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322章 :良药苦口利于病
没有谁不愿意跟漠北北这样的女孩儿说话,更何况的哥本来就是善谈的一撮人。 一路上,的哥都在叨叨个不休,啥天文地理,古今中外的,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甚至,他都能说出漠北北所在沈塘镇的一些传说。 他说,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这边就是某个小诸侯国的都城。 古人建都时,可不像现在老百姓买房子时佷在意交通是否方便,更注重地势是否险峻,所以那个小诸侯国,才把都城选在了南山区的山旮旯里。 战国时期,像这种小诸侯国,可没多少年的蹦达头。 好像仅仅存在了数十年,就被邻国给灭了。 都城,也就废了。 随着岁月流逝,沧海变桑田,曾经辉煌一时的都城,彻底被人遗忘,来到现代后,更是变成了一个偏僻小镇。 不过很多老人们都说,在沈塘镇所在的这片群山下,有着至今都没有被发现的古墓,还有个藏宝洞。 至于古墓,藏宝洞是不是真的存在,没有谁能肯定。 燕随意的寻求真相工作室,去年也曾经来这地方折腾过一阵子,最后却是两手空空、一无所获的把家回了。 “师父,请你停车吧。” 就在的哥可劲的卖弄自己的渊博知识时,一直都没说话,只倾听的漠北北,忽然让他停车。 “怎么要停车呢?” 的哥有些纳闷,还是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两侧群山起伏默然,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有野鸟叫一声。 “送我到这儿就好了--前面的路,不怎么好走了,我从这道山梁上翻过去,就到家了。” 漠北北推门,下车时问:“师父,谢谢你了,麻烦你看看多少钱的车费。” “姑娘,这么黑,连一个鬼影都没有,你自己翻山,安全吗?” 的哥是个好人,担心漠北北一个小女孩儿,在这荒山野岭的一个人,会出意外。 “谢谢师父的关心,没事的,我从小就在这边生活,对周围很熟悉的。” 漠北北真诚道谢后,交付了车费钱,挥手向的哥道别后,走下了公路,向西边那道山梁而去。 既然她执意要这样,的哥也没办法,只好大声嘱咐她注意安全后,才调头向来路返回。 刚拐过一个山体,的哥就看到了两辆摩托车,就停在拐角处。 车灯扫过去时,的哥发现了三个小青年,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手里拿着木棍、铁链子,一看就不是啥好东西。 吓,他们不是为了追那个女孩子才来这儿的吧? 看到他们后,的哥心中咯噔一跳,下意识的踩住刹车,从车窗内问:“嗨,哥几个,需要帮忙不?” “滚!” 一个小痞子,举起手中的木棍,冲出租车晃了晃,满脸凶神恶煞的样子。 “草!” 的哥吓得一哆嗦,也顾不得关心漠北北了,赶紧踩油门呼啸着去了:虽说哥们是好人,可也有老婆孩子要养活啊,万万不敢冒险的。 “嘿嘿,那小表杂竟然下车,去爬山了,这可是哥几个的大好机会。卧槽,这次我看谁特么的来帮你。哥几个,走着,今晚注定是我们毕生难忘的好日子!” 如果陆宁在的话,肯定会认出挥舞着木棍,带头冲下公路,追向漠北北的家伙,正是下午被他一脚跺飞出去的宁哥。 可他不在,所以当然也不知道,今晚,确实是这哥几个的好日子。 既然是毕生难忘。 那就永远停留在今晚吧。 有备而来的几个小痞子,早就准备好了强光手电,就像侦察兵那样,顺着被漠北北踩倒的花花草草,追上了山梁。 “咦,那小表杂去哪儿了?” 站在山梁上,宁哥用手电四处晃着,搜寻漠北北迷人的身影。 他两个兄弟还没说话呢,忽然有个清冷的声音,从身后左边不远处的一棵树后传来:“再给你们一次苟活的机会,赶紧的滚。” 宁哥霍然回头时,三把手电都照向了那边。 他们清楚的看到,他们心目中的女神,清纯漂亮女孩儿,从一棵树后缓缓走出,冷冷看了他们一眼后,转身向山梁下走去。 “嚓,威胁哥们?嚯嚯,哥们好怕啊,哇哈哈!” 宁哥怪笑着,跟两个兄弟对望了一眼,就像打了鸡血的公牛那样,瞪大眼睛扑向了漠北北。 “别怪我,我可真给过你们机会了。” 望着扑过来的宁哥三人,在陆宁面前清纯可爱的漠北北,面孔忽然阴森、狰狞起来,眼眸中更是浮上诡异的深邃黑色,慢慢抬起了右手。 推开陆宁捧着碗的手,陈婉约皱眉,就像跟大人撒娇的三岁小女孩那样,说:“药太苦了呢,人家能不能不喝呀,反正也没多大事了。” 