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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入股

    两天后,当林若凯晚上回到家时,李刚抱着一摞文件在门口等他。

    证件全都办下来了,而且明天是周末,正好开张。

    放好证件后,林若凯回房间复习了,直到十二点,他的上半身“砰”一声摔在桌面上。

    房间里的一只苍蝇兀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吴刚那壮硕的身体凭空出现。

    将林若凯抱上床,吴刚又按头一次的步骤,给林若凯喂下了药丸。

    这次林若凯身子变化没那么明显了,肌rou只是稍微鼓了一点点。

    再次服下上品洗髓丹后,林若凯身上只冒出了星星点点的黑渍,与头次有天壤之别。

    吴刚两条粗眉微拧一下,自语着:“有点不妙啊,可能无法达到天才之资。”

    按照第一次的情况来看,仙缘之子是很有机会靠药物冲击天才之资的,但没想到他的潜力这么快被耗空了,再也无法吸收炼化洗髓丹,那只排出的一点点的黑渍便是最好的证明。

    不能踏入天才之资,虽然说将来还是有机会出人头地,位列仙班,但要耗费的时日太多,运气好,修炼上千年就行了,运气不好,五六千年乃至上万年都有可能,这就是平庸之辈了。

    要是陛下知道自己竟然没能帮仙缘之子突破到天才之资的话,定然龙颜大怒。

    吴刚踱了几步,想了好一会儿,面前浮现出光影图像,认真的对照了林若凯的模样,确认无误后又收了回去。

    他这么做,是为了再次确认他没有找错人,说实话,刚才他有点怀疑了,会不会是自己弄错对象,做了无用功。

    极品丹药吃着,极品仙酒喝着,这都无法突破成天才之资,仙缘之子的资质也未免太差了点……

    确认之后,他放心了,也更担心了,不能让仙缘之子拥有天才之资的话,那就太愧对托此重任给他的太白老哥了。

    越想吴刚的眉头就皱得越深,自己当初可是在太白老哥面前信誓旦旦保证的,他才放心把任务交给自己,若是完不成,不仅对不起他,可能还会连累到他。

    吴刚觉得有些郁闷,又不能狂喂林若凯吃丹药,那样就算真的发生奇迹突破了,但是体内残余太多药力,对他日后的发展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而且若是没突破的话,很有可能让仙缘之子承受不住药力爆体而亡,这两种结果都是他不想看到的。

    “看来,只有一个办法了……”吴刚看了眼睡梦中的林若凯,轻声低语着。

    ……

    林若凯起了个大早,天还有些灰蒙蒙的,最近他总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他隐约记得自己每天晚上都是在复习的时候不知不觉睡着了,但每次醒来的时候,却都是睡在床上,难不成自己还会梦游找床睡了?

    摇摇脑袋甩掉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顺便提起精神,洗簌过后便又开始复习了。

    过了快一小时,天微微亮,传来了敲门声。

    打开门,刚哥那张精神烁烁的脸就探了进来。

    “这么早就开始学习,真勤奋啊。”李刚心里苦笑一下,这老弟实在是太刻苦了点,要不是有自己每晚用如梦散让他入眠,也不知道他要奋战到几点,他是凡人之躯,如此拼命对身体损耗极大。

    李刚在想,也许就是因为林若凯前些年太过刻苦,这才让他的潜力消耗得太过,以至于现在靠药物都难以突破到天才之资。

    一起吃过早餐后,两人便赶去门面。

    门头上面挂着一块木匾,写着四个烫金大字——仙缘酒坊。

    这是他们这两天叫人弄的,房子里也收拾好了,其实也不用怎么收拾,房东打扫过,只需要摆好架子,再把酒摆上去就行了。

    装酒的容器换成透明水晶的了,雕刻的精美,且一眼就能看出几种酒液不同的色彩。

    这段时间李刚几乎花光了林若凯给他的所有资金,又酿了几十坛子酒,将这个二十平米的小空间快要堆满了。

    将酒摆放好,李刚问道:“老弟,你不是说要给这些酒取名字么,想到没有?”

    林若凯点点头,“想好了,刚哥你听听看怎么样,不满意的再改。”

    他指着水晶酒坛里的血色酒液说道:“首先,这种血色的就叫‘猩红烈焰’。”

    李刚眼睛一亮,抹了把胡子,赞道:“好!色猩红,饮下如同熊熊烈焰在体内燃烧,酒如其名!”

    林若凯点点头,指向下一种酒,“黄色的这种叫做‘橙香喜乐’。”

    “橙香喜乐”是这几种酒中,模样看上去最为普通的,与橙汁差别不大,但林若凯却最喜欢它,因为它能带给人快乐,不管你多忧郁悲伤,只要喝上一口,准保让你重拾欢乐,暂时将烦恼忧愁抛诸脑后。

    “橙香喜乐。”李刚念了一遍,“嗯,入口有浓郁的橙香,饮后让人愉悦兴奋,喜乐之名确乃实至名归。”

    李刚摸了摸一旁的水晶酒坛问道:“那这绿色的呢?”

    林若凯笑了下,“绿色的我称之为‘翡翠之心’。”

    李刚好奇道:“哦?是为何意?”

    “其色如翡翠般艳丽华贵,饮用后让人感觉如沐春风,还能抹去心灵躁动,安抚人心。”林若凯缓缓道来。

    听到林若凯说“抹去心灵躁动”时,李刚嘴角一弯,自然是知道他为何有此一说。心中暗想着,这小老弟不知道的是,“翡翠之心”可并不是只有这点效用。

    林若凯咳了声,将视线转移到架子最高处,那透明的水晶坛子里,金光灿烂,璀璨夺目。

    “这种金色的,我取名为——‘至尊宝’。”

    话音刚落,李刚捧腹的笑声便传入他的耳朵。

    “好!好一个‘至尊宝’,很是贴切!”李刚露出个“我懂的”的笑容看着林若凯,男人的宝贝儿,可不就是至尊宝吗?

    笑了好一会儿,李刚竖起大拇指赞道:“老弟,你这取名水平,我服了,个个都如量身定做一般,合适至极,不用改了。”

    他是个武夫,顶多有一点小聪明而已,对于能想出这么多且这么合适的名字的林若凯,佩服得很。

    被刚哥这么一夸,林若凯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他也就只能在取名这方面派上点用场。想出这些名字花费了不少时间,还好刚哥满意。

    “至尊宝”店里只摆了两坛,而且是在酒架最顶层,用最精美的水晶坛子装着。

    只有两坛,不是因为造价比其他酒贵没法多酿,其实也酿了五坛,剩下的都在李刚家里放着。

    林若凯的想法很简单,起了“至尊宝”之名,那就要把它打造成真正的至尊宝,稀有昂贵之物,不能一下放出来太多。

    他相信凭借“至尊宝”的特殊效果,肯定会让它受到一些男士的疯狂追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