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老万(六)
袁昂冷冷的看着老万:“只需取了他的内丹即可。” 殷衡挑眉看向袁昂,采纳了他的意见。 右手掌心的金光再次笼罩住万敬,这一次他再没有反抗的能力。 殷衡的掌心躺着一颗金色的小球,袁昂道:“居然已经结成了金丹,真是厉害。”他在感叹天书碎片的威力,而非万敬的法力。 万敬失去了内丹,迅速衰老,便成了我们第一次见时那个虚弱的老头。 袁昂扶着淑英,渡了些灵力给她,淑英缓缓睁开了眼,她看到躺在地上的万敬,哭着向他爬去。 袁昂道:“放心,他没死。不过他失去了内丹,离死已经不远了。” 淑英嚎啕大哭着:“你们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啊!” 袁昂道:“一千多年前他就该死了,偷了这么多年的寿命,该知足了。这么多年,他杀了多少人做了多少恶,到了地府我会一笔一笔和他算清楚。” 淑英面如死灰,任由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扑扑下落:“他还能活多久?” “一个月。” 淑英无措的看着我们,颤声道:“都是我,都是我不好,我不该相信你们,以为在你们那里接了活可以赚钱。是我害了他!是我害了他的性命!”说着哭的喘不上气来。 我毫无道理的产生了内疚之心,不是对老万,而是对这个可怜的女人,是啊,我们害得她失去了心爱之人。也许万敬是罪有应得,而淑英的悲伤又是对什么的惩罚呢?她什么都没做错啊。 懵懂的华念好奇的看着淑英哭泣,曾经身为凡人的我和袁昂都心有戚戚然,而冷血的殷衡已经转过了身:“走,回家。” 我十分担心万敬死后淑英会做出傻事,对袁昂道:“你会洗去人的记忆吗?你能不能让淑英忘了万敬?她这个样子,我真怕她会殉情。” 袁昂神色复杂,看向我的眼睛竟然有一丝受伤的神色:“曾经有一个人对我说,忘却心爱之人是世上最残忍的事情。” 这是文绉绉伤春悲秋的时候吗大哥?我急了:“难道要她去死吗?她必须忘掉这个人,开始新的生活,她还这么年轻!” 袁昂一直以来的强大气场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样的他看起来居然有些脆弱,他苦笑道:“是啊,你说的有道理,人死如灯灭,记得的人永远得不到救赎。”说完他的手心冒出丝丝白气,将淑英的脑袋包裹起来,这白气渐渐变成蓝色,当变成浓郁的幽蓝色时,啪的散开,消失在空气里。淑英晕迷过去,倒在万敬的身上。 袁昂掏出一张支票,放进淑英的口袋。 一个穿着铠甲的英俊青年出现在我们面前,袁昂对着他一拱手:“照顾好这个女孩,拜托了!” 青年微微一笑:“袁兄放心吧。” “告辞了。” 殷衡不耐的将我拉进怀里,带着我御剑而行。 支撑了大半天,我的体力灵力早已耗尽,后腰上被万敬踢过的地方隐隐作痛,我依偎在殷衡怀里小声道:“其实我可以用墨玉的。” 殷衡皱着眉:“穿成这个样子,你还想给谁看?” 我看看宽大的衬衣,里面是玫红色的bra:“你昨天还说好看。” 搂着我的双手骤然收紧,我轻声叫道:“痛啊~” “记住,不许穿成这样被除我以外的人看到,这是规矩。” 规矩真多~ 我委屈的不得了,谁愿意在一只螳螂面前裸奔啊:“我也不想的啊,是万敬扯掉了我的衣服找铜鼎,我又打不过他。” “如果你不想我现在就跟你算账的话就闭嘴!” 真是,我是受害者啊喂! 不管怎么样,回到阿衡的身边真好,回虞山真好。 ===========================================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手腕,寻思着怎么才能把天书碎片取出来,难道我也要砍掉手才能拿出来吗? 平时放进去的东西,只要我一个念头,就会自动出来,而这个天书碎片,我绞尽了脑汁都没有一点动静。 殷衡在院子里浇花,喂牛奶饲料,把这些忙完以后悠闲的踱了进来,没事人一样的喝着茶。 我跑到老人家面前,脸对着脸,鼻尖对着鼻尖,老人家垂着眼不看我:“走开,挡着我看书了。” “哦。”我又往前凑了一点,挨住了他的嘴。 “走开,挡着我喘气儿了。” 我对着他的嘴巴咬了一下,颓丧道:“喂!你怎么不着急啊!天书碎片取不出来诶!” 老人家头都不抬一下:“取不出来就取不出来吧。” “你不是要用的嘛!” 殷衡道:“让它留在你的体内,帮你提升灵力也不错。” 我恍然大悟:“我说为什么回来这几天我精神抖擞,怪不得呢!可是刚开始它刚刚进入我手腕的时候我为什么晕倒了?”
“排异反应,越是强烈的正面影响,就会带来越强烈的排异反应。你是散仙,它只能给你带来一定灵力上的提升。如果是我……” “是你会怎样?” “排异反应会强烈得多,适应期也会长得多。” 呃,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说怎么把碎片拿出来。“那……现在我们做什么呢?” “休养一段时间,等到我将碎片植入自己的体内,还有一段适应期,过了适应期之后,我会努力参透碎片里的秘密。到时候我法力有了一定的恢复,再去寻找下一个碎片。” “哦……”我对着手指,想起一件事,艰难的开口:“对了,回来也有三天了,袁昂叫我回去上班呢,林夏那个项目我们竞标成功了。” 殷衡不悦的目光扫了过来,我像扭糖一般缠了上去,不断吻着他的嘴:“好嘛好嘛,阿衡最好最大方了,我保证上班的时候乖乖的,不整幺蛾子!” 殷衡哼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秋色正浓,天高气爽,金色的阳光不再灼热,反而带着凉爽的清透,照亮了门口的羊毛地毯。干燥的秋风徐徐吹了进来,拂动了殷衡肩膀上漆黑的长发。今天他穿着米色高领粗线毛衣,宽宽大大的套在身上,显得他毛茸茸的像个玩偶,减少了锐利的气势,平添了许多温和。下身穿着灯芯绒的棕色裤子,两条笔直的长腿下是一双羊皮拖鞋。 我和他面对面坐着,握着他的两只手,细细看着他的眉眼。 斜飞入鬓的剑眉,细长威严的凤眼,高挺俊秀的鼻梁,嘴角微微翘起的双唇。说不出的俊逸雅致,说不出的满心欢喜。 英俊的少年开口道:“麻烦松手,我要翻页了。”因为我握着他的两只手,他没办法翻书。 我答应着松开手,等他一番好书立马将那只手捉了回来继续握着。 殷衡无奈道:“你在干吗呢?” “我在喜欢你啊!” “喜欢我?” “是啊,就是我现在在做的事情,单纯的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