一丝光线,心说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我再不好好做人,就真对不起当和人民的期望了。

    于是他暗下决心,从此一定要跟当过走,在当有话,听马哥的话,洗心革面重做人,为滨海市人民鞠躬尽瘁死而一已神马的。马义厌恶地将他一脚踢开,“我去,你是不是有病啊那么喜欢抱大~腿”

    “呵呵,马哥的大~腿抱起来爽嘛”阿豹爬起来,重新抱住马义的大~腿,一脸幸福得要死的的样子。马义顿时鸡皮疙瘩暴起,“莫非你也喜欢吹~箫、暴菊~花神马的”

    “这个如果马哥喜欢,也可以有啦”阿豹羞涩地说道。

    马义彻底服了,早在二千多的多年前,孟哥就说过:“富贵不能yin,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话很好懂,上过初中的人都能读懂,所以小笔就不再解释了。总之孟哥的意思就是,作为男子汉大丈夫,必须得有骨气

    骨气是什么

    骨气是男人的脊梁,是和女人的贞cao一样宝贵的男人的cao守,没有了骨气的男人,灵魂是软弱的;没有骨气的男人,如同没有了贞cao妓~女马义忍住恶心,问阿豹:“你认识长孙望啵”

    马义的问题太突兀,阿豹不明白他的意思,便脸上讪讪,“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啦。”

    “哦,也对,人家是贵族,而你却是上不了台面的混混,你们之间的差距,宽过太平洋,他怎么会认识你呢”马义释然,“要不,我介绍你们认识”阿豹眼睛一亮,“真的”

    “木有问题啦”马义打下包票,“而且我相信他会喜欢你的。”说罢,马义嘴角显露一丝邪恶的微笑,大脑yy阿豹和长孙望上演互暴菊花,情爱绵绵的活春宫,太邪恶了,他强大的内心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阿豹从马义的笑容里看出他貌似不安好心,可是他虽然是混混,但是他本性是纯洁的,思想都没有马义龌龊,他想过马义会杀他,手段也可能极其残忍,但是他从没有想过马义会将他往这种火坑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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