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节、你这是要篡位?
第711节、你这是要篡位? …… 众人听到是神尊,也是大为吃惊。· 在地球的时候,战羽已经给他们科普过了,神界的等级制度的森严。神尊,那可是神界最强者行列之一了啊! 没有想到,眼前这个气势不俗的大魔头一样的人,竟然是神尊!! 他们都忍不住地拱手一礼,眼底露出了深深的膜拜之感。 “神尊大人,可能哪里出错了。”战羽眉头微皱,“我等并非是要进入太上神界的。” “嗯?怎么,这还会弄错?”伏魔笑道:“这不都是自己的选择么?” “不。是一个叫‘玄月’的神王,把我们带入了太上神界。我本该选择是古神界……”战羽道:“而他们,也并非是要选择太上神界的。” “哦?竟然还有这种事情?”伏魔眯了眯眼,道:“我成为神尊已有数千年之久了,却从未听说过这种荒唐的事情。不过,我乃是太上神界的第一长老。如果各位不嫌弃的话,可以先到我的地方休息一下,我可以帮助各位到太上神界的藏书阁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样也好让各位重新选择神界。” 战羽迟疑了一下,总感觉心里有些奇怪,不禁道:“伏魔神尊,我听说,神界可以在三个月内重新选择神界,这些一般只要是神王大人就可以协助完成的。神尊大人,要不,还请神尊大人施以援助,就在此地帮助我等进入我们各自想进入的神界吧?” 伏魔暗忖这个小子警惕心倒是挺重的,他不由得心底冷笑,脸上还是忙道:“不急,既然各位来到了太上神界也算是缘分,反正三个月时间,何不花一天时间看看我太上神界的风光呢?” “在下有一事,不知道伏魔神尊可否解惑?”战羽拱手道。· 伏魔眯了眯眼,“如何?” “不知道伏魔神尊与玄月神王是什么关系呢?”战羽斗胆问道。 伏魔一笑,“玄月,我并不认识此人。怎么,那玄月是骗了你们还是如何?” “嗯,这倒不是。”战羽发现这伏魔似乎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他也知道,如今自己这一群下位神,哪里是这伏魔的对手,对方打个喷嚏,这边三十几个人都得阵亡。 他只好忙道:“既然伏魔神尊如此礼贤下士,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在这太上神界转一转吧。” “哈哈哈,年轻人就是有远见。你一定不会后悔的!”伏魔笑了起来,当即带着战羽等一行人前往伏魔殿。 一路上,战羽都是提心吊胆的,其他的人至少有一半都还未意识到为何战羽会如此小心翼翼。一种直觉告诉战羽,这个伏魔,和那个玄月一样,不是什么好神仙。 进入了伏魔殿门口,战羽刚刚踏进去一步,却猛然停住了。 走在前面的伏魔转身一看,“怎么了?” 战羽眉头紧皱,“伏魔神尊,我想,我们还是转转别处吧?” “现在?”伏魔笑了起来。 战羽点点头,“正是。” “可惜啊,晚了。”伏魔冷笑起来。他忽然向后退了数米,旋即手掌上扬起神力,对着战羽等人用力一个吸扯。 三十几个人,受到一股狂风的拉扯,控制不住地,进入了这庭院之中。 ‘咚’! 大门关上,战羽等人已经意识到了事态的不妙。 “伏魔神尊,你……”战羽指着伏魔,“你是想做什么?你果然是和玄月一起的?” “哈哈哈,小子,你倒是机灵啊?”伏魔冷道:“竟然一开始就发现了我的动机。不过,还是上钩了……,真是费劲!到了我伏魔殿,还想有谁能来救你们吗?” 战羽咬紧了牙。 姬梦上前道:“我们和他拼了!!” 战羽拦住,“不可。” “呵呵,小杂毛,你是不是在神界有关系?竟然对神界的事情这么清楚的感觉……,也对神界的神尊实力似乎很了解嘛。”伏魔沉声道。 战羽冷笑道:“既然已经被你抓住,无法逃脱,何不道出你的目的?我等只是下位神,也没有什么本事和你神尊相提并论。” “嗯,认识很到位。不过……”伏魔冷道:“这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繁星神王,这儿就交给你了。我现在就去夺了秦凌天的‘神主法典’!!”
忽地,一个女人出现在了庭院之中,白色衣衫,不染纤尘,绝对的女神。 这就是,繁星神王。 她拱手笑道:“恭候伏魔神尊归来。” “夺法典?!”战羽大惊。“你是要篡位?!!” “哼,不错。”伏魔冷道:“秦凌天的好日子,到头了!繁星,把他们关起来吧。我先离开了!” 虽然说秦凌天要离开三天,可谁知道秦凌天什么时候会回来? 他就是要现在去拿到神主法典。 神主法典在手,他伏魔差不多就能具有半个神主的能量和恩赐。这法典,一旦被偷,秦凌天会立刻知道。 他现在抓住了战羽等人,这才敢这么做。有人质在手,他秦凌天还不得屈服?! 伏魔当即朝着太上神宫而去。 繁星神王手上一道道的神力,化为一条条的绳子,缠绕住了战羽等人。后者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只能任人宰割。 繁星神王一句话都没说,带着他们便进入了地牢之中。 关上牢门,然后准备离开。 “洛先生!” 忽地,战羽喊了一声。 繁星听到这一声呼喊,不禁眉头微皱,在转角看不到战羽等人了,却是听到这声音,觉得奇怪。 “洛先生?”她不放心地走了回去。 却正是在转角的位置,一个衣着白衣的男子正笑眯眯地看着她。 繁星一愣,“你……,你是……” “繁星女神果然绝色貌美啊,可惜了,你今天抓错了人,抓了我洛枫的人!!”没错,此人正是洛枫。 战羽激动地看着洛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