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卷 无头诡校_第702章 求婚
&;;/&;&;卧槽,阿狗的话一句比一句让我吃惊,眼前这位师公竟然在养僵尸?以前听二爷说过,这世间有人养鬼,包括二爷本人也养的有小鬼,没想到今天亲眼见到养僵尸的高人了。在这个时候,我知道阿狗不会在这里说玩笑话,都是真的。杜逍飞的老爸是阿狗的师公,他还是一个养尸人,养的是特么的可怕的僵尸。变态,简直就是变态,他这是玩火**,早晚非得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不可。不过,话又说回来,他既然敢养僵尸,说明他不仅有超群的胆量,还有超群的本事,两者缺一不可。“阿狗,这是我的儿子,你们能够在这里相遇,那便是缘分,希望将来你们能够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师公深吸了一口雪茄说:“我这犬子不知天高地厚,居然和那些人打起了交道,我这次来的目的,就是想帮他摆平这件事情,以后让他不再跟那些人有来往。”这师公看起来还是一个明白人,完全不像杜逍飞这个混蛋。我就不明白了,他身为阿狗的师公,他怎么结婚了?还生出来一个这么没教养没道德底线的儿子。阿狗听后笑着对杜逍飞说:“真是对不住了,我不知道你是师公的儿子,不然我就不会动手打你了。你放心,咱们是自己人,以后我绝对不会再动手打你。”阿狗故意咳嗽几声说:“那个什么,师公,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等有时间了,我去茅山看望您。”阿狗这家伙还挺机灵,晓得急流勇退,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不然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阿狗,你若是拿走了这龙眼,我这犬子的命就没了。”他意味深长的道,用一种猜不透心思的眼神望着我和阿狗。听到他说这句话,我知道大事不好,这龙眼我们是拿不走了。虽然杜逍飞身边现在没有小弟,但他身后有一个特别牛叉的老爸,牛叉到养僵尸来玩,这也难怪杜逍飞如此飞扬跋扈、目中无人。“老大,你看这……”阿狗望了望龙眼,又望了望我,一边是师公,一边是老大,他实在是左右为难。既然这颗龙眼也关乎到杜逍飞的性命,师公是不可能让我们带走它的。他现在是给阿狗选择的机会,要么乖乖的把龙眼放下,要么他动手抢回来。一个当父亲的,为了儿子的命,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真把龙眼给了他们,那我怎么办?我拿什么给无头尸体?没有龙眼,米粒就完蛋了,不仅只有她,葛钰也会有危险。目前的情况不用分析,便能想到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我点了点头,让阿狗把龙眼还回去吧,之后我们再想办法。阿狗小跑到师公的面前,恭敬的把龙眼放回原来的位置说:“师公,龙眼还给你,我还有事,先走了。”师公微微一笑,看着我和阿狗离开了这里。“阿狗,你跟我简单说一下你师公的情况吧。”失落的走在路上,我问阿狗。阿狗跟我说,他师公今年已经八十几岁了,因为修炼的缘故,所以才看着比较年轻。二十几年前,他在云游四海降妖除魔时,救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这个女人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就把自己的身体给了他。他当初后悔莫及,责怪自己意志不坚定,给本门惹出丑闻来。为了不影响本门的声誉,他把自己给逐出师门了。之后发现那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无奈之下,他选择了跟她在一起。后来听说这个女人得了一种怪病,孩子生后没几年就死了。女人死后,他就从城市搬回了茅山,他闲来没事干,就在茅山脚下养起了僵尸。是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同门晚辈们都觉得他没必要把自己逐出去,自此以后,即便他在茅山脚下,他也没有回过本门,也不曾跟本门弟子打过交道。他们都知道师公有一个儿子,但没想到这个叫杜逍飞的就是他儿子。应该是疏于管教,他儿子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最后阿狗跟我说,他师公的名字叫杜长生。都说名如其人,我看一点儿也不假,看他这样子,活个一两百岁没什么问题。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他养僵尸就养吧,只要别用养的僵尸祸害无辜的人就行。杜长生敢把僵尸养在茅山脚下,说明他应该没想过用僵尸干什么坏事,不然他就不会在那里养了。今天看他的样子,像是一个正派人物,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杜逍飞这个混蛋真是一个白痴,有这么强大的一个老爸,怎么就不知道学点儿本事,将来没准儿有用到的地方。估计这回他应该体会到了,毕竟被我们打两三回了。“老大,怎么办?我们还抢不抢龙眼了?”阿狗问我。“你还敢抢吗?”我反过来问阿狗。阿狗犹豫了下说:“如果他不是师公的儿子,我肯定会抢,但关键他是,明知道这样,我还要去抢,这就有点儿明摆着跟师公作对了。说实话,我不想跟师公作对。”我能够理解阿狗现在的心情,的确,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也不会去抢。可是,难道我就这样放弃了吗?不,绝不,我不能让她们受到伤害。我沉下心来想了想,杜逍飞得到龙眼后,会将它转给夏侯刚烈那些人,我们不能抢杜逍飞,但我们可以抢他们。当然,要想从是他们手中抢到龙眼,那是相当的难,而且要冒很大的风险。现在也只剩下这一个法子了,即便知道危险,我也要试一试。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至今我还不知道他们什么来历,我得想法子打听到有关他们的消息。最起码,我得知道到哪里能找到他们。古秋月,这时候我想起了她,她一定知道他们的来历。今晚是她的生日,她不让我去,我偏要去,我倒要看看那边会发生什么事。既然是过生日,那就少不了生日蛋糕,同时我还要买烟买酒,顺便再买一束玫瑰花,不管她收不收,反正我要买,尽到我的心意就行。至于夏侯刚烈跟我说的那些话,我暂时不要管,万事以救米粒为先。晚上我想让阿狗跟着我去,但阿狗一听说要去古秋月那里,说什么也不肯去,生怕古秋月在坟地里弄死他。我想想也是,万一古秋月气没消,动了杀机他可就完了。所以,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一个人前往古秋月那里,希望今天的蛋糕和玫瑰花没有白买,能够换来一些对我来说有用的信息。“我去,这什么情况?”大概八点的样子,我到了坟地边上,平时这里是阴暗可森的,可今晚却是灯火辉煌,而且四处散发着nongnong的花香。我一眼望去,奶奶的,我惊呆了,我好像进入了一个浪漫温馨的花海童话世界。花,偌大的坟地里,铺满了红色的玫瑰花。这可是七余亩的坟地啊,却是铺满了鲜艳的玫瑰花。地上铺满也就算了,上左右几个方向也都是的,形成了一个用玫瑰花搭建成的大房子。这绝对的是一个大手笔,这么多玫瑰花得花多少钱啊。再看这玫瑰花房子里面,布置的就像婚礼现场一样,气球彩带什么的到处都是,最重要的还有一个光彩耀眼的舞台。舞台上有一张好看的桌子,桌子旁边有两张凳子,桌子上面摆着一些东西,我看不清楚是什么。“这是啥意思?难不成有人要趁着古秋月过生日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