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中文网 - 灵异小说 - 重生之都市捉鬼人在线阅读 - 第七十四章 落雪晴的厉害

第七十四章 落雪晴的厉害

    “我们天竹帮一个有三个堂口,猛虎堂、青狼堂、飞鹰堂,一共有四千多人。据我所知每个堂都有几只手枪,还有一些私自改造的猎枪。段家发布了一条悬赏,五十万抓捕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和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这就是‘暗花’内容。我们堂主是段家的外系弟子,所以特别上心,安排下任务后,亲自出动找人去了。”

    刘一鸣听后心中一惊,段家竟然和黑社会有所勾结,眼前这个混混已经不能算是混混了,而是有组织的黑社会,不仅有枪,而且组织严密,竟然分化堂口,四千多人,可谓人数众多,这几个人该怎么处置呢?

    就在犹豫当中,后面来了一辆警车,上面下来三名警察,拔出配枪,对准刘一鸣,“把枪放下,趴在地上,双手放在头顶,不然我们可就开枪了!”

    “段哥,段哥,快来救我,这小丫头可厉害了,你看我的手都被弄伤了!”赵三一见来人立即大叫起来,连滚带爬的跑到其中一名警察身后躲起来。这人名叫段永成,也是段家的弟子,在某一个派出所当所长,当手下汇报天竹帮的赵三纠集了几名手下,风驰电掣,一路闯了十几个红灯上了高速后,担心有事情发生,所以就赶来了,谁知碰到了枪支出现,而且拿枪的还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这让他非常诧异。

    刘一鸣的心一下子沉下来,听赵三的口气,他们和警察非常熟悉,竟然有警匪一家的意思。刘一鸣看了看手指的枪,借助太阳光,刘一鸣在枪把上看见几个数字,虽然已经被打磨了数遍,可还是能看出“9727”这几个数字,这枪竟然是警察用的****式手枪,而且还带着枪支编号。一个黑社会成员手中居然有警枪,难道大理市的治安如此混乱了吗?刘一鸣之所以能注意到这些细节,是在暑假集训时候,欧阳教官教的,因为他记忆力超强,过目不忘,所以观看了许多有关枪支方面的书籍,其中包括一些秘密的事情。

    可抬头看见躲在警察身后的赵三,心中也就明白了,一个黑社会成员竟然让警察保护自身安危,他们之间的联系就可想而知了,而且刚才赵三还称呼那警察为“段哥”,想必也是段家的弟子,段家弟子既有当警察的,还有在黑社会性质团伙当堂主的,这大理段家的触手真是无处不在啊,当地治安怎么会好?

    “你是真正的警察吗?一个黑社会分子竟然堂而皇之的持枪,你们不去管理、抓捕,反而把枪对准我们这些正常的公民。如果我没有看错,我手里的枪应该是警枪吧,你们当警察的居然能把警枪遗失,而且出现在黑社会分子手中。更加让人不解的是,你们居然还要维护那黑社会分子,你们究竟是不是警察?”刘一鸣虽然年龄小,但说到最后,一句质问的话却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威压。

    段永成脑袋嗡的一下,天气虽冷,但额头上的汗水却流淌下来,他万万没有想到眼前的小女孩竟然能看出是警枪。这把枪原本就是他的,只不过被堂弟软磨硬泡之下要了去,他随便打了一个报告,重新弄来一把配枪。之前他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把警枪编号弄掉,别给自己留下尾巴,谁知被一个小女孩发现了其中秘密,该怎么办?如果让这件事曝光,自己可是要负刑事责任。

    段永成眼珠一转,向前一步,把手中的枪往前一伸,沉声道:“原来是你们偷走了我的配枪!把枪放下,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不然我可就开枪了!”

    刘一鸣一愣,刚才他只是看出是警枪,而眼前的警察却说是他的配枪,看来应该就是此人把配枪交给天竹帮这个黑社会组织的,这问题就比较严重了。落雪晴作为特工,自然清楚警察配枪规则。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公安人员配枪丢失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我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第二十五条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枪支必须同时携带持枪证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扣留枪支;

    (二)不得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

    (三)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向本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配备、配置枪支的;

    (二)违法发给枪支管理证件的;

    (三)将没收的枪支据为己有的;

    (四)不履行枪支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而眼前的警察明显就触犯了第四十五条中的第一和第四款,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落雪晴冷冷的看了一眼段永成,“国家有你们这样的警察真是耻辱,你们怎么混入国家警察队伍当中的?警察队伍是国家社会稳定的基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