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勺子
邓丽君还在唱呢,而三儿却像只软体动物般趴在方鸣身上。两人的呼吸频率慢慢变缓,如胶似漆的缠在一起。 缠了两三分钟三儿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爬起来,他觉得此时应该像美国电影里那样,男人潇洒的点上支万宝路,瞧着趴在怀中的女人。 可他没有万宝路也不会抽烟,于是他只好拿起可乐倒了一口,睡着的方鸣也伸出手要喝,三儿朝他半张的嘴轻轻倒着,可乐划过她的嘴唇,浸湿了枕头。 方鸣抓起他的手放到嘴边问:“三儿你有没有想过将来做什么?” “摇滚歌手啊。”三儿答,“那还用问。” “我是正儿八经的问你的,你别开玩笑。” “我也是正儿八经答的,我要唱中国,摇滚中国。” 见三儿回答的这么认真,方鸣似乎有些失望。摇滚可以是兴趣但拿来作为将来人生规划与目标则显得幼稚。于是方鸣拨开挡眼睛的头发又问: “三儿,你英语那么好考托福肯定没问题,而且你家庭也好大学也好,你就没有想过去美国吗?” “美国?” “嗯,你穿的牛仔裤,嚼的口香糖,听的音乐可都是美国的,你就没有想过去美国亲眼瞧一瞧吗?而且如果你去了美国也可以给我做担保人,那样我也能去了。我们可以在美国一块生活,过跟现在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方鸣充满希望与憧憬的眼神让三儿陷入沉默,方鸣和身边的许多大学生一样向往着美国,秀水街的美国大使馆门前每一天,每一天都排着长队,等待着一张去往美国的签证。 方鸣说如果她也去排队的话,被黑人面试官拒签的机率是80%,被白人面试官拒签的机率是90%。可要是三儿去了美国并且愿为她做担保的话,成功机率就会大大增加。 “我不喜欢美国。”三儿抄起自己的长头发说,“我不喜欢洋鬼子身上的香水味儿,不喜欢炸鸡薯条,也不喜欢身边的人都讲英语。我喜欢北京话跟涮羊rou啊。” “你怎么那么幼稚?” “我怎么又幼稚了?” “美国收入高生活好,还有全世界最好的大学,去美国是大学生都向往的新潮流。”
“那我就偏喜欢旧潮流。” “你……” 方鸣气得说不出话,一气下身又隐隐作痛。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觉得三儿的心智跟个十岁孩子似的。 美国有一百万种好,多少人宁愿挤在又脏又小的货轮上冒着生命危险偷渡去美国,这些人不是傻子,他们宁愿用命去搏一个去美国的机会。 为什么? 到了美国他们依旧会被欺凌、剥削,过连人都不是的日子。可他们还是激励着后来者前赴后继的去美国。 这又是为什么? 三儿光着身子抱起吉他到一边练琴去了,方鸣卷缩在床上不知是睡是醒,亨特儿很想去关心她,因为她此时身子痛心更痛。 什么?你问狗想不想去美国? 美国有发给狗的签证吗?就算有它也不想去。 是的它是什刹海亨特儿,不是布鲁克林亨特儿。 美国,给老子一边玩勺子去。