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男左女右
书迷正在阅读:全能保镖、不朽霸主、谢红尘、笑傲之重振华山、美眉传说、女校最强门卫、撞邪、爆萌药妃:上仙,药么?、邪王狠狠追:王妃,私奔吧、快穿之推倒男神
看到金乌,王磊神色剧变。 他似是想跑,但看了我一眼,又似是有些不甘心,这一迟疑,金乌已来到跟前。 说实话,我很想看看,金乌和王磊交起手来,究竟会是什么样子。 但白小仙,已趁机把我拖上了车,说:“林剑,坚持一下,我送你去医院!” 眼看着汽车从身旁溜走,王磊追悔莫及,只恨自己刚刚动手太慢! 稍作迟疑,他对金乌道:“你吃你的果子,我拿我的石狗,你这死鸟,盯着我做什么?” 金乌“嘿嘿”笑道:“果子我肯定是要吃,至于那条狗,我早看它不顺眼了,留着做宠物,好像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再接下来,我就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了。 汽车猛地一个急转弯! 与此同时,身后传来“轰”的一声乍响,显是一言不合,金乌已和王磊交上了手。 缓了片刻,我终于喘过那口气,思绪也开始清晰起来。 金乌既然敢从王磊嘴里抢食,想必根本未把对方放在眼里,如此看来,用不了多长时间,金乌应该就会追上来。 不过……王磊好像也不是什么善茬,否则,看见金乌他早就该跑了,哪里还敢逗留? 当然,最好的结果就是,他们斗了个两败俱伤…… 回过神来,我才发现车开的方向不对,忙对白小仙道:“别去医院,去……” 本来,我自然该去小诗那里。 不过,我怕万一再把金乌或者王磊给引了去,如此,岂不是反害了小诗? 要说安全嘛,肯定是长寿山、仙人洞最安全。 但一来那里路途太过遥远;二来,我也总不能老是依靠着别人的庇护,而且上次见面的时候,知了大师在言语之间,似乎已经开始对我有些不满了。 想了想,我叹息道:“随便找个宾馆停下吧……” 白小仙担忧道:“可是,你的伤……” “没事!”我摇头道,“这个伤,医生未必治得了,还得靠我自己……” “那好,你坐稳了……” 汽车转了几道弯,最后来到如家快捷宾馆。 下了车,开好房间,外面依然没有丝毫动静。 这时,我忽然冒出一个非常大胆的念头! 既然金乌和王磊都没有追来,看来,他们还真是斗了个不相上下。 如果此时,我出其不意杀他个回马枪,会不会把他俩都给解决了? 毕竟,我身上还有个紫金葫芦没来及使用,说不定就把他俩都给收了呢? 想到此处,我只觉热血澎湃,恨不得立刻就杀回去! 只可惜,此时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爬个二楼都累得气喘吁吁,更别说是杀人了! 想想只得无奈作罢…… 我本以为,只要有了灵气,以后对付妖魔鬼怪,便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可谁曾想到,比我厉害的多了去,修道一途,果然进无止境…… 我和白小仙走得匆忙,身上都没带什么钱,最后凑了百十块,才勉强开了一间单人房。 面对这么一张一米二宽的小床,我二话不说,卷着被子就打起了地铺。 没想到,白小仙却把被子重重夺了过去,不容置疑道:“你身上有伤,睡床上,我睡地!” “不行,你是女人,我是男人!” “不行,你是病人,我是好人!” “要不……” 此时已是凌晨时分,再这么争执下去,我俩谁也睡不安稳! 于是,我们不得不达成了一个共识:男左女右,都睡床上。 有了之前在卫生间的亲密接触,现在睡一张床,倒也没有太多的心理负担。 只是,我这个人睡觉,比较喜欢翻身,每次都是压到白小仙,然后恍然惊醒…… 好在一夜总算是过去了。 天明时分,我和白小仙同时被楼下的吵闹声惊醒。 打开窗户一看,我和白小仙对视一眼,同时苦笑出来。 原来,楼下挤满了一大堆记者,一个个手里都抓着照相机,等着给白小仙拍照呢! “白小仙真的住在这里?” “千真万确,我亲眼看见的!” “听说和她一起进去的,还有一个男的……” …… 再接下来,就是一些不堪入耳的话了。 我赶紧把窗户关上,抱歉道:“这……怎么办?” 白小仙却好像浑不在意,笑道:“只要你不怕小诗误会,我……倒是无所谓,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粉丝误会了。”
说到小诗,我忽然想了起来! 秦岚阿姨不就在电视台工作嘛,凭借她的关系,在一个小小的江城,压下这件事应该不成问题吧? 不过,我没有秦岚阿姨的电话,只好打给小诗。 【乱码,马上修改我叫林剑,二十七岁,是一家报社的副总编。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有三大爱好:抽烟、把妹、泡酒吧。 抽烟是因为空虚,把妹是因为寂寞,而泡酒吧……是为了工作。 别误会,我不是兼职牛郎! 虽然我这人长得风流倜傥、一表子人才,但还不至于堕落到那种地步! 作为职业撰稿人,除了优秀的文笔,我们还需要生活给予大量的刺激,而酒吧,无疑是激发灵感的最佳场所。 那天下班,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天上浓云密布,头顶雷电轰鸣,眼看着暴风雨就要来了! 如此恶劣天气,自然不能再去酒吧了。 谁知回去的路上堵了车,广播里说,前面有座桥塌了,没办法,只能选择绕路。 走到一条老街的时候,大雨终于稀里哗啦砸了下来,天地间雾蒙蒙一片。 这条街其实还挺有名,当地人都称呼它“殡葬一条街”,因为这里所有的店铺,做的都是折花圈、运棺材和扎纸人之类的行当。 这样的地方自然少不了一些灵异奇谈,但每每我听到,都会嗤之以鼻,除非故事里有什么艳丽女鬼和千年狐妖。 正想着呢,路边还真出现了一个女的!我叫林剑,二十七岁,是一家报社的副总编。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有三大爱好:抽烟、把妹、泡酒吧。 抽烟是因为空虚,把妹是因为寂寞,而泡酒吧……是为了工作。 别误会,我不是兼职牛郎! 虽然我这人长得风流倜傥、一表子人才,但还不至于堕落到那种地步! 作为职业撰稿人,除了优秀的文笔,我们还需要生活给予大量的刺激,而酒吧,无疑是激发灵感的最佳场所。 那天下班,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