男人来这个世界上走一圈,总能遇到一两次很尴尬的事。 最尴尬的,莫过于给未来的丈母娘熬好中草药后,她却像三岁小女孩那样,拒绝喝药了--尤其未来丈母娘撒娇的样子,还不是装出来的。 咋办? 陆先生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只好坐在炕沿上,低声安慰道:“那个谁--” “你别总是那个谁,那个谁的,叫我婉约就好了。” 陈婉约打断陆宁的话时,身子向上靠了下,盖在身上的毛毯滑落,露出大半个凝脂般白的身子,却毫不在乎。 也是,就在陆先生真心把她当做丈母娘之前,俩人可是光着屁股在一个被窝里,睡过几次了,尽管他们的关系,犹如她皮肤般那样干净。 “你是楚词的妈,我是楚词的老公,我可不能跟你没大没小的喊你名字。还有啊,以后你也得注意点,我可是你晚辈,你得拿出长辈的样子。要是万一被人看到了,肯定会以为咱们关系有多肮脏,那可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陆宁皱眉,很认真的说出了这番话。 天可怜见,陆先生确实这样想的。 以前他不在乎跟陈婉约在一起,那是因为他压根没想到要跟小宋成为两口子。 现在既然已经决定,非小宋不娶了,那么就得重审跟陈婉约的关系,把她当长辈来看--尽管,陆先生偶尔也会想到某句让每个男人心动不已的话:母女,共侍一夫。 不过很明显,像他这么有原则、正义感十足的男人,是绝不屑做那种禽兽不如的破事,哪怕刀子架在脖子上--他或许还能考虑一下。 天知道陈婉约现在是啥想法,反正陆宁在说出真心话后,她鬼迷心窍般的,赌气的扭过头,淡淡的说:“你现在跟楚词,还不是小夫妻,也没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关系。所以从理论上来说,我们俩人现在无论发生什么,都不算出格的。” 砰的一声,陆宁把药碗,重重放在了床头柜上,冷着脸的站起来,走向门口。
在开门时,他才回头看着女人,冷冷的说:“陈婉约,我再说最后一次,我对一个能当我妈的老女人,不管她表面上是多么年轻漂亮,我都不感兴趣。你以后要是再说这种屁话,那就给我滚出去,免得脏了我的家!” 不等陈婉约有任何反应,陆宁就用力带上房门,快步走出了屋子。 坐在石桌前,闷闷的点上了一颗烟。 如果不是怜悯陈婉约,如果她不是宋楚词的亲生母亲,那晚在她走后,陆宁绝不会暗中跟踪她,把她从九幽王手中救下来。 为此,还差点搭上自己的小命。 陆宁救她,就是因为宋楚词。 可真不像某些思想龌龊的臭男人那样,奢望来个啥的共侍一夫。 就算非得是这样,那么也得拜托老天爷,来对姐妹花好不好? 同时,陆宁也有些奇怪,陈婉约为啥有这种不健康的想法。 那晚之后,陆宁就看出她是个真正的聪明人了,要不然也会装懦弱,装那么多年,苟活在人间。 可这么聪明的女人,现在咋就一心想做糊涂事? 特么的,竟然趁着被陆宁救下她时,变着花的来勾引女儿的未婚夫,真是不可思议。 这里面,肯定有啥子蹊跷。 依着陈婉约的智商,跟忍辱负重那么多年的坚韧,绝不会做出这么没水平的事。 那么,她到底是因为啥原因,才要跟亲女儿抢男人呢? 陆宁彻底安静下来,仔细思考过后,才发现陈婉约对于他来说,依旧是一团看不清的浓雾。 隐藏在浓雾后面的秘密,总能轻易招引男人去寻求,探索。 陆宁抬头,看着星光闪烁的夜空,很是不解的摇了摇头,这才站起来走回了屋子里:无论陈婉约身上有多少未解之谜,当前她都是个重伤者,得喝药疗伤。 那些草药,可是陆宁专门为她配置的,花了好多钱,可不敢就这样浪费了。 还没有推开卧室的房门,陆宁就听到一阵轻轻的抽噎声。 那个看上去年轻貌美的老女人,现在羞愧的无地自容,唯有泪流满面。 “好了,好了,别哭了,刚才是哥们、是我不对,不该那样说你。来,先把药喝了,早日康复才是正事。” 对于拿眼泪当武器的女人,男人除了温声相劝外,好像没多少办法。 “不喝。” 陈婉约吸了下鼻子,冷冰冰的说:“死了活该。” “婉约,来,乖,听话,我喂你喝。” 陆宁无奈,只好端起已经凉了的草药,伸手去揽陈婉约的肩膀。 陈婉约又烈妇般的挣扎了几下,才不情不愿的依偎在他肩膀上,任由他端着碗放在了嘴边。 “真的好苦。” 陈婉约喝完后,干呕了两声,黛眉拧成了一个疙瘩。 “良药苦口利于病。” 陈婉约抬手擦嘴时,不经意露出的啥,让陆先生有些心神激荡,脑洞大开,才想到了这句很有内涵的话。 本书来自htt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