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8节、飞升神丹
第708节、飞升神丹 …… “繁星你去盯紧了叶灵霜,最好,把她带离开神宫。·”伏魔道:“只要他不在神宫之中,我便可以轻易地进入神宫深处的天道之轮,改天逆命,遮天蔽日!这样一来,你下界的事情,就可以满过‘天眼’,天劫就不会来到。” “这……,这很冒险啊。”玄月咬咬牙,“罢了!既然追随了伏魔神尊,我甘愿效命!!” 他当即单膝跪地,接受任务。 伏魔拍拍他的肩膀,“很好。我这里还有两枚破虚神丹。只要你一回来,我便赐予你!并且,还奖励你一把七级神器!” 玄月眼睛放光,“这……,好!先谢过伏魔神尊了!!” 这,真的是在拼命了! 逆天的天劫,那是连神尊都未必能扛得住的。只是,这天道之轮中的天眼被遮蔽了,天道就会暂时失效。 这时候,就是他进行的机会。 “记住了,你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离开太久了,就会被发现。天道之轮也会报警的!”伏魔沉声道。 “好!伏魔神尊,繁星神王,我这就去准备。”玄月拱手一礼。 伏魔道:“拿着这个……” 他把一个信息符分别给了玄月和繁星。“这是信号器,我若是成功遮住了天道之轮,便捏碎和玄月你连接的信号符。繁星,你将叶灵霜引出了神宫之后,若是叶灵霜要回来了,你便捏碎和我连接的这一枚信号符。·” 繁星神王点点头,“好!” 安排完毕,兵分三路,开始行动了…… 繁星神王这就开始前往太上神宫。 而伏魔却当即召集自己所有的部将,以防万一,准备一旦有个闪失,便直接反了他凌天神帝! …… 地球。 依旧在巫市的那一片焦土上,战羽站在繁星浩瀚的夜空之下,望着天空,深吸了一口气。 “要飞升了!”战羽暗想着。 这时候,姬梦也从神之领域之中走了出来,“想什么呢?” “我要飞升了。”战羽道:“我肯定会成为古神族的一员。你呢?是要进入冥界,还是古神界?” 姬梦笑笑,“为什么不能是其他的神界呢?” 她就那么静静地靠在战羽的肩膀上。 战羽轻轻地抱着她,感受着她身体的温柔。“其他的神界……,你真的会选择其他的神界么?” “嗯,不知道。”姬梦摇摇头。 战羽深吸一口气,没在说什么。 姬梦也快要飞升了! 姬梦的修行速度,简直是出乎意料地迅速和强大。这种速度,简直是要命了…… 现如今,战羽都觉得,可能自己都不如姬梦的修行速度更快。 也许,姬梦比自己还要快飞升。 现如今,战羽和姬梦是确定无疑,应该是最先飞升的了!他们的实力,已经达到了武神境界,飞升雷劫也经历了,只需要等待神格完全形成,便可以飞升神界。 至于第三个最有可能飞升武神的,不是宋潇潇,不是南宫颖,不是林雅静,不是叶若澜。甚至也不是夏魅等人…… 而是叶雪薇。 自从秦天飞升武神之后,叶雪薇的修炼可以说是真正的废寝忘食。她如今,也经历了雷劫,神格正在开始凝聚。 正当此时。 夜空中闪过一束光…… 光束,就落在了战羽和姬梦前方两百米的位置。 “那是……什么?” 战羽吃惊地站了起来。 两人相视一眼,旋即快速地飞了过去。 那光束收拢,只见到是一个浑身散发着白色之光的老头。这老头看上去,根本就不是武帝,倒像是武神…… 可是,武神不是说不可以随便进入第一次元的吗? 这…… 是怎么回事儿?! “战羽,姬梦。”老头沉声道:“我乃是太上神界司命太上界王一职,玄月神王。” “神王?!” 战羽惊讶了一瞬。 姬梦也是吃惊道:“你是神王?” 老头点点头,“正是。太上神界主宰,凌天神帝,也就是秦天的父亲秦凌天,正准备武神飞升仪式。现如今,已经知道各位是秦天的朋友,因此,某特地前来,助各位飞升!还请两位请出冥王大人的其他的朋友们。”
战羽眯了眯眼,“您说……,太上神界主宰,秦凌天是秦天的父亲?!” “正是。”玄月道:“难道不是吗?” 战羽点点头,暗忖着,“这第二次元的神,一般是不能进入这第一次元的。难道说是真的得到了神帝的允许?先看看再说吧。反正,武神是不能在第二次元使用神力的,否则,第一次元无法承载这样的神力,导致空间异动,到时候,这玄月怕是也吃不了兜着走。” 既然对方不能使用神力战斗,那就和自己这边的人有何区别?最多也就只能使出武帝级别的修武者一样强大的能量而已…… 所以,无惧。 战羽当即把林浩、夏魅、宋潇潇、叶雪薇等人全都叫了出来。 一群人站在那老头的面前,全都是武帝级别的实力。让老头也是惊讶了一下…… 靠。 这么多人?! 老头当即把一级神丹拿了出来。放到了众人的面前,道:“此乃飞升神丹,为一级丹药。各位服用之后,身上的神力将会快速地凝聚,并且会在一天之内凝聚神格。此为无副作用的神丹,因此,各位可以放心服用。” “是吗?”战羽拿了过来,看看这丹药,闻了一下。 很香。 “多谢!”战羽拱手一礼。 玄月道:“怎么,你们不服用?” “还是等神王大人离去之后再服用吧。”战羽道:“这既然是好东西,我们为何会拒绝呢?” 玄月迟疑了一下,他知道欲速则不达,想了想,便道:“这丹药进入了第一次元之后,会很快失效。所以,各位尽快服用。现如今,冥王秦天正在太上神界等待各位的到来。各位,我们太上神界再见!” 说完,他快速地离